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打击惯犯
1949年至1950年,盗匪活动仍比较突出,拦路抢劫和入室强抢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
城乡治安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地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盗匪案,群众检举的盗
匪活动线索,把盗匪纳入集中打击视线,组织专门侦缉力量进行侦查破案,武装围剿。1950
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集中打击中破获盗匪案70起,捕获盗匪近百名,缴获财物折合30 420
万元(东北流通券);松江省公安机关在集中打击中破获盗匪案77起,捕获盗匪76名,缴获财
物折合48518万元(东北流通券)。
1951年至1953年,黑龙江省和松江省公安机关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开展了对惯盗惯窃
集中打击,抓获惯盗、惯窃犯448名。据1市16县不完全统计,破获有股匪性质的盗窃和抢劫
集团23个,共追回损失26.4万多元(东北流通券)。1952年,两省公安机关对制贩毒品主犯和
惯犯,结合肃毒运动采取了集中打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松江省于1952年秋,集中较大力
量,结合肃毒运动,经过不断的调查和侦缉,对烟毒贩进行3次搜捕行动,共搜捕主犯和惯犯
3 827名,杀掉13名,判处徒刑525名,其余大量烟毒犯进行改造教育,收缴毒品4 573两及部
分枪支弹药等物品。
松江省公安厅针对农村盗马案件突出情况,于1952年集中力量侦缉盗马案件,破获了1951
年以来发生的盗马(牛)大案5起(共盗马468匹、牛46头、车13台),拘捕罪犯54名,追回马93
匹、牛3头、车6台及其它赃物,并破获了1945年以来的悬案351起。经过打击,盗马犯一度有
所收敛,但到1954年,黑龙江省有些地区盗马案件又有抬头,又进行集中打击。安达、甘南
和克山3县共同配合破获2个盗马集团,涉及成员47人。这2个集团活动于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的
20多个县,从1949年到1954年,共盗窃83起,盗马145匹、牛9头、车13台。破案后追回马25
匹、牛4头、车8台、赃款880万元(东北流通券)。
1954年,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国营企业、合作社内部被盗的案件不断上升,侦查破案中注
意集中力量侦破发生在国营企业、合作社内部的盗窃案件。据佳木斯、双城、鸡西等39个市、
县、矿的统计,同年4、5两月发生在上述部门的盗窃案185起,破获178起,破案率为96%。
1955年,主要在城市开展集中打击。打击的重点是有罪证、有劣迹的大流氓、惯盗、惯
窃、烟毒犯、赌头和暗娼、组织卖淫的老鸨。打击形式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先哈尔滨和齐齐
哈尔市,后牡丹江和佳木斯市,再鹤岗、鸡西、伊春等市。各市公安机关,对重点对象开展
调查摸底,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适时逮捕。据1955年1至8月份统计,全省逮捕惯盗、惯窃、
诈骗、窝主1 938人、赌棍毒犯918人、流氓、恶棍422人,凶杀、抢劫、纵火犯2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