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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专业队伍破案

第六篇 打击刑事犯罪

第一章 经常性工作

  一、侦缉盗匪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盗匪危害甚巨,成为严重扰乱治安,破 坏经济恢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历史上黑龙江地区素为盗匪出没区域, 自清末的“马贼”、“胡匪”,到东北沦陷时期的“胡子”、“盗匪”,长期荼毒生灵,侵 扰民生,从来未被根治过。人民政权建立后,趁敌我斗争异常复杂尖锐,我主要精力无暇顾 及之机,盗匪仍重操旧业,到处肆虐。其主要特点是以劫夺钱财、危害人民为目的,进行流 窜行抢、绑票、杀人越货、纵火、强奸妇女及盗抢财物、牛马等。主要活动范围在山区、半 山区及城郊附近,多数结伙成绺,少数匹马单枪,白天藏身密林河套、边远村落或小店客栈, 夜间四出作案。
    针对盗匪的破坏活动,黑龙江地区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地建立起治安、司法科股和侦缉队,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把侦缉盗匪作为安定社会秩序、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的重大措施来抓。 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大城市,一般成立30多人以上的侦缉队,县公安局也 组织成10人左右的专门班子,负责侦缉盗匪和其他刑事案件工作。侦缉盗匪工作主要采取6项 措施:(一)发生案件及时追捕;(二)调查研究,发现线索;(三)物色为我所用的盗匪,以盗 治盗、以匪治匪;(四)审讯犯人,扩大线索;(五)蹲坑守候,巡逻堵卡;(六)依靠群众,加 强防范。通过这些在斗争中摸索出的侦查经验和有效措施,各地给猖狂危害治安的盗匪以迎 头痛击,破获一批刑事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合江省1948年捕获刑事犯罪分子3 061人,黑龙 江省1948年~1949年捕获刑事犯罪分子11 991人,松江省1949年捕获刑事犯罪分子5 666人。
    哈尔滨市解放战争时期是全国解放最早的大城市,是东北中共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所在地, 维护哈尔滨地区治安秩序责任重大。根据盗匪活动的特点,市公安局把侦缉盗匪工作作为安 定社会秩序的重大措施,抽调一批骨干力量成立司法大队,管理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 同时还组建30多人的侦缉队,配合打击盗匪。各公安分局也相应成立司法股和侦缉队,负责 辖区打盗工作。仅1946年5月~12月,即捕获盗匪等刑事犯罪分子5 830人,至1949年6月,全 市共打击处理盗匪等刑事犯罪分子4万余人。1948年3月22日,道外区茂盛东木铺经理胡昌山 之子被绑票,东傅家公安分局及时组织力量侦查追捕,匪徒发觉公安干警行动,即仓惶出逃, 民警倪金德在追捕中牺牲,匪徒杀死人质后逃匿。侦查人员穷追不舍,在群众配合下,发现 绑匪隐藏在落马湖一带,4月1日破案并抓获绑匪傅云书。4月2日,搜捕落马湖匪巢,捕获盗 匪头子于兴随、周智富,搞清全部案情,一举将该犯罪团伙44名盗匪一网打尽。缴获长短枪 18支、子弹2箱、手榴弹4枚,黄金370两及大量现金、衣物等,破获绑票案8起、抢劫案13起, 17名主犯全部被处决。哈尔滨市公安局还采取以盗治盗的办法,在拘留案犯中选择罪行较轻, 又有接触盗匪条件的发展为利用对象,破获一些大要案,逮捕了危害极大的惯窃头子“窃王”、 “哈尔滨”、“大锅盖”等人。其中仅利用盗窃犯臧为民就侦破7起抢劫案。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于1946年4月~1947年9月,捕获盗匪743人。1946年10月20日夜,市内 3区10街8号院2户人家被劫匪抢去衣物12麻袋,盗匪就地分赃,凌晨潜逃。市公安局发动群众, 提供线索,跟踪追捕,及时将盗匪戴福麟、刘富兴及窝主王殿宜捕获,缴回全部赃物。同月 26日,盗匪包云龙持手枪隐蔽在市郊公路,将拉柴大车车主刘振华劫住,扒去棉衣,抢走马 匹和东北流通券300元,正欲逃走,被刘振华乘机打昏,扭送到公安局。经审讯搜缴2支枪、 9枚手榴弹。市政府奖励刘振华东北流通券2 000元,包犯被处决。11月初,盗匪张新山纠集 逃犯张成玉、马景魁,在永安里以租车为名,将四轮拉客马车主张永臣骗至南大营附近打死, 抢走马车。光天化日之下越货杀人,一时造成人心惶惶。市公安局当即抽调破案高手,周密 制定侦缉方案,全市撒网,在群众的大力协助下,迅速破案,缴回赃物,处决3犯,迎头痛击 盗匪的嚣张气焰。
