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
1981年6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加强儿童少年工作的〔1981〕19号文件,文件指出教育
好儿童少年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优秀的劳动后备军,为国家的职工解决后顾之忧的
大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党的领导下,妇联应牵头做好抚育、培养、教育儿童
和少年的工作,由妇联在有关的人民团体和部门之间,起联系、协调作用。所有原来承担儿
童和少年工作的党、政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均应各自负责,切实做好分工承担的工作
。根据此文件精神,儿童少年工作的服务对象已由7岁以前,扩大到14岁,工作内容已由托幼
工作扩大到整个儿童少年工作,并由妇联承担牵头、协调任务。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充实、加强原儿童保教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儿童少年
工作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既是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组织,又是协调组织。
1981年6月12日,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
务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儿童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儿童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研
究解决丰富儿童少年的文化艺术生活和生活用品方面的问题;制定计划,检查执行情况,组
织交流经验;组织各方面力量,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步调,密切各方面联系,共同做好儿童
少年工作。
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剑白 省委书记
副主任:侯 捷 省政府副省长
吴琳涛 省妇联主任
于庆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宁 省妇联副主任
杨 辉 省文教办副主任
陈德京 省计委副主任
王承志 省财贸办副主任
邓桂生 省教育局副局长
谢 励 省卫生局局长
焦明千 省纪委副秘书长
曹秀英 省工会副主席
陈凤兰 团省委副书记
委员:16人
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是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组织及协调组织。各级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
建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儿童少年工作的指示,组织各方面力量,统一步调,通
力协作,共同做儿童少年工作,在全省形成了一个全党重视,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儿童少
年工作的新局面,有力促进了儿童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
为了使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各部门形成一个整体,围绕一个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省儿
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一、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儿童少年工作规划,解决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儿童少年工作会议,使儿童少年工作既有统一计划,又能
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协调作用,促使各部门把儿少工作
纳入日程,完成分担任务。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从不同的角度贯彻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决议,解决儿童少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儿
童少年工作健康发展。
为了便于工作,委员会分为两个组:一是儿童少年教育、文化艺术组。其主要任务是贯
彻落实国家有关儿童少年文化艺术方面的方针,领导全省儿童文化艺术工作的开展,协助有
关部门举办各种儿童艺术创作、评比活动。由省委宣传部、文教办、文化局、教育局、卫生
局、民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体委、科协、文联、出版、报社、电台等单位组成。省
委宣传部、文教办、文化局牵头。二是儿童生活用品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儿
童生活用品方面的方针、政策,领导全省儿童生活用品工作的开展;制定全省儿童生活用品
发展规划,组织全省儿童生活用品生产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交流和推广儿童生活用品生产和
销售方面的经验;协调儿童生活用品产销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儿童生活用品展销
会和评比会。由计委、经委、财贸办、农办、建委、财政、粮食、劳动、商业、轻工、二轻
工业局等单位领导组成。计委、经委、财贸办牵头。将原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儿童少
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参加委员会的单位各指定一人组成,实行例会制,办公室仍设在省
妇联。儿少办公室,对儿少委决定的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任务,在全省儿少
工作中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
黑龙江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全省各地、市、县及铁路、农、林、矿系统相继
也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大都由主管书记、政府领导任主任,基层
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1983年9月13日,省委常委第5次办公会议,就在机构改革中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是否
保留问题进行了讨论,讨论结果决定“要整顿健全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在机构改革中,对
各级儿少委员会不能撤销,而且要充实加强,使儿童少年工作得到组织保证。”根据这个精
神,1984年2月20日,经省委批准,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进行了第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儿童
少年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俊生 省委书记
副主任:侯 捷 省政府副省长
王 斐 省委组织部部长
梁维玲 省妇联主任
于庆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奎文 省计委副主任
刘白源 省经委秘书长
陈龙俊 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义容 省卫生厅副厅长
曹秀英 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悦华 团省委副书记
郭秀英 省妇联秘书长
委员:17人
为了继续抓好儿童少年工作,省妇联儿童部与儿少办合并,变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一直由省妇联承担,各级妇联也如此。
1985年5月21日,为了推动全省儿童少年福利工作的开展,经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建议
,省人民政府同意,黑龙江省儿童福利基金会在哈尔滨市成立。该委员会在省儿童少年工作
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妇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在成立大会上,选举原省人大常委会
主任赵德尊为名誉会长,省政协主席王钊为会长,省妇联主任梁维玲、省总工会副主席曹秀
英、团省委副书记王悦华等10人为副会长,并协商产生了15名理事。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
江省儿童福利基金会章程》。名誉会长赵德尊在会上讲了话,到会的理事就如何开展儿童福
利基金会的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儿童福利基金会的宗旨是:动员全省人民和社会力量,为儿童少年福利事业筹集资金,
扶助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儿童基金会的活动,进一步发扬全党、全社会都关心
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儿童福利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单位和团体中为儿童少年福利事
业筹募资金,呼吁、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儿童少年谋福利。接受省外各单位、团体和社
会各界人士、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捐赠,负责兴建、发展儿童少年福利设施,推动全省儿
童少年福利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23日,为了推动全省儿童少年生活用品的生产,按照全国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
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黑龙江省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在省儿童
少年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省计经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
家有关儿童生活用品方面的方针、政策,领导全省儿童生活用品工作的开展,制定全省儿童
生活用品生产发展规划,组织全省儿童用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交流和
推广儿童生活用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验,协调儿童生活用品产、销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
部门举办儿童生活用品展销会和评比会。
黑龙江省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孙奎文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于清贤 省妇联副主任
秘书长:孙荣先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处长
委 员:4人
根据工作需要,省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成立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常务办事机构。负责统
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孙荣先(兼)
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童彩华兼任
办公室设四个专业组
①儿童食品组
组 长:于学曾 省轻工厅副处长
胡国友 省商业厅处长
组 员:省轻工厅、商业厅、乡镇企业局有关公司人员参加。
②儿童服装鞋帽组
组 长:王予福 省纺织总公司副处长
刘 纯 省乡镇企业局处长
组 员:省纺织总公司、二轻厅、乡镇企业局有关公司人员参加。
③儿童玩教具组
组 长:孟宪坤 省二轻厅副处长
组 员:省轻工厅、二轻厅有关公司人员参加
④儿童医药组
组 长:郭庆丰 省医药总公司副处长
组 员:省医药总公司的有关公司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