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黑龙江、松江两省公安厅(1949.4~1954.7)

  一、黑龙江省公安厅
    根据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的《重划东北行政区划令》,5月嫩江省并入黑 龙江省,并将松江省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将原嫩江省所属的扶余、乾安两县和郭尔罗斯前 旗划归吉林省辖。省各级公安机构亦随之变动。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许西,副厅长金忠。编 制99人,公安大队编制322人,省公安厅内设秘书室、行政科、人事科、总务科、治安科、电 台、附属训练班、感化院。下辖齐齐哈尔1市和北安、拜泉、海伦、绥化、庆安、铁骊、绥棱、 通北、兰西、青冈、明水、望奎、克山、克东、德都、孙吴、瑷珲、逊克、呼玛、佛山(今嘉 荫)、泰安(今依安)、嫩江、讷河、富裕、甘南、龙江、景星、泰来、林甸、安达、肇州、肇 东、洮安、洮南、安广、瞻榆、开通、镇赉、大赉等39县及杜尔伯特、郭尔罗斯后旗2旗公安 局。
    1950年1月9日,东北人民政府颁发《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机构编制令》,东北公安部颁发 了《关于加强各级公安组织机构编制》的指示,省公安厅定编为110人,公安大队500人,同 年3月,增设公安干部学校。
    1952年经省人民政府和东北公安部批准,省公安厅编制增加到205人。厅内机构,政治处 下设干部管理、组织、教育3科,秘书处改为办公室,下设秘书、研究、总务等3科。政治保 卫处、经济保卫处、劳改狱政处,省公安干部学校增设组织、教育、秘书等3科。同年10月, 卫之民任副厅长。
    1953年6月,根据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建设公安部门政治工作的决议》,经省政府 批准,厅政治处改为政治部,增设基本建设保卫处。厅编制300人。为加强罪犯劳动改造工作 和重点保卫工作,还增加事业编制121人。
    1954年7月,省公安厅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行政处、基 本建设保卫处、劳改狱政处、省公安干部学校。下辖1市、1专区、39县、2旗公安局,全省有 公安干警2 781人。
    二、松江省公安厅
    1949年5月中旬,松江、合江两省公安厅合并为松江省公安厅,编制90人,公安大队编制 350人。厅长赵去非,副厅长王化成、赵云鹏。下设秘书处、治安行政处、机关事务行政处、 省公安干部学校、公安大队。辖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兴山(今鹤岗)4市和双城、拉林、 五常、阿城、宾县、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尚志、延寿、方正、海林、宁安、穆棱、鸡 宁(今鸡西)、东宁、密山、虎林、宝清、勃利、林口、桦南、依兰、汤原、集贤、富锦、桦 川、萝北、绥滨、抚远、饶河32县公安局。
    1950年10月1日,根据东北公安部《关于加强各级公安组织机构编制》要求,松江省公安 厅编制增为110人,公安大队增到500人。下设秘书处:设秘书科、研究科、人事科、总务科、 电台;政治保卫处:设技术秘书、调查、机保、内勤、执行科;经济保卫处:设技术秘书、 调查、企业保卫、财商保卫科;治安行政处:设技术秘书、治安、户政科;省公安学校,及 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松江省公安厅公安大队。
    1951年4月,松江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有干警2 736名(含鸡西、双鸭山2个矿区)。
    1952年6月,松江省公安厅编制增到205人,机关增设政治处、劳改狱政处。副厅长赵云 鹏调出,李兴昌任副厅长。全省32县(其中27个设公安局,虎林、萝北、饶河、抚远、佛山5 县设公安科)共有干警2 822人。
    1953年4月,根据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建设公安部门政治工作的决议》要求,松江 省公安厅将政治处改为政治部,主任李强奋。同年6月,省公安厅编制增加到300人,还增加 120人事业编制。同年10月,又增设森林工业保卫处。陈续政任副厅长。
    1954年4月22日,松江省颁布执行《松江省调整机构紧缩编制方案》的命令,指出:为了 集中使用力量,加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定省公安厅与省检察署合署办公,赵去非兼检 察长。同年8月合省前,厅长赵去非,副厅长陈续政、李强奋、曹永祯。下设政治部、办公室、 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行政处、森林工业保卫处、劳改狱政处,公安干部学校。时 辖3市(哈尔滨市1953年7月改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8月改为省辖市),32县公安局。全省共有 公安干警6 270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3 884人,事业编制干警2 386人。省公安厅干部26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