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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宣传“以儿童少年为重点”方针

  1973年6月,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恢复工作以后,为了消除“文化大革命”的流毒和影响, 尤其是给青少年造成的不良影响。1978年9月9日,中国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用共 产主义的观念来看待儿童。要从革命利益出发,为革命精心培养后代。要把社会教育、学校 教育、家庭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齐心协力地做好儿童的教育工作”。黑龙江省妇联结合全省 实际情况,在全省开展的“五好家庭”活动中注意把对儿童少年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 会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对儿童少年道德、情操和行为等进行规范教育。1981年 2月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妇女工作时,对前一个时期妇联抓儿童少年教育工作取得的 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妇联今后工作的着重点要摆在儿童少年的抚育、培养、 教育上。”1981年3月3日,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邓颖超在全国妇联举行的纪念“三·八”国际 劳动妇女节报告会上指出:“妇联担负儿童少年工作,要呼吁和协调有关各个方面来做。我 们的工作对象比过去大大的扩大了,不仅是占人口一半的妇女,还有3亿几千万儿童。我们的 工作非常值得去做,非常重要,是一个光荣的任务。”3月8日,《人民日报》为纪念“三· 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发表社论说:“儿童和少年工作是妇女工作重要的一部分。现在我国16 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约有三亿八千万左右,再过十几年、二十几年,这些孩子将成为国家的栋 梁。关心下一代,就是关心我们祖国的伟大前程。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我们要拿出更多 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为儿童少年办好事。要加强社会、学校、家庭对儿童的教育,进一 步开展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文艺出版、文化娱乐、食品卫生等部门,要提供 儿童所喜爱的精神食粮和物质食粮。总之,我们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为培养出一代有共产 主义远大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立志为人民、为祖国、为人类作贡献的新人而努 力。”
    对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妇联要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的指示的 认识,各级妇联干部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3月初,省妇联从报纸上看到中央书记处对 妇联工作的指示后,立即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学习讨论。3月中旬,在全省妇联基层组织 工作会议期间,省妇联又组织各地、市、县妇联主任100多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学习和讨论 。4月11日,省妇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全国妇联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会议 和全国妇联四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联系全省妇女工作的实际,深入学习中共中央书记 处的指示,领会精神,提高认识,讨论研究贯彻执行意见。开始,有些妇联干部把“以生产 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同以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和少年为工作重点对立起来,误认为抓 了重点,就会丢掉方针,影响妇女参加生产,影响妇女彻底解放。有些人则认为突出儿童少 年工作这个重点,今后就不需要再抓妇女参加生产了,还有些人有畏难情绪,认为妇联一无 钱,二无权,抓不了总,牵不了头。通过学习讨论,认识到:党中央在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 题后,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和少年工作作为妇联工作重点,这是关系到千家万户、亿万 父母的心愿,关系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稳定和延续,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顺利进行,关系到共产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大事。中央要求妇联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和 少年工作作为妇联工作重点是对妇联组织的极大信任,也是全国人民的重托,妇联应该勇敢 地担负起这个重任。
    5月4日至9日,省妇联召开了五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会议再次深入地学习了中共中央书 记处对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听取了全国妇联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会议和四届五 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传达。与会人员经过热烈讨论,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 中央指示精神上来,会议作出了题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重要指示的决议 》。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在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时,要注意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狠抓落实 。一要宣传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的重大战略意义,动员全党、全社会、家家户户都来 关心儿童和少年的健康成长。通过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掀起宣传热潮。二要积 极搞好家庭教育,帮助和指导家长认识搞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 方法。