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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地公安机构

  黑龙江地区1945年后所辖市、地建制历经增减,至1953年辖5个市、3个专区公安局(处)。 后由于行政区域几经变动,市、地公安机构亦随之变动,至1985年,黑龙江省辖10个市和4个 地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