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三、出殡、祭灵

  出殡,又称“发引”。汉族亡人出殡旧时有三七、五七直至七七四十九天才举行仪式的, 后多改为三天。发引多在清晨,前一夜祭灵、守灵之后,第二天家属、亲友聚齐,由长子手 举“引魂幡”,上写“金童前引路,玉女送西方”等辞,在室内各角落呼唤亡灵随幡起身。 待棺椁抬起,孝子跪在棺前将“丧盆”摔碎,送葬队伍起程。灵柩在途中不可着地,早年多 由4人或8人抬送,直到墓地。安葬时,将棺木缓缓落在事先挖好的墓穴土垄上,由亲人撒土 3把,然后众人培土。培土时将幡插在坟当中,埋1尺拔1尺,埋3尺拔3次;埋毕于坟前奠酒 设供。送殡后众人需回丧家,进门用酒漱口,同时净手,由丧家设席招待助忙人。满族出殡 日多选在单日,发引时灵柩外面还要罩上长方形尖顶棺罩,死者的子孙用白布做成的纤绳在 灵柩前拉引;沿途鼓乐不断,由丧家抛撒黄纸剪制的大钱,俗称“买路钱”。死人下葬后, 若属夫妻先死一人,则将红幡去掉黑裱收回,待后死者出殡再用;后死者葬后,多在坟地上 抢回幡布,给小孩做兜肚,据说能保佑孩子平安长大。
    回族在亡人发引之前,将“经匣”移至院中,首北足南放置,由教长领男性送葬者环立 在经匣周围,边念经文,边循环传递香炉,孝子则面西而跪。传毕香炉,教长又率男宾立经 匣东西向,默诵经文,回语称“占者耶孜”。念毕启殡,由6人抬经匣,丧主前面引导,女 眷跑送至院门而止。沿途不动鼓乐,不放鞭炮,不撒纸钱,家属一般也不大声哭叫。回族入 葬时并非讹传的那样,将经匣底部一抽,人落墓底,面向上者升天堂,面向下者入地狱;而 是由助忙人用布带送,亡人家属用手接,将“买台”(尸体)安放坑底,然后堆成矩形坟茔。 此时教长与亡人家属、亲友再向亡人头部方向跪下祈祷,即通常所说的“念下土经”。送葬 后,亡人家属用油香、米饭、菜肴招待众人,大家互道“色俩目”,丧礼即告结束。
    朝鲜族旧时发引有三、五、七、九日之别。发引时将棺材装入木架结构的“丧舆”上, 四周用白布及花布遮挡,称“迁柩”;然后由“抬军”数人将灵柩送往墓地。沿途遇到桥梁、 岔路时,“抬军”进两步、退三步,齐唱“××大人去天堂,缺少路费”等丧曲,丧主赏钱 后再行。达斡尔族在送葬途中如遇河水,需要祭尊水灵,以求亡魂平安过河。下葬后,送葬 队伍返回家中,需从大门外的火堆上跨过,以示“清洗”,然后由丧家将献祭的牛、马、猪 肉煮成手把肉招待众人。拉过死人的车子则3天内不得使用,将车套卸下,将车翻过来放着。 此外,赫哲族在出殡时还有请萨满跳神,以使死者到“伊木尔汗”(阎王)处不致受罪的信 仰习俗;柯尔克孜族则请喇嘛念经,超度亡魂,并在早年不得于闰月年入土。
    黑龙江地区各民族的丧葬礼仪中,都有送殉葬、陪葬品的习俗。《后汉书·东夷列传》 载夫余人“杀人殉葬,多者以百数,其王葬用玉匣”,高句丽“金银财币尽于厚葬,积石为 封,亦种松柏”,反映出王公贵族葬礼的奢侈。而《三国志·魏志》记“鲜卑”时所载“又 有瓦置米其中,编县(悬)之于椁户边”,《晋书》所记肃慎族“将杀死之猪放置其上, 以作为死者食用之粮”,《旧唐书》所记靺鞨人“无棺敛之具,杀所乘马于尸前设祭”等等, 则反映出普通民众的原始、俭朴的殉葬习俗。