    松江省公安机关在打击盗匪活动中,针对盗窃耕畜突出,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 损失的特点,把打击盗窃耕畜作为重点,综合分析发案规律,制定打击措施,组织精兵强将 破案。1946年春夏之际,五常县盗匪头子赵惠峰纠集12人组成团伙,活动于11区一带村屯进 行抢劫、绑票和盗抢耕畜活动,先后盗抢牛马48头(匹)。五常县公安局及时抽调侦缉人员, 深入发案地,跟踪查访追捕。在盗匪时出时没、南躲北窜情况下,紧追不舍,苦战月余,终 于将12名盗匪分别抓获。双城县公安局侦破全省最大的盗窃耕畜团伙,捕获以赵云阁、赵德 芳为首的团伙分子30人。该团伙1948年先后流窜双城、阿城、哈尔滨、榆树等地频频作案, 偷盗马、牛、骡、驴等150多头(匹)。破案后两名主犯被处决。
    合江省公安机关注重运用巡逻守候和深挖余罪的办法打击盗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对易 发案地区坚持派人巡逻守候,注意打击现行犯罪。1946年6月,佳木斯市公安局在干警少的情 况下,派出少量骨干,组织群众建立自卫队,发给少量武器,并予以训练,配合公安部门对 易发案地区实行巡逻堵截、蹲坑守候。仅1947年春节期间就当场抓获盗窃分子30余名,收缴 面粉3袋、自行车3辆,马车1辆、马1匹、麻袋52条,还有米、肉、衣物等赃物。1947年初, 汤原县公安局根据群众耕牛被盗严重问题,在全县易发案地区派公安人员组织群众巡逻堵卡。 4月的一天早晨,在汤旺河一带巡逻堵卡的公安人员,发现3个行迹可疑的人赶着牛群往村里 去,便上前盘查,3名赶牛人回答露出破绽,企图夺路逃跑。3名公安人员与他们激烈搏斗, 将他们制服,从而破获一个在县境内盗窃耕牛70余头的盗窃团伙,抓获曾种过大烟的盗匪王 老七等3人,为当地群众除去一害。
    北安县是黑龙江省会所在地,盗匪活动比较突出。省、县公安机关联手作战,组成打盗 侦缉队,针对盗匪出没规律,坚持各种侦查手段齐上,有效地打击了盗匪的气焰。自1946年 至1949年,捕获盗匪419人。1945年11月~12月间,原日伪特务吴宪周勾结惯匪王文久、葛有 财、刘广有、张学太、高志远等6人持枪4次在城内抢劫马匹和衣物。侦查人员深入发案地, 走访群众,搜集线索,终于在1946年1月6日晨,在蹲坑守候中将再次作案的6名罪犯捕获处决。
    二、专案侦查
    专案侦查运用于对重、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组成有领导负责 的专门班子,专案专办,案子不破班子不撤,一追到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重大 案件发案逐渐增加,两省各级公安机关普遍运用专案侦查手段,对提高破案率,迅速侦破凶 杀、投毒、纵火、抢劫、重大盗窃等刑事案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破坏活动,起到重要作 用。据黑龙江、松江两省统计,1950年至1953年4月,共发生凶杀、投毒、纵火、抢劫、强奸 等5类重大刑事案件1 898起,通过专案侦查,破获1 759起,破案率达到92.6%。各市县公 安局根据敌情变化,有针对性的组织专案侦察,攻破大要案。1952年底至1953年初,拉林县 城发现一黑衣人,夜半出入居民住宅装鬼,用蒙汗药残害、强奸妇女,闹得人心惶惶,家家 不得安宁。为了迅速破案,县公安局长郎国云亲自挂帅,组成专案组,经7个昼夜的设伏守候, 当犯罪分子又出来作案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查明,犯罪分子吴占义,系国民党上尉谍报 队长,潜伏下来的特务分子。他伪装老实,混入小学校当了教师,为了制造混乱,破坏抗美 援朝,先后作案10余起,残害、强奸妇女10余人,被依法处决。
