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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称谓与名字

  黑龙江诸多民族由于氏族、家族社会组织的历史传统,使得在家族、宗族称 谓方面也比较健全和复杂,通过汉族、满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及柯尔克孜族在 直系、父系长辈、父系子辈、母系长辈、母系子辈及其他旁系的关系称谓的举例比 较即可见一斑。
    由此可以看出许多民族不仅有具体辈份、关系中的具体称呼,而且有从、表、 旁系的类称。如达斡尔族的父系堂亲称为“乌耶勒”,姑表亲称为“塔——热”,姨 表亲称做“布勒”;从兄弟姐妹称“图如申乌耶勒”,再从兄弟姐妹称“乌耶勒”,三 从兄弟姐妹称“哈牙勒”,四从称“哈音奇”,从本人算起则为堂亲五代。表亲则有 “图如申塔——热”(亲姑表)和“图如申布勒”(亲姨表)之分。鄂伦春族表兄弟姐 妹间称呼时,要加“他日阿”,如“他日阿阿哈”,即为表哥。
    满、蒙古、鄂伦春等少数民族,在称呼名字时,多省略姓氏而直呼其名。起名 也有许多习惯。如表达对新生儿的祝愿、期望,满族有“额图浑”(身体强壮)、“巴彦阿”(富有的)、“阿克丹”(有依靠)等名字称呼;蒙古族的“巴图”(坚强)、“布和” (结实)“巴特尔”(勇士)等名字,也属此类;鄂伦春族也有“骄劳布胡”(石头一样 结实)等名字。而以带有象征意义的事物取名,在蒙古和鄂伦春族中也较普遍。 如蒙古族男性的“巴尔斯”(老虎)、“布日格德”(雄鹰)、“孟恩”(银)、“阿拉坦” (金),女性的“娜仁”(太阳)、“萨仁”(月亮)、“其其格”(花儿)、“塔娜”(珍珠);鄂 伦春族的“书何欠”(斧子)等。此外,在满族和蒙古族中,还有以出生时长辈年岁 或出生先后次序命名的。如满族的“那丹珠”(70),蒙古族的“吉仁台”(60)、“依 仁台”(90);满族的头生子称“阿精嘎”、二子称“朱尔”、三子称“衣兰”、四子称“对 音”、五子称“孙查”。蒙古族在藏传佛教的影响下,还有因教赐名,称:“尼玛”、 “仁钦”、“扎布”等名字的。
    黑龙江地区的汉族移民,在长期的中原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多以“贵”、 “祥”、“富”、“德”、“财”、“贤”、“凤”、“珍”、“香”、“兰”、“梅”等字命名。满族受汉 族影响,有叫“永祥”、“富祥”、“裕禄”、“德”、“善”等名字的。鄂伦春族后来也有 叫“德”、“寿”、“祥”、“海山”、“水花”等汉族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