蒙古族在实行土葬之后,习惯在墓中埋一桌子, 放上一杯马乳和一盘肉;有的则杀一匹马,将肉吃掉后用草将马皮撑起,拴在柱子上,以此 象征亡者可以吃、行随心。达斡尔族埋葬单身汉时,在其坟旁挖一深坑,埋一象征性的女偶。 其他死者则多陪葬生前所用的鼻烟壶、刀、烟袋、火镰、首饰及筷子、饭勺、小锅、米袋子 等;有的男子还将弓箭、鞍具、马匹等随葬。鄂伦春族也有相似的殉葬习俗,将男子生前的 猎刀、猎犬、猎马与主人同葬,并向装在熊皮包裹神袋中的桦木或兽骨等雕制的神偶献祭。 女子则将生前用过的桦皮针钱盒及熟皮子的工具陪葬;还有的将一种树菌切碎放在袋子里陪 葬,给死者月经时垫用。赫哲族早年一些富户直接殉葬“木林马”、“伊罕牛”、“伙尼羊 ”、“五尔肩猪”、“替库鸡”、“尼合鸭”等;男子则以妻子的头发做陪葬品。鄂温克族 在棺材起运前杀黑色驯鹿一、两只,将鹿头朝向日落方向,为亡人送灵。后迁入黑龙江地区 的汉族,有丧男烧纸马、丧女烧纸牛的习俗,另有纸扎的阴宅、车轿、鸭、狗、衣物、用品 等殉葬品。
    入葬后的祭奠活动,仍是丧葬仪礼的继续。据民国时期的《瑷珲县志》、《望奎县志》、 《呼兰府志》等记载,汉族在死者下葬后第三日去墓上“圆坟”,重新添土,用3根秫秸折 曲插坟上,再以红线吊一铜钱,俗称“上梁”;也有在死者亡故第七日以纸扎“望乡台”致 祭,以及于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十五、腊月二十七进行墓祭的传统习俗,俗称“插柳”、 “鬼节”、“送寒衣”、“上年坟”。满族、蒙古族、达斡尔族等,早年有“烧饭”的祭祀 习俗。《大金国志》曾有女真族“其祭祀饮食尽焚之,谓之烧饭”的记载,其后演变为烧焚 枕头、谷类、纸扎人马等象征性仪式。《清稗类钞·八旗丧葬》还有“至六十日,则烧船、 桥。桥有二,一金色,一银色。船桥,供其冥渡”的记述。此外,据《黑龙江外记》记载: “满洲清明墓祭,新坟插佛朵,旧坟插柳枝,皆示人有后意。”佛朵制法是,用苞米核贴五 色纸,或用秫秸头,上糊金银箔、下糊五色纸等,源于一种较早的生命神信仰。
    赫哲族的“出魂”和“撂档子”仪式,是较有特色的祭灵习俗。“出魂”即向死者灵魂 告别,在男人死后的第七天,女人死后的第九天的晚上,在死者生前睡过的炕上放一装入干 草的布口袋,将死者用过的烟袋、碗筷等摆在炕前,盛席款待亡人的灵魂。“撂档子”则是 送魂仪式,一般在百天或一年后脱孝时进行。届时在院内搭棚,用白布圈起;做1木头人偶, 称“木古法”,穿戴死者衣帽以象征死者灵魂。请萨满跳神3天,在第三天晚上,将“木古 法”放在爬犁上,萨满念唱“套十五条狗送走你”,“我保护你到阴间,放心走去不要恋家” 等辞,送死者亡魂去“布尼”(地府)。随后,萨满站在高处,向西北连射3支拴有火炭的箭 矢,并由1木制的神鹰“阔力”指引亡灵的去向。丧礼至此告终。丧主将亡人用品在墓前烧 掉,始可脱去孝服。鄂温克族在长辈死后的3年内,每逢过年也要将一方形坐垫“特布兹”放 在死者生前坐位上,摆供叩头,以示纪念。