    1954年,全省破获凶杀案149起、纵火案85起、抢劫案230起、盗窃案4 172起。4种主要 案件破案率比上年提高3.3%。安达县破获了35人组成的活动在3省11县的盗马集团案。呼兰 县破获了以惯匪刘万忠为首7人组成的盗匪集团案。宁安县破获了反革命分子傅全荣纵火案。 齐齐哈尔市破获了由60余人组成的流氓集团案。有些案件由于贯彻专案专办的措施,侦破迅 速,及时惩治了犯罪分子。双城县在22小时内就破获了李祥波持枪抢劫案。哈尔滨市9小时破 获了孟庆范杀死4人、抢劫、纵火案。
    1955年至1965年期间,按照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提出的“为了提高重、特大刑事案件 的破案率,必须加强专案侦查”的要求,全省刑侦部门把专案侦查工作做为首要任务,加强 组织领导,使专案侦查工作从立案侦查、勘查现场、技术检验、案情分析,到确定侦查范围、 制订侦查计划以及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因案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领导及时破案与破案总结等 方面,都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实践中培养出一支具有高度政治觉悟、斗争经验丰 富、熟悉专案业务的专案侦查队伍,从而保证了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任务的完成。据统计 10年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18 142起,破获16 291起,累计破案率为90%,其中 杀人案1 879起,破获1 727起,累计破案率为91%;投毒案181起,破获170起,累计破案率 为97%;强奸案7 764起,破获7 634起,累计破案率为98.3%;发生纵火案412起,破获334 起,累计破案率为81%。这个时期,侦破重、特大案件能够取得显著效果,主要是各级公安 机关的领导重视,亲自挂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破案。1958年3月21日7时,省公安厅接到 德都县公安局电话报告:县局副局长刘山、治安股长张锡珍、侦查股副股长刘振积等3名同志 被枪杀。省厅即派治安处长颜世勇率领刑侦、技术等7名干警赴现场。绥化专署公安处长率治 安科长、侦查技术干部也去现场参加破案。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查明犯罪分子是用刘山 的手枪作案,作案后将枪放回枕头下,拾走三枚弹壳,并在内屋放火,外屋火炉内放两枚手 榴弹爆炸,企图杀人灭迹。根据案情确认系内部人或内外勾结,有准备、有预谋的报复杀人 案。判断犯罪分子熟悉现场,懂得现场勘查知识,具有用枪射击经验。为了迅速破案,省厅 又派副厅长陈续政,中央公安部三局派副处长王亮赶赴现场指挥破案。在县委领导下,在县 公安局内部和社会上,全面发动群众,查找线索。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县公安局治安股副股 长李春树有重大嫌疑,遂采取了拘留措施。省厅又派预审处长康增同颜世勇连续审讯和开展 调查,经过15个日夜,破获了李春树报复杀人案。1960年9月9日,哈尔滨市太平分局新一派 出所民警孙殿才、仲寿仁夜间11时巡逻中发现一个可疑分子,押回派出所审查中途被押人开 枪将两名民警打伤,随之持枪劫住两辆卡车,用刀将一名司机刺伤,驾车逃至太平桥处,弃 车逃走。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贾正操亲临现场指挥,带领有关局、处长,指挥分局、派出所、 交警等全体干警参战,组织与发动民兵、治保会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交通路口铁路沿线堵截, 并出动一个连的武警力量分头追击,经6个小时的搜查,于次日晨,在本市香坊区成高子车站 将罪犯捕获。经审讯调查,查明罪犯刘新华,系包头市判处20年徒刑的盗窃犯,1959年4月潜 逃。