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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耕生产

  早在关于汉代的文献史籍中,即有黑龙江先人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的记述。《后汉书·乌 桓·鲜卑列传》载:乌桓“其土地宜穄及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穄子,至十月而熟。” 《魏书》勿吉传载:“佃则偶耕……有粟及麦及稷,菜则有葵”;失韦传也有“颇有粟麦稷” 的记载。《北史》则称新罗“田甚良沃,水陆兼种。其五谷、果菜、鸟兽、物产,略与华同 ”。而黑龙江地区真正农耕开发的高潮则在唐渤海国、金代和清朝3个时期。一些以畜牧、 渔猎为主的少数民族在清末、中华民国初期才广泛从事农耕生产。如《黑龙江外记》载:鄂伦 春、索伦“近日渐知树艺,辟地日多。呼伦贝尔依然畜牧为生,富在养马,力田者寥寥也”。 同书记载的黑龙江主要农产品有“粒如谷子,微大,赤、黄二色,煨以热炕,然后碾食”的 糜子,“春种秋收,磨面胜内地”的小麦,“面宜煎饼,宜河漏,甘滑洁白,他处所无”的 荞麦,“可榨油,多种之”的酥子,以及铃铛麦、“高粱、稗子、黑豆、豇豆之属,皆土 产”。此外,“流人辟圃种菜,所产惟芹、芥、菘、韭、菠菜、生菜、芫荽、茄、萝葡、王 瓜、倭瓜、葱、蒜、秦椒”。
    柯尔克孜、蒙古、达斡尔族最初由畜牧转向农业生产时,采取一种“漫撒籽”、以牛踏 种、不事铲的粗放耕作方法。柯尔克孜族初到嫩江平原时,漫野荒芜,开春时借地上的干草 放火烧出一片荒地,等到下雨后,把种子毫无规则地撒在地上,然后赶来牛群乱踏,使种子 入土、生发。达斡尔、蒙古等民族早期都有类似做法。后来,柯尔克孜族从汉族那里学会了 犁耕,但最初的犁是用分杈的长木头稍做加工制成的。砍去一段树杈、削尖后做犁头;另一 杈保留做犁身,钻孔、穿皮绳,加横木套在牛身上即成。柯尔克孜族早年割地也不用镰刀, 而是将牛肋骨的一面削薄成刃,绑上木把割庄稼。打场的子也是用柳条编成,里面装土、外 面抹泥,在冬季冻硬后以冰场做场院使用。此外,柯尔克孜族独特的脱粒农具“连枷”,是 一带有手柄、绞连一块旋杆,用以反复敲打地上植物的脱粒工具。“蒿排”则是用蒿杆捆成 的排筏,绑在抬犁上用以覆土。虽然使用了犁、耙工具,但仍不?地,只在苗长到半尺高时铲 1次草。到秋天收成后,第二年再辟新地种植。
    唐代黑龙江地区的渤海国,已种植粟、麦、穄、豆、稻及多种果树。辽、金时代,达斡尔、 满族先人女真的农耕生产得到较大发展。庆同甫所撰《达斡尔民族志稿》载:“辽之先世始 教民稼穑,树艺五谷,相时而耕。太祖之兴,尤以农事为重。于是契丹民族始易渔猎生活而 为农业生活”。女真人在金代则已使用铁铧、铁犁、铡刀、铁镰、铁锄等工具,并用水碓舂 米;与汉族农民一起创造了用牛马耕犁、起垄点种、广种多收的耕作方法。
    清康熙年以后,朝廷调遣大批八旗兵丁到东北驻防屯田,加之大量汉族移民迁至黑龙江 地区,经过一百多年的开垦耕耘,大大促进了黑龙江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官兵屯田,平时 务农,战时出征,以牛录(佐领)为单位,聚居在一起。黑龙江地区许多老村屯的命名都与 这种屯田编制有关,如××井子”、“××营子”、“××旗屯”等等。而从关内迁徙而来 的汉族农民,早年则多投靠满族旗东,由满族旗民“跑马占荒”;即不用丈量,随意催马驰 聘,至其力竭为止,所圈之地归“旗东”所有。汉人因无占荒垦地的权力,须向“地主”请 求获准后,开田种地,素称“民认旗东”。汉人开荒头3年可不纳地租,3年后过文书立契, 地契写有“每垧年租××斗(石),按三色均交”等字样。三色,即指高粱、谷子、黄豆。 契约由中间剪成锯齿形分开,由双方各执一半为证,3至5年更换1次。开荒户地租从优,以 后熟地逐年增租。旗东将熟地租给汉人耕种,称“旗招民佃”。而部分逃荒汉人随地东改姓, 或做管家,或辈辈为奴,形同入旗,可获部分土地或自由开垦荒地不必交租的待遇。至清代 后期,许多汉人获准破荒耕田,多以同姓家族聚居,又形成了诸如“赵胡窝棚”、“郎家窝 铺”、“孤家子”、“五家子”等自然屯落。
    黑龙江地区地旷人稀,土地肥沃,农业耕作生产也比较粗放。清代以来普遍实行“烧荒 ”、“放大垄”的耕作方式。“烧荒”,即火田耕种,不仅在开垦荒地时要放火烧掉厚厚的 野草、植物,在每年春耕之前,也要将弃置的作物秆棒、蒿草等归在一起点燃,其灰烬直接 用做肥料。“放大垄”,即在开荒、整地时,竭力放宽垄底,其宽度由2尺到2尺4寸,一垧 地大约开24垄。俗以为垄大苗壮,可抗旱涝,称“豆儿豆儿,四五六,上有七八九”,“大 苞米1锄杠3棵”,惯于粗放的播种。在汉族的影响下,逐渐开始实行固定的豆、黍、谷轮耕 细作的方法。在连耕十几年后,地力耗尽时要休耕两、三年,俗称“撂荒地”,待地力恢复 后再行耕种。
