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肃反运动
黑龙江地区经过3年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狠狠打击了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历史
反革命,巩固人民政权,使全区社会秩序出现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安定局面。
但是,镇反斗争的胜利,并不意味着全区反革命分子的彻底肃清,一些残余漏网和暗藏
的反革命分子,仍未遭到打击。1953年后,随着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第一个五
年计划的实施,黑龙江地区不仅存在着未被肃清的反革命分子,而且又滋生出一批新的反革
命分子,还有全国其他地区的反革命分子乘招工、招聘、迁厂、移民等机会不断潜入省内。
同时美蒋特务机关又加强向黑龙江地区派遣特务间谍的活动,仅1954年就派遣间谍特务11起。
他们不甘心坐视人民事业的兴旺发展,而是更加变幻手法,变本加厉地进行破坏和捣乱。这
时他们已不再公开暴露身份,而是隐蔽伪装,反革命活动也更加阴险毒辣。他们披着各式各
样的外衣,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及各种机会,施用两面手法不断地进行各种阴谋破坏活动。
1955年,黑龙江省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省内各种残余反革
命和暗藏在内部的反革命分子,乘机重新抬头,大肆活跃起来,主要破坏矛头指向农业合作
化运动、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有的进行纵火、投毒、
暗害、砍杀耕畜、制造谣言、张贴反动标语;有的发展地下武装,组织暴乱;暗藏内部的反
革命分子,则利用技术、职权之便进行各种技术破坏,制造事故、破坏生产等等。据1954年
全省工矿企业不完全统计,发生各种破坏事故554起,仅双鸭山矿2起破坏事故就损失29万多
元(人民币)。1954年冬至1955年春,全省30个市县发生反标、传单、纵火、杀害耕畜和殴打
干部等现行破坏案件526起。其中双城县一个反动地主打死和害死耕牛42头。牡丹江市一个反
革命分子张贴反动标语53件。
为了保卫全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肃清残余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
争势在必行。
一、组织与领导
内部肃反运动,是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专职肃反队伍进行的。1955年
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
内大张旗鼓地进行一个广大的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也作出决议,号召“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国人民必须充分地提高革命警惕性,肃清一
切公开的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粉碎国内外敌人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破坏活动”。1955
年8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作出《关于〈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
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的计划》,要求“在全省30万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及广大职工群众中大张
旗鼓地进行提高革命警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斗争宣传教育运动,在此基础上,根
据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肃反工作方针,
在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学校中,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斗争,揭发与肃清一
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并将这一斗争与审查干部、镇反工作密切结合起来。”
为加强对肃反运动的领导,黑龙江省委组成7人领导小组,设立肃反办公室。1956年1月
