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冠戴、修饰
据《黑龙江志稿》记载,“黑龙江汉、满、回等人冠帽,清制分品级;平民所用便帽,
春秋多用缎布,夏季用羽纱,冬季毡帽,或用皮帽,织绒、灰鼠、水獭、洋貂、狐貂等类……
民国纪元后,规定用大礼帽、常礼帽,而社会以习惯相沿,多用便帽。惟便帽中有新式带沿
绒、毡帽,灰、褐、青、蓝等色,春秋二季用之;夏季则用带沿草帽,系麦秸制。惟自欧化
东来,社会一般妇女有戴西洋式坤帽者,上饰羽毛,价值颇昂,以城中妇女为多,乡间则无
之”。(民国22年铅印本)
清代至中华民国年间满族男子常戴的便帽,因为是由六瓣布料合成,所以俗称“瓜皮
帽”。夏秋用纱布,春冬用缎料,多为黑色,用红布做夹里。帽式有平顶、尖顶、硬胎、软
胎之别,帽顶有结,帽前正中有的用四方形“帽准”做装饰。此外,满族妇女冬季多戴“马
护”,即用布制成的围头一周、耳部较宽、上露发髻的箍形头戴,有夹、棉两类。
蒙古族男子冬季戴“贝尔帽”或“四耳帽”,暖季戴蒙古红顶帽“扎拉台玛拉格”、卷
沿毡帽。《呼伦贝尔概要》记载:蒙人“帽之形平扁,以毡为之,缘反折而上;亦有绸面尖
形者,附以皮耳,顶缀红缨一撮;而圆形缎面饰以金边之便帽,尤喜冠之”。现则多戴“前
进帽”。蒙古族女子冬季戴桃形羊皮“耳包”,扎皮围脖,暖季则用红、蓝、花色布绸做围
巾包头,其扎法多种多样。
狍头皮帽,赫哲语称“阔日布恩出”,鄂伦春族称“灭它哈”,柯尔克孜族称“麦西勃
日格”;达斡尔、鄂温克族亦有之。这种帽子既能御寒,又可做狩猎时的伪装。将猎获的狍
头完整割下,熟好后将两耳树起,嵌上仿制眼珠,再用狍腿皮缝上一对帽耳及帽沿即成。其
形状栩栩如生,《黑龙江志稿》中有“索伦、达呼尔以头狍为帽,双耳挺然,如人生角”的
形象描述。被称做“索伦”的鄂温克族,早年在帽顶饰有貂尾,天然极冷时,更添一条松鼠
尾巴制成的围脖御寒。
回族男子习惯戴白色或黑色的圆顶无沿布帽,因为过去只在礼拜时戴用,所以也叫“礼
拜帽”。女性在礼拜时,则戴上白色或黑色的“盖头”。盖头的后扇要拖长过肩,盖住所有
长发。平时女子习惯于头蒙青纱。因长期与汉、满等民族杂居相处,女子传统习俗日渐淡化。
朝鲜族男子多戴礼帽或鸭舌帽,夏天戴斗笠。年轻女子则普遍扎戴各种头巾,将半米见方的
四角巾按对角线折起,从前额到头后系上;冬季以长围巾围之。
赫哲族的“得如”,是尖顶、大遮沿,刻有花纹的桦树皮帽,用于夏季遮阳避雨。柯尔
克孜族老年人仍戴高顶卷沿帽或毡帽。达斡尔族妇女冬季戴皮制、里外皆毛的平顶圆帽或缎
面双缨皮帽。
满族的发式沿袭了先世女真的旧俗,民族特点鲜明;同时,在清代以强制的方式广为推
行于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满族男子的发式是“半薙半留”的辫发,即剃去周围的头发,
只留颅后的部分,然后编成辫子垂于身后。未婚女子则为全发独辫或双辫,后也有梳散发不
编的。已婚女子都需“绞脸”,即用线绳勒去脸部的浓重汗毛,然后将头盘起。
“两把头”,又称“叉子头”或“旗头”,是满族妇女的典型发式。梳时将头发平分成
两把,结成横长的发髻;另在脑后垂下一绺,修成两个尖角,名谓“燕尾”。妇女的头饰主
要是“大扁方”和“扇冠”。“大扁方”是宽约七八厘米,长约1尺的大横簪,贯于发髻之
中,是头饰中不可缺少的。“扇冠”则是由青素缎、青纱或青绒做成,形如扇状,戴于发髻
之上,也是结婚时的礼冠。
达斡尔族女孩百天之内就扎耳朵眼,然后用铜、银圈挂上,年长后饰以耳环、耳坠。姑
