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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打击盗窃和投机倒把

  1961年至1965年间,黑龙江省经历了国民经济严重困难时期和恢复时期,由于严重自然 灾害和人为造成工业原料、农副产品特别是粮食等重要物资的紧缺,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趁 机大肆进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主义经 济秩序。为此,黑龙江省委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几次下发文件,强调严格掌握政策界 限加强对两类犯罪进行重点打击。
    1961年,全省刑事犯罪活动仍很严重。特别是凶杀、抢劫、杀害牲畜及重大盗窃案件比 较突出。1~8月,这类重大案件发生963起,较之历年有大幅度上升。针对这种情况,全省各 级公安机关组织2~3次突击侦破案件的防破战役。1~8月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0 868起,比 去年同期多破4 339起,其中破获重大案件780起,及时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 是,全省刑事发案率上扬,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各地在破案中, 发现投机倒把、走私和贪污集团的活动也很突出。10~11月,仅1市、5个地区、2个铁路局和 省直机关就先后破获盗窃、投机倒把、走私集团案件128起,其中哈尔滨市55起,嫩江专区3 起,合江专区18起,牡丹江专区13起,松花江专区3起,黑河专区3起,哈、齐两铁路局7起, 省直机关26起。同时,全省还发现掌握这类犯罪线索115起。据128起案件收缴的赃物、赃款 有:电线13.7万余米,粮食、粮票2 200余斤,火石40.7万余块,青、链霉素1 400支,汽 车2辆,胶皮车1辆,柴油机、电动机6台,钢材10余吨,锯条1 800根,白银1 400余两,金元 宝2枚,玻璃430箱,自行车36辆,收音机22台,手表142块,棉布980尺,麻袋860条,胶鞋360 双及其他零星物品若干,现金25.7万余元,而且这类犯罪还在蔓延。为了及时遏制盗窃、投 机倒把等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渡过困难时期。12月2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东北四省区 公安厅长会议,部署打击盗窃、投机倒把活动的统一行动。12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 省地、市政法书记、公安局(处长)紧急会议,作出具体部署。经过7天的准备,13日,在10个 城市、3个铁路局、26个重点县和6个林业地区开始了打击盗窃、投机倒把活动的统一行动。 经10昼夜的连续作战,至22日告一段落。上述地区在地、市、县委直接领导下,共组织1.8 万余名干警,对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经常出没、落脚、窝藏、运送、销赃、挥霍等8 800多个 复杂单位和场所进行突击性的清查,共盘查319 573人,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分子10 149名。 其中集中审查8 279名,从中拘留2 600名。破获盗窃、投机倒把和走私案件4 369起,其中大 案、团伙案件1 030起,查获犯罪分子5 672名,收到群众揭发检举材料15 375件,从中发现 重大线索2 869件,有2 126名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缴获、查封了大批物资,计有:粮食、 粮票40多万斤,布与布票6.8万尺,钢材448吨,铜125吨,电动机201台,汽车10辆,车床138 台,轴承17.4万余套,钨金5 160斤,电焊条10吨,原油1 050吨,汽油150吨,水泥32吨, 煤炭190吨,焦炭180吨,变压器41台,电线12.5万多米,电磁管1万支,轮胎790条,木材1 847 立方米,缝纫机34台,收音机65台,手表333块,火石15.5万块,鱼、肉7.8万多斤,各种 衣物5 900件,现金85万多元,各种空白证件、支票2 160件,挽回大批国家财产和群众财物。 经过这次集中统一打击行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遏制了盗窃、投机倒把活动猖獗的势 头。
    1962~1965年,通过转入正常破案和小规模战役的经常打击,使两类犯罪逐年减少,为 全省人民渡过自然灾害难关,转而恢复国民经济稳步发展,提供了一个较安定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