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镇反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镇反工作组织领导问题意见报告》,要
求“各级党委都必须加强领导,对有关镇反的重大问题和全面性的工作部署,必须经党委认
真的讨论研究”。
各地、市、县委也相应地建立起肃反5人小组,实行书记挂帅,委员负责制。党群、政法、
财贸、农林水、工业、文教、森工7个系统由省委常委分工领导进行肃反运动。
省委7人领导小组决定下设秘书、材料、宣传、专案、甄别定案4个组。各级公安、检察、
法院及监委分别抽调干部参加专案组、甄别定案工作组。全省共抽调参加肃反工作的干部48678
名。黑龙江省肃反运动,采取先整风后肃反,分批交错进行的做法,即在整风过程中进行肃
反工作准备:抽调训练干部、准备材料、思想摸底、编写宣传资料,整风结束,立即转入肃
反运动。
二、开展肃反运动
黑龙江省肃反运动先后分5批进行:
第一批肃反 从1955年8月开始至1956年12月结束。参加单位主要是省、地、市党政领导
机关干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教职工,参加人数74147名。内部肃反和社会镇反同步
进行,大张旗鼓地开展肃反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特别是发动中间和知情群众,形成群众
性的肃反运动。1955年8月底,中共黑龙江省委下达关于向群众开展肃反宣传教育工作指示,
同年9月初,省公安厅印发宣传提纲。各地根据省委的指示,整训了力量。同年9月上旬,第
一批搜捕前后,结合搜捕和调查摸底,通过召开积极分子会、居民会、团体会、行业会以及
社、组、村、屯会等各种会议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后,黑龙江省
发动群众的工作进一步开展,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于同年10月上、中旬先后分片召开5个市、
40直属县的公安局长座谈会,着重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的问题。各专署也分别召开
有关会议,对进一步开展肃反斗争,深入发动群众的问题作了研究和部署。其他市、县也都
在总结前一段肃反斗争的基础上,对深入开展宣传群众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许多县经过研
究后,结合三级干部会议或召开摸底工作组长、区特派员等会议作了贯彻。有的县召开了县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议,拟定出进一步发动群众,深入开展肃反斗争的决议。据齐齐
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4市,嫩江地区和绥化、呼兰、宾县等8个市、地、县统计,全
国公安厅长局长会后即扩大了2.4万多名宣传力量。佳木斯市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抽调200多名
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分片包干进行宣传。双城县会后扩大了3 600多名宣传员,组成6 400
余名的宣传大军,仅20天即收到群众检举密告材料1 700件,有16个有问题的人到公安机关坦
白。绥化县抽调170名机关干部,在城区配合街道宣传员,深入开展宣传。通过座谈和个别访
问,一个曾给日伪宪兵队做过饭的民工,就谈出东北沦陷时期线索40多件,初步搞清该镇日
伪宪兵队的组织情况。到1955年12月下旬,全省组织各种宣传力量约10万余人,除各种会议
进行口头宣传外,这个时期,齐齐哈尔市和嫩江、松花江专区所辖县区先后召开宣判大会168
次,判处各种罪犯631名。哈尔滨市和绥化地区分别举办展览会。省肃反办公室制成3种共634
部幻灯片,发至农村巡回放映,许多地方还组织演出肃反剧、相声、快板等。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日报等省内9种主要报纸,先后发布有肃反社论、言论、消息、典型案例等113篇;黑
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先后举办肃反讲座、广播典型案件、讲话、评论等417篇。据1955年11月
下旬统计:全省已有60%的群众受到教育,有的地区已达到70%以上,群众比较充分的发动
起来了。由此收到群众揭发检举材料91 716份。第一批肃反,共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512
名。其中钻到省、地、市领导机关的158名,钻进公安部门的有18名。
第二批肃反 从1956年3月开始至1957年1月结束。参加运动的单位有基本建设、厂矿、
森林工业、交通运输、医院等有关部门。参加人数507 303名。
1956年省委召开2月肃反会议之后,省林业系统,认真传达贯彻省委会议精神,坚决反