他先后在包头、呼和浩特、兰州、大同、太原、武汉、西安、上海、北京、锦州、沈阳 等20余个城市持枪盗窃、抢劫数十次,盗窃和强抢武警、经警、军官的短枪3支、长枪2支、 子弹100余发,打死打伤军警和职工群众5人、外侨1人,得赃款和衣物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刑事侦查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全省各级公安机关 军管期间,鉴于地痞、流氓分子乘混乱之机,进行打、砸、抢、抄等犯罪活动,为了维护社 会治安,打击流氓犯罪活动,也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专案侦查工作。仅哈尔滨市通过专案侦 查就相继破获了“星火刀子队”、“东北虎”、“刘氏三虎”、“六兄弟”、“六姐妹”、 “八大金刚”、“九湖赤卫队”、“十三英”“十四龙”等67个流氓集团。捕处了一批刑事 犯罪分子,遏制了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势头。1969年6月,陆续调回一批专案人员,使侦破大 要案的破案率有很大提高。全省1970年,侦破重大案件破案率88.9%,比1969年提高1.3%。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专案侦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侦破率保持在84.5%以上,高者 达91.2%。1978年,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第三次治安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嫩江地区公安局侦查 破案的经验,全地区1977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383起,通过专案侦查破获357起,破案率达93.2%。 他们主要坚持领导亲自上阵指挥,专案专办,案件不破班子不撤的原则。1979年,全省刑事 侦查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市和绥化地区运用各种侦查措施侦破重、特 大刑事案件的经验。1980年,全省地市刑侦座谈会,又总结推广双鸭山市侦破特大爆炸案和 大庆市侦破特大杀人案的专案侦查经验。1981年12月,省公安厅专门召开全省侦破重、特大 刑事案件专案侦查的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推动了全省的侦查破案工作,破案率有了较大的 提高,1980年破案率89.2%、1981年87.8%、1982年达到90%。全省各地在专案侦查工作 上,坚持领导挂帅,深入第一线参加破案,组织指挥破案。由于领导亲自上阵,许多性质严 重难度较大的案件均得到突破。1983年4月13日,双城县团结乡快乐村尹凤阳家起火,群众救 火发现尹全家5人被害,4人死亡,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局长和 副局长率刑侦技术人员22人赶赴现场。松花江地区公安局长、主管副局长以及省公安厅刑侦 处长也率员赶赴现场指挥,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开展侦查工作。经过7昼夜紧张侦查,于4月19 日,破获了这起杀人纵火焚尸灭迹特大案件。犯罪分子邹继良,独身不务正业,系被害人尹 凤阳内弟,了解尹家有钱及存放地点。为了获取不义之财,邹当晚在尹家住宿,深夜乘全家 人熟睡之机,持尹家的斧子将尹全家5口人杀害后,放火焚尸灭迹,将1 000余元钱抢走,邹 犯被判处死刑。1983年6月,在全省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座谈会上,总结推广了双城县公安局侦 破特大杀人纵火案、富锦县公安局侦破特大轮奸案、嫩江地区侦破抢劫案等专案侦查的经验。 1985年6月,在全省刑事侦查工作座谈会上,总结推广一些地区专案侦查的经验。省公安厅刑 侦部门在加强全省专案侦查指导工作的同时,对性质特别严重的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地区的特 大刑事案件,都亲临现场指挥和协调破案工作。1980年至1985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刑事 案件24 695起,破获22 258起,累计破案率为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