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儿童保教委员会
第三章 儿童少年工作组织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都非常关心、重视儿童少年工作,但从没建立统一的
领导、协调儿童少年工作的组织。
1978年9月,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强调指出:新时期我国妇女的崇高任务之一是:精
心培育革命的后代。要求各级妇联要加强儿童少年工作,为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作贡献。
儿童少年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事,涉及面广,牵扯的部门多,光靠几个业务部门不可能
全面抓起来,必须有一个由党政领导、各有关方面参加的统一的组织来抓这项工作,为了深
入贯彻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经黑龙江省妇联
倡议,省委常委117次会议决定,黑龙江省儿童保教委员会于1978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这是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第一个全省性的儿童少年工作的协调组织。
儿童保教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儿童保教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规划,
组织经验交流;研究解决儿童保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各类园所统一管理起来,明确各单
位职责,分工合作,督促检查,推动儿童保教事业的迅速发展。即以托幼工作为重点,相应
的承担一部分儿童少年的协调工作。
儿童保教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参加委员会的单位各指定一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负责日常工作。
黑龙江省儿童保教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剑白 省委书记
副主任:张 宁 省妇联副主任
杨 辉 省文教办副主任
邓桂生 省教育局副局长
谢 励 省卫生局局长
薛 瑛 省计委副主任
委员: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