对右倾松劲情绪,加强对专案甄别定案工作的领导。首先充实甄别专案办事人员(由1人增加
到3人),并确定1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定案工作。省林业口5人小组先后召开省直3个
单位核心组人员和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甄别定案工作。根据省委“好、快、省”的精神,
甄别定案小组做了具体的调查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规划方案。根据省委提出的4类对象划
分,从斗争对象中发现:属于1类完全斗错的1人;2类,历史上确有问题,审查的结果不是
反革命的10人;3类,历史上确有重大嫌疑,斗争之后移交侦查的7人;4类,定案结论为反
革命分子的20人。哈尔滨地区各森工党委5人小组,根据省林业口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
况先后建立健全甄别定案小组,并充实了力量。15个定案组共抽调40名专职干部,从事定案
的具体工作。每个单位都派1名5人小组成员负责定案工作,并组织干部学习有关甄别定案的
文件和工作方法,制定出甄别定案工作规划。哈尔滨地区15个森工单位1956末统计:应甄别
定案件总数200起,已受理66起,占应甄别总数的30%。
黑龙江省基本建设单位共有44个,职工80 889人,因调走和转出外省4个单位19 677人,
实际进行肃反单位为40个,职工61 212人。基本建设系统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基本建
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哈尔滨市房地产局修建工程队,在1956年2月省委
肃反工作会议后,传达了中央和省委会议的精神和罗瑞卿、陆定一部长的总结、报告及北京
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三区勘测局的经验,学习省委冯纪云书记的总结和省土地勘测局的经验。
修建工程处共有职工359名,其中技术人员80名,职员220名,勤杂工人59名。他们除成立了
5人小组和办公室,还抽调28名专职干部(占总数人数的7.8%)。通过审查档案、座谈、外
出调查等方法,查出有大小问题的105人,重点对象12名,占参加肃反运动的3.22%。据1957
年初统计,第二批肃反共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3 090名。
第三批肃反 从1957年1月开始至同年末结束。参加运动的单位,主要是各地县所属企
业、国营农场职工,参加人数为443 965名。对于人数多的企业开展群众运动,对于人数少,
不便集中的单位,组织专人,个别审查处理。至同年底统计,共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1 256人。
第四批肃反 从1958年1月开始至1958年5月结束。参加运动的范围有公私合营职工、国
营企业的长期临时工、部分小学教员、乡干部、手工业联合社的职工等,参加人数741 488名。
各大中城市分别吸收政协、民建、工商联等进步代表人物组成“公私合营企业肃反委员会”,
协助宣传教育、辅导工作。对市、县级工商联、民建会、公私合营单位、手工业合作社等,
采取思想教育、政策教育、自我交待、揭发问题、组织小组斗争形式进行。对乡村干部和乡
镇企业人员,组织专人分片摸底,在社会主义大辩论的基础上进行肃反教育,个别审查处理
办法。对临时工坚持全面登记,重点审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的原则。柴河林业局1958年计
划招收临时工5 000余名,同年5月16日开始招收,至7月15日止共招收2 150名,经柴河林业
局党委与5人小组研究采取措施,由公安局和肃反办公室配备4名干部,专门对新招收的临时
工人进行登记和审查。审查前每人进行照像。对25岁以上的和虽然年龄在25岁以下,但照片
面貌和所报年龄不相符的一律发通报进行核实。至1958年8月止,2 150名新招收的临时工有
889名被通报,通报证实有大小问题的99人,其中有历史反革命分子12人,现行反革命分子3
人,反革命嫌疑分子2人。
第五批肃反 从1959年秋季开始,至同年12月结束。参加运动的有合同工、转业军人、
盲流等人员,参加人数498 811人。第四、五批肃反共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8 948名。
三、肃反成绩
黑龙江省肃反运动,从1955年7月至1959年末,历时4年多时间,胜利完成任务。全省肃
反运动分五批进行,有2 256 714人参加。整个运动共查出反革命和其他坏分子13 806名,其
中内部肃反查出12 003名,社会镇反从内部逮捕1 803名。查出历史反革命11 732名,现行反
革命分子271名,还查出反革命嫌疑分子440名。二项合计占全省人口数0.8%。运动中缴获长
短枪165支,子弹12 477发,反动证件99件。
在查出的反革命和坏分子中,有492人已混进党内,有123人混进共青团,其中有10人爬
