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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打击反革命集团

  1950年末松江省公安系统查破1起反动小集团。1952年破获自发性反革命组织案2件。1953 年破获6起反革命组织案,有组织名称的4起,即所谓“世界原始公社”、“保卫祖国自卫大 队”、“民志党”、“中华全国农民总会”。1955年至1956年两年,黑龙江省每年各查破1起 反革命集团案。小白森工局反革命集团成员王福元,投案自首,除交代自己政治历史问题和 参加反革命集团外,还检举其他8名同案犯。
    1959年,全省发现反革命集团45起,查破了41起。其特点是:组织严密,危害性大。他 们有组织、有纪律、有纲领、有计划、有秘密联络方法。反动组织名称就有30几个,参加成 员少则3、5人,多达30余名。有个别案子牵连到山东、江西等省。据统计45起反革命集团案 件中,有37起是企图进行行动破坏,搞武装叛乱,有计划夺武器,抢银行,袭击政府,打开 监狱,入山为匪。敌人的行动日益诡秘,以暗语、密写进行联络,以个别发展、单线领导, 预防被一网打尽。有的反革命集团积极设法与海外敌特机关或资本主义国家使领馆进行联系, 寻找后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于12月发现反革命子弟程其昌和反动分子李国钧为首的组织反 革命集团——中华民国反共委员会,制定了“行动纲领”、“活动方针”、“入会誓词”, 选举出“委员长”、“秘书长”、“政法委员”、“武装委员”、“公安委员”等。草拟大 量《告全国人民书》,油印后到北京、上海、沈阳等地散发,预谋夺枪行抢,然后逃往香港, 投靠美国使领馆。在1960年1月14日预谋行抢时被破获。从集团成员看,80%是新生的反革命 分子。他们不满现实,仇视社会主义。绝大多数是地富子弟、反革命子弟、被开除的坏分子 等。
    1960年,发案较多,全省1至8月就发生反革命集团41起,比1959年同期发生19起上升一 倍多。突出特点是:历史反革命和新生反革命勾结在一起,结成同盟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 主义,一般都是野心很大。有的阴谋组织暴动;有的篡夺基层领导权,做了许多坏事;有的 妄想组织反动党团进行政治阴谋活动。抚顺市有个反革命集团的“书记”和“宣传部长”来 伊春,企图发展组织,建立根据地。哈尔滨市公安局破获的“劳动党”反革命集团案,曾两 次企图夺取民警枪支,准备发展5 000人上山打游击,并计划派人寻找潜伏特务,设法和海外 联系。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破获的“四大金刚”案,他们一开始就似定了逃往海外参加特务组 织计划。1961年,全省发生反革命集团案51起,破48起。1962年,发生反革命集团58起,破 50起。黑龙江省公安厅与辽宁省公安厅共同办案,查明丹东度量衡器厂职工张金与北安军分 区职工李财荣勾结,组织起名为“中国大陆反共联盟同心会东北地区总会”的反革命集团, 发展7名成员。两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分头破案,把反革命分子一网打尽,缴获油印机、待 印的《东北抗暴报》、《告东北同胞书》、信件、反动图章等大量罪证。1963年,敌人破坏 活动仍有上升,全年发生反革命集团73起,破71起。
    1964年,反革命现行活动有所收敛,全年发生反革命集团37起,破获35起。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全年发生反革命集团30起,查破26起。1968年,各 地报告不全,仅查到5、6月份发现反革命集团案件35起,如“中共筹委会”、“扶蒋剿共团”、 “捍蒋东北联络站”、“为民救国军”、“联合党”、“中国反共救国军”等。1969年,全 年反革命破坏活动均无报告。1972年上半年仅发生1起反革命集团案,一直到1976年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均无具体报告。1978年、1981年、1982年各发破1起集团案。1982年7月,海伦 县公安局破获“大众党”反革命集团案首犯景毅,伙同马江、芦瑞华等人,于1979年成立“ 民主党”,后改为“大众党”,制定反革命纲领、方针,发展6名成员,先后4次张贴标语、 散发反动传单30多张,并预谋抢夺枪支,建立反革命武装,夺取政权。1983年,发破3起反革 命集团案,1984年发破1起反革命集团案。1985年没有发现反革命集团活动,看出反革命集团 活动是减少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