    朝鲜族的祭灵仪式以“周年”最为隆重。牡丹江地区、朝鲜族的周年祭祀,可用口诀概 括为“设主参香降神初,启饭读祝再拜哭。续斟添插门外立,再进神成神满足”。祭祀在子 时进行,“设主”即设主祭位,又称“神榜”,在一张形纸上写上亡者姓名、生辰,立于 祭桌上;“参香”即供放烛火、檀香及稻谷草象征的香火;“降神”指神灵将至,须将房门 微启;“初”即初献,给亡灵敬上第一杯酒。“启饭”,即打开饭碗盖;“读祝”为诵读悼 文;然后跪下,两手指尖相对,掌心向下,前额触地“再拜”而“哭”。“续斟”指给亡灵 敬斟第二、三杯酒;“添”即在三杯酒后再添斟一点;然后在饭碗及菜碟上“插”上筷子, 请亡灵就餐;此时祭者须在“门外立”候亡灵进食。最后,祭者端一碗凉水“再进”亡灵“ 饮茶”,神灵接受祭奠当满意而归。
    回族自亡人下葬起,7日内每天要请教长念经,谓之“走坟”,第七日则须“圆经”。 七日至四十日之内要在屋内点香、设灯,以为此间亡灵仍在家中。直到第四十日,亡灵“ 头顶三张油香归主去了”,还要请教长念经走坟。之后,百日、周年、三周年等,均为大祭 亡灵之日。回族还有给亡人“过生日”的习俗,称为“冥忌”。这天不请客,不设席,只将 “海拉叶”送给教长,请他念经走坟,以示怀念。上述祭日,参加者必得先净其身,否则以 为对亡灵不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移风易俗”的不断深入,丧葬民俗有了较大的变化。 在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的基础上,为了节约土地、美化环境,通过政府的提倡和有关部 门的大力宣传,城市和乡镇的汉族及许多少数民族接受了火葬形式。在人故去以后,用殡仪 馆的铁皮或木皮活棺将亡人送往火葬场火化,然后将其遗骨收入特制“骨灰盒”内,摆放在 殡仪馆内或几年后将骨灰撒在江河、土地上。骨灰存放殡仪馆期间,亡者家属逢清明、祭日 前往吊唁、擦扫、献花。在一些乡村,还出现了为全村公民共用的、存放亡人骨灰的“安乐 殿”,体现出新村规民约的时代风尚。相应的服丧习俗也更加俭朴。亡者家属多着深色衣服, 女子一般不戴首饰、不化艳妆。在左臂或右臂上戴一黑纱,孙辈在黑纱上缀一红布条,亦据 亡者有男左女右之分。服孝期多在1个月到3个月,其间没有繁多的禁忌,仅以臂戴黑纱和简 免娱乐作为对亡者的追悼、怀念。
    现在,亡者一般在病重期间即被送往医院救护;去世之后,即将亡尸存放在有冷藏设施 的“太平间”内。在医院及街市上有“寿衣店”出售现成的葬服,有的则以亡者生前最贵重 的衣服穿戴、陪葬。多在亡者死后的第三天,举行简约的出殡仪式。亡者家属、亲友前来吊 唁、送葬,送上挽联、挽幛、花圈及钱物等;挽幛在祭送仪式结束后可用来做衣料,尤其体 现了实际、节俭的新丧葬风俗。在接灵、送灵过程中,还有为亡者洗擦、避日光、摔丧盆的 仪式,但已成为亡者家属竭尽孝心的一种象征活动,也十分简约。
    在殡仪馆将亡尸火化之前,多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由亡者家属在一旁站立答谢,所有 前往吊唁者环亡者一周,敬礼、献花圈,以示哀悼,并慰问亡者家属。火化后,由亡者亲属 将骨灰装入精心挑选的骨灰盒内,护送到殡仪馆“灵堂”安放。丧礼结束后,为答谢前来吊 唁、相助的亲友,一般仍沿袭略备酒席以酬宾客的习俗。由深切缅怀之情所系,在亡者死去 的一七、三七及周年、忌日,丧家还有在家中设祭,或到十字街头、殡仪馆灵堂祭奠、化纸 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