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

  1981年6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加强儿童少年工作的〔1981〕19号文件,文件指出教育 好儿童少年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优秀的劳动后备军,为国家的职工解决后顾之忧的 大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党的领导下,妇联应牵头做好抚育、培养、教育儿童 和少年的工作,由妇联在有关的人民团体和部门之间,起联系、协调作用。所有原来承担儿 童和少年工作的党、政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均应各自负责,切实做好分工承担的工作 。根据此文件精神,儿童少年工作的服务对象已由7岁以前,扩大到14岁,工作内容已由托幼 工作扩大到整个儿童少年工作,并由妇联承担牵头、协调任务。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充实、加强原儿童保教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儿童少年 工作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既是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组织,又是协调组织。
    1981年6月12日,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 务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儿童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儿童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研 究解决丰富儿童少年的文化艺术生活和生活用品方面的问题;制定计划,检查执行情况,组 织交流经验;组织各方面力量,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步调,密切各方面联系,共同做好儿童 少年工作。
    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剑白 省委书记
    副主任:侯 捷 省政府副省长
    
    
    吴琳涛 省妇联主任
    
    
    于庆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宁 省妇联副主任
    
    
    杨 辉 省文教办副主任
    
    
    陈德京 省计委副主任
    
    
    王承志 省财贸办副主任
    
    
    邓桂生 省教育局副局长
    
    
    谢 励 省卫生局局长
    
    
    焦明千 省纪委副秘书长
    
    
    曹秀英 省工会副主席
    
    
    陈凤兰 团省委副书记
    委员:16人
    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是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组织及协调组织。各级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 建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儿童少年工作的指示,组织各方面力量,统一步调,通 力协作,共同做儿童少年工作,在全省形成了一个全党重视,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儿童少 年工作的新局面,有力促进了儿童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
    为了使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各部门形成一个整体,围绕一个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省儿 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一、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儿童少年工作规划,解决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儿童少年工作会议,使儿童少年工作既有统一计划,又能 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协调作用,促使各部门把儿少工作 纳入日程,完成分担任务。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从不同的角度贯彻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决议,解决儿童少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儿 童少年工作健康发展。
    为了便于工作,委员会分为两个组:一是儿童少年教育、文化艺术组。其主要任务是贯 彻落实国家有关儿童少年文化艺术方面的方针,领导全省儿童文化艺术工作的开展,协助有 关部门举办各种儿童艺术创作、评比活动。由省委宣传部、文教办、文化局、教育局、卫生 局、民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体委、科协、文联、出版、报社、电台等单位组成。省 委宣传部、文教办、文化局牵头。二是儿童生活用品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儿 童生活用品方面的方针、政策,领导全省儿童生活用品工作的开展;制定全省儿童生活用品 发展规划,组织全省儿童生活用品生产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交流和推广儿童生活用品生产和 销售方面的经验;协调儿童生活用品产销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儿童生活用品展销 会和评比会。由计委、经委、财贸办、农办、建委、财政、粮食、劳动、商业、轻工、二轻 工业局等单位领导组成。计委、经委、财贸办牵头。将原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儿童少 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参加委员会的单位各指定一人组成,实行例会制,办公室仍设在省 妇联。儿少办公室,对儿少委决定的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任务,在全省儿少 工作中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
    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全省各地、市、县及铁路、农、林、矿系统相继 也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大都由主管书记、政府领导任主任,基层 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1983年9月13日,省委常委第5次办公会议,就在机构改革中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是否 保留问题进行了讨论,讨论结果决定“要整顿健全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在机构改革中,对 各级儿少委员会不能撤销,而且要充实加强,使儿童少年工作得到组织保证。”根据这个精 神,1984年2月20日,经省委批准,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进行了第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儿童 少年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俊生 省委书记
    副主任:侯 捷 省政府副省长
    
    
    王 斐 省委组织部部长
    
    
    梁维玲 省妇联主任
    
    
    于庆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奎文 省计委副主任
    
    
    刘白源 省经委秘书长
    
    
    陈龙俊 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义容 省卫生厅副厅长
    
    
    曹秀英 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悦华 团省委副书记
    
    
    郭秀英 省妇联秘书长
    委员:17人
    为了继续抓好儿童少年工作,省妇联儿童部与儿少办合并,变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一直由省妇联承担,各级妇联也如此。
    1985年5月21日,为了推动全省儿童少年福利工作的开展,经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建议 ,省人民政府同意,黑龙江省儿童福利基金会在哈尔滨市成立。该委员会在省儿童少年工作 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妇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在成立大会上,选举原省人大常委会 主任赵德尊为名誉会长,省政协主席王钊为会长,省妇联主任梁维玲、省总工会副主席曹秀 英、团省委副书记王悦华等10人为副会长,并协商产生了15名理事。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 江省儿童福利基金会章程》。名誉会长赵德尊在会上讲了话,到会的理事就如何开展儿童福 利基金会的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儿童福利基金会的宗旨是:动员全省人民和社会力量,为儿童少年福利事业筹集资金, 扶助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儿童基金会的活动,进一步发扬全党、全社会都关心 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儿童福利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单位和团体中为儿童少年福利事 业筹募资金,呼吁、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儿童少年谋福利。接受省外各单位、团体和社 会各界人士、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捐赠,负责兴建、发展儿童少年福利设施,推动全省儿 童少年福利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23日,为了推动全省儿童少年生活用品的生产,按照全国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 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黑龙江省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在省儿童 少年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省计经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 家有关儿童生活用品方面的方针、政策,领导全省儿童生活用品工作的开展,制定全省儿童 生活用品生产发展规划,组织全省儿童用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交流和 推广儿童生活用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验,协调儿童生活用品产、销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 部门举办儿童生活用品展销会和评比会。
    黑龙江省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孙奎文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于清贤 省妇联副主任
    秘书长:孙荣先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处长
    委 员:4人
    根据工作需要,省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成立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常务办事机构。负责统 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孙荣先(兼)
    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童彩华兼任
    办公室设四个专业组
    ①儿童食品组
    组 长:于学曾 省轻工厅副处长
    
    
    胡国友 省商业厅处长
    组 员:省轻工厅、商业厅、乡镇企业局有关公司人员参加。
    ②儿童服装鞋帽组
    组 长:王予福 省纺织总公司副处长
    
    
    刘 纯 省乡镇企业局处长
    组 员:省纺织总公司、二轻厅、乡镇企业局有关公司人员参加。
    ③儿童玩教具组
    组 长:孟宪坤 省二轻厅副处长
    组 员:省轻工厅、二轻厅有关公司人员参加
    ④儿童医药组
    组 长:郭庆丰 省医药总公司副处长
    组 员:省医药总公司的有关公司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