动员社会一切热心人士参加研究指导家庭教育的新问题,总结推广家庭教育经验。三 要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创造条件举办学前班。要加强对各类托幼组织的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杨易辰、副书记李剑白、李力安、省委宣传部长陈元直接见了全体代 表,听取了会议情况汇报,并分别就如何在全省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讲了话,就妇女工 作的重点和方针的关系,开展儿童工作的人、钱、物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省委书记杨 易辰在讲话中指出:“抓儿童少年工作关系重大,是妇联的重点,也是省委和政府的重要工 作,是各个方面共同的大事,各方面一定要做好这方面工作。”五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结束 后,各地、市、县党委分别听取了省妇联五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了如何传达贯彻 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尚志、瑷珲等县由妇联牵头召开了宣传部、工会、青 年团、教育科、卫生科、广播科、财政科、二轻局、体委、妇幼保健站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的会议,会议传达、部署了学习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发出联合通知,决 定从5月至6月为全县宣传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工作月。佳木斯、铁力、木兰等市、县 以最快速度编写出宣传提纲,在全市及全县人民中开展起宣传教育活动。
    1981年6月,中共中央19号文件转发了全国妇联党组《关于两个会议情况及1981年妇联工 作要点的报告》,进一步阐述了抓好儿童少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2月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 五项指示。文件强调指出:“妇联在重点抓好儿童少年工作的同时,一定要继续努力动员和 组织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妇女努力学习政治、技术和文化,维护国 家和集体利益,一定要坚持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了宣传贯彻19号文件精神,省 妇联及时组织县以上妇联干部对19号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6月19日,黑龙江省委批准由省妇 联牵头,在原省儿童保教委员会的基础上,充实加强力量成立了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 会。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当天,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宣传落实19号文件 精神的工作。会议要求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工具,向社会、家庭、 学校等有关方面宣传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的知识和深远意义,形成一个全党、全社会 都来大办儿童少年事业的社会风尚。省委、省政府随后将会议精神形成纪要。全省各地、市 、县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19号 文件精神。7月,随着宣传贯彻中共中央19号文件精神工作的全面铺开,各地、市、县宣传贯 彻19号文件精神工作的热潮全面兴起。瑷珲县开展起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宣传月活动 。富裕县开展起儿童少年工作宣传周。各地、市、县在宣传贯彻工作中,普遍利用广播进行 儿童少年工作专题报道,编印大量宣传材料,召开专场报告会,组织儿童文艺汇演、运动会 ,以及儿童少年工作者、家长、有关方面参加的座谈会和表彰大会等。7月12日,省直机关召 开了处级以上干部关于宣传贯彻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专题报告大会。省委书记李剑白 亲自到会做了题为《关于加强儿童少年教育工作》的报告。至此,使抚育、培养、教育儿童 少年的工作日益深入家庭、深入社会、深入人心,变成了全社会、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981年9月9日,省妇联根据全省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号文件情况,下发了《关于深 入贯彻中央(1981)19号文件的通知》的9号文件。文件要求全省各地下一步一定要继续做好 三项工作。1.把学习宣传贯彻三中全会《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为中心任务抓好 。搞好《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宣讲试点工作,培训干部和骨干把学习《决议》 同加强思想工作和建设精神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2.全面检查贯彻19号文件的落实情况,着 重调查研究在19号文件贯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3.搞好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城乡全面 检查、总结基层组织贯彻情况,普遍培训一次妇女干部。11月11日,省妇联就全省宣传贯彻 中共中央19号文件精神情况向省委作了全面汇报。省委根据全省开展宣传贯彻19号文件情况 ,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的工作方针,建立机构,加强设施 建设。1981年12月至1982年初,省妇联根据省委的要求和全国妇联的部署,要求各级妇联组 织加强对开展儿童少年工作所必须的机构、设施、活动阵地建设。
    1983年4月17日,全国妇联第四届七次常委扩大会议通过了《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维 护妇女合法权益,抚育培养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 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的决议。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妇联工作的方针任务是:坚决维护妇女儿 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 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这一工作方针,后被广大妇联干部总结概括为“三句话”方针 。在日后工作中,各级妇联干部,以“三句话”方针为指南,切实抓好儿童少年工作,加强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深入发动城乡妇女投入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中,使妇联、妇女工作出现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