娘梳齐耳短发,“刘海儿”齐眉;未出嫁前不许修鬓角,编一发辫垂脑后。婚后的妇女鬓角
修成四方形,头发向后背梳;30岁后头发并拢向后挽起,用发卡夹在枕骨部;40岁后要
盘发髻;五六十岁时将头发梳在头顶正中,罩黑纱网,用簪子卡住。
蒙古族妇女未婚时,将头发从中分开,扎成两辫,发根饰以圆珠,发梢用碧玉、玛瑙等
物装饰。赫哲族姑娘梳1辫,婚后在头后挽“纂”。青年妇女头上饰花或顶簪,戴耳环“希
坎”、耳钳“乌雅坎”;寡妇则梳两条长辫。《黑龙江志稿》中更有赫哲族“妇女好装饰,
头上编发为群辫,四围盘绕,复以红绳缠之”的记述。鄂温克女子有束发习俗,戴耳环,大
的称“占布勒”,小的称“嘎克”。冬季所戴的圆皮帽两侧,常坠上环形装饰物。柯尔克孜
族未婚妇女戴绣花帽,帽顶有穗。鄂伦春族年轻女子有的戴有圆箍首饰,用玉石、珠子点缀
成各种图案;在颊侧各缀两条珠串。男子在皮毡帽上也饰有珠、穗。
皮手套,鄂伦春语称做“皮恰克”(5指)、“库库洛”(手闷子),赫哲语称“皮日
恰斯克”、“克阿其玛”,达斡尔族称“火若替波勒”、“海奇波勒”,柯尔克孜族称“吐
恩西欧”。大都分做5指和独指两种。用狍、犴、鹿皮做面,里面挂上皮毛,手背绣有各色
图案花纹,堪称精美的手工艺品。此外,达斡尔族还有带革幼的手套,但主要是用于保暖,
而且在手心处留有活口,手掌可以从中伸出随意抓取东西。
北方的汉族大多生活简朴,在服饰上很少讲究,衣着打扮稍做修饰。而其他民族——如
朝鲜等——在服饰上的素朴的审美追求,在寥若晨星的古代文献也有所反映。古代的民族“
男子系银花,广数寸,以为饰”(《三国志·魏志》);古室韦族“俗爱赤珠,为妇人饰,
穿挂于颈,以多为贵,女不得此,乃至不嫁”(《魏书·失韦》);女真族“其胸臆肩袖,
或饰以金绣。其从春水之服,则多鹘捕鹅,杂花卉之饰;其从秋山之服,则以熊鹿、山林为
文”(《金史·舆服志》)。
清代以来,诸少数民族的修饰民俗在沿续的基础上又有发展。满族妇女的旗袍很讲究装
饰,在领口、袖头、衣襟等处多有花绦和彩牙镶饰,此俗还直接影响了北方汉族的服饰。满
族的男女老少都有戴荷包的装饰习惯,男子挂在腰带两侧,女子挂在衣襟上。每逢年节或喜
庆的日子,老年妇女都要缝制荷包送给晚辈,象征吉祥;未婚女子还把荷包送给情人,做为
定亲的信物。
蒙古族男女多以腰带做为服装的修饰。“带以绸为之,类用黄、紫、绿三色”(《呼伦
贝尔概要》)。男子在腰带上佩挂精制的雕鞘猎刀、火镰袋及荷包。荷包“哈布搭盖”,用
细缎制成,上窄下宽,袋口有抽带,可装烟草、鼻烟壶;外面则绣着山丹、巴达玛花纹图案。
达斡尔族称腰带为“博斯”,用黑色或蓝色布带做成。围腰扎一周后,掖在身后两侧,两头
垂下半尺左右。已婚妇女一律在右侧大衣襟上佩挂缎面刺绣烟荷包和绸手帕;少女、少妇还
以凤仙花染红指甲为美,有的佩戴银质指环。柯尔克孜族男子均扎宽皮带。在参加集会和典
礼时,如不佩戴腰带,就会被视为不懂礼貌的人。
据《黑龙江志稿》中记载:赫哲族“妇女善制荷包、腰搭及蹋蹋马等物,俱用鱼皮缝就,
镶以云卷,染成红绿色,……服长衣拖地,边幅皆钉以海贝、扁螺或铜钱,举步即铮铮有声,
以为美饰”。宋小濂于《北徼纪游》中又记,鄂伦春人“衣皆兽皮为之,以黑绒缘饰。其女
子则用披肩,如中国女子之有云肩,然特以布为之。胸前挂古钱一串,缀以冰珠(即琉璃)
”。鄂伦春族的烟荷包“卡毕特洛卡”、烟口袋“乌洛乎”从前也都是用狍或鹿的爪皮制作
的。鄂温克族儿童有挂锁以求平安的习俗,并戴手镯。锡伯等民族女子也有戴手镯、手环、
戒指、怀牌、荷包的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