上地、市局长、处长、党委秘书长,甚至肃反办公室主任等重要领导岗位。运动中还查出有
血债的反革命1 990名,其中有的是罪大恶极,血债累累,死有余辜。混入龙江县小学当教员
的反革命分子张占鳌,抗日战争时期是日本侵略者的忠实走狗,曾在1942年带领日军扫荡冀
东八路军,一次活埋抗日根据地群众1 000余人,是制造“千人坑”惨案的主犯之一。佳木斯
市工业局反革命分子颜忠士,日伪汉奸,参加过活埋抗联志士、农会干部和农民群众500余人,
经他亲自指挥活埋的72人。佳木斯造纸厂挖出日伪汉奸姚化民,1941年任日军翻译官,曾带
队将13名抗日干部放火烧死。该市运输合作社反革命分子杨少亭,是国民党还乡团大队长,
有人命血债70条。齐齐哈尔机器制造厂反革命分子秦维山,日伪特务,除积极收集抗日军事
情报外,还亲自指挥特务逮捕游击队员、进步群众42人,杀害6人。牡丹江市挖出反革命分子
窦永溪,1947年在山东平度县当还乡团特务班长时,普3次参加捕杀、活埋民主政府村长、民
兵队长、妇女主任等21人,亲手枪杀12人。五常县查出隐藏10年之久的曾参与杀害抗联十军
军长汪雅臣将军等21名志士的反革命分子。克山县照相馆查出4名国民党中统沈阳情报站的特
务分子。双鸭山查出1名国民党迪化市少将城防司令。肇东县在修鞋的工人中查出1名国民党
建军司令。运动中还查出22个反革命集团,其成员128名。同时还挖出一些潜伏特务和特务嫌
疑分子,仅省直、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等地查出潜伏特务案12件,日特案5件,
派遣特务嫌疑4件等。还查出由于政策界限放宽,过去算历史反革命,现在不按历史反革命计
算的普通反革命分子5 784名,其中反动分子279名。弄清和交待各种政治历史问题152 502人,
这不仅为审干工作提供宝贵资料,也协助组织部门对这部分干部有更全面的了解。弄清了大
批人的政治面貌,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更好地进行工作。经过肃反运动,使226万多人受到
深刻的阶级斗争教育,提高了政治警惕性,划清了是非界限。运动中,广大职工群众揭发和
检举各种材料460 474件,其中属反、坏分子材料91 716件,斗争中涌现大批群众积极分子,
为运动的顺利开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这批肃反积极分子又是工作生产骨干,大大推动了
各项事业的发展。
黑龙江省为期4年的肃反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运动发展是健康的,达到了教育群众和
肃清反革命的目的。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党中央和毛主席正确的领导,中央十人小
组及时具体的领导,有明确的方针政策;由于省委和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了群众性的肃反路线,
正确执行了各项肃反政策;开展两条战线的思想斗争,坚决反对“左”的急躁情绪与右倾麻
痹思想;进行充分的思想、组织与材料准备工作,采取既严肃又灵活的斗争方法,进行了规
模巨大的调查研究和审查工作,总之,是由于广大专职干部的积极努力、苦干和人民群众紧
密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
肃反运动也发生过缺点错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左”的倾向。运动初期,由
于来势异常迅猛,材料准备不够,加之缺乏同暗藏敌人进行大规模斗争的经验,有的对肃反
政策界限区别的不够清楚,致使少数单位曾发生“左”的急躁情绪,出现了打人、骂人、侮
辱人格违犯政策的现象,斗错247名,错捕21名。对此,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55年底及时进行
纠正,并对错捕错斗的少数人进行认真的善后处理,消除了消极情绪。另一方面,在纠正“
左”的倾向后,1956年、1957年初又发生右的偏向。一些单位强调“和平谈判”,放弃小组
斗争,强调稳、准的一面,忽视必要的斗争,出现该斗不斗、该捕不捕、该查不查、该定不
定的右倾现象,致使一些单位运动搞得不够深透,反、坏分子揭发不彻底,漏掉一些敌人。
经中共中央、省委的指示,对右倾思想进行及时批判纠正,并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复查工
作,共复查出反、坏分子1 772名,右倾错误得到纠正。
经过这次肃反运动,使全省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阶级斗争长期性的认识,深刻意
识到与反革命斗争的长期性,同时,坚定了为确保全省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必须坚持贯彻
“有反必肃”的方针,同反革命分子斗争到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