    达斡尔族清代以来主要农作物有稷子、荞麦、小麦、燕麦、谷子等。稷子在新垦地上连 种两、三年。早年采用“漫撒籽”方式,不常铲?,白露前四五天即行收割。民国年间,播种 期改为芒种后七八天,收割为白露后八九天,并以耱耙耱种,取代了漫撒籽的粗放方式。熟 地施肥后可种荞麦、小麦、燕麦等。燕麦多用作饲料,芒种前后播种,白露前后收割。此外, 达斡尔族还有种植油料作物酥子、芸豆(俗称“饭豆”)、玉米及土豆的习惯。其早年使用 的工具有石磙、木磙、铁耲耙、木斗、木犁(大抬犁)、木叉、木耙子、木锨、锄头、镰 刀、芟刀、大轮车等。民国以后,始用汉式卧犁、铁制轮车、石磨、碾子、马车、耱耙等。
    朝鲜族在黑龙江少数民族中,以北方水稻种植生产而独具特色,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 程中,将先进的种植经验传入汉族和其他民族地区。每年的春节过后,朝鲜族农民即到野外 割取柳条,编制草簾子和草包,并采运石头。待河水解冻,即用木桩、石头立起柳条河坝,将 河口堵住,使河水顺土渠进入稻田。农历三月末至四月初,农民们即光腿赤脚,在早春清凛 的水田里打田埂、翻稻田、人工插秧播种。早年,朝鲜族由于缺乏畜力,广泛使用独特的人 力工具--“三人锹”,即两人在前面拉动系在板锹上的绳子助力,由一主要劳动力握住锹 把,铲挖泥土扔到远处,在修筑水渠和田埂时十分得利。
    许多民族还有种植黄烟和园田地的传统生产习惯。生产叶烟一方面是满足生活需要,其 他部分则做为商品进行交换或出售。“东北三怪”即有“十七八的姑娘叼着大烟袋”之说。 旱烟多在立夏时挖池作圃,浇水后撒入烟籽,然后筛上一层细土,盖上小石子。每天早晨浇 水1次,数天后烟苗即出土从石缝中钻出。两寸多高时移苗到烟地,过月后打底叶、培土。 长出十几片叶子时再掐尖、打杈,白露前烟叶长出“蛤蟆纹”时即可采摘了。采下的烟叶用 黄蒿盖起,沤成金黄色时串串晾晒。园田地里则以种植蔬菜为主,品种有茄子、豆角、柿子、 黄瓜、韭菜、倭瓜、青椒、葱、蒜、香菜等。土豆、萝卜则作为秋季贮菜,下窖留作冬季食 用。随着食品结构的改变,菜类食品在饮食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俗有“园田半年粮”之称。
    黑龙江农民口头传承的富有北方地域特色的生产谚语,是长期以来从事农业生产经验的 精当总结和概括,内容涉及到春耕、夏锄、秋收、冬藏乃至水、肥、工、管等领域。如“过 了芒种,不可强种”,“种地不锄草,到秋白拉倒”,“庄稼一支花,全靠粪当家”、“人 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最有代表性的如《二十四节气农谚》:“打春阳气转,雨水沿河 边;惊蛰乌鸦叫,春分地皮干;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立夏鹅毛住,小满雀来全;芒种 开了铲,夏至不拿棉;小暑不算热,大暑三伏天;立秋忙打靛(即从野生植物中提取靛青, 以染衣物),处暑动刀镰;白露严霜降,秋分无生田;寒露不算冷,霜降变了天;立冬交十 月,(又作:立冬封了地),小雪地封严;大雪河插上,冬至不行船;小寒进腊月,大寒又 一年。”此谣谚在民间流传甚广,为便于记忆,又将其压缩成七字四句记诵:春雨惊春清谷 天,夏满芒夏二暑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寒又寒。清代以来,在黑龙江垦民中普遍 流传着“秃尾巴老李”的传说。讲述“老李”出世后闯关东种地、战败小白龙,为百姓惩治 恶势力等传奇故事,实是黑龙江移民开发北大荒艰难曲折历史的写照。
    在一年四季基本形成恒定规律的农事生产活动中,也逐渐形成了带有信仰色彩的祭祀活 动,如,每年清明过后,都要举行“鞭春牛”、祭农田神的仪式,象征新一年耕作的开始, 祈祷神灵保佑五谷丰收。在夏季天旱时则举行盛大的祈雨活动。由村长或屯中长辈带领各户 男子抬着猪、牛等祭品和龙的模型,举着“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等旗幡,头围柳圈、 裸背赤足,锣鼓开道,到村边或龙王庙跪拜求雨。满族早年还有以女子腰围柳叶求雨的习俗。 农作物遭受虫灾时,还要设祭供奉“虫王爷”、“土地爷”,在地头插上小旗,以求免除虫 灾。在秋季收获时,要将打下的新粮加工出来,首先祭献给土地、龙王、虫王等诸神,以此 庆贺丰收。蒙古族农民无论年景如何,都要举行一次祭敖包活动,以求得风调雨顺。满族在 传统的家祭活动中,打神糕洒水时要称做“下雨”,神糕做成后要静候农神降临神堂,由萨 满击鼓娱神,祈告农神庇佑族人五谷丰登,秋季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