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清查搜捕刑事犯罪分子
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社会秩序比较混乱,各种刑事案件大
幅度上升。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军管会进行了大清查、大搜捕等集中整顿治安措
施。
1969年8月到年末,全省公安军管会(组),发动群众,以民兵为骨干,共组织126万余人,
对城乡复杂场所、车站码头、集镇、山区、城乡结合部等进行了多次反复的大搜查、大清理,
共清查出流氓、盗窃、投机倒把等刑事犯罪分子10 227人。9至12月刑事案件发案比5至8月下
降了38.6%,其中重大案件下降54.9%。
1971年9月30日到10月28日,在全省范围城乡统一行动,清查搜捕5次刑事犯罪分子,全
省共组织20余万人,清查5.4万多个重点部位和场所,清查出各种违法犯罪分子2 562人;破
获政治、刑事案件844起。仅哈尔滨市就清查了9次。通过清查,全省刑事案件有所下降,10
月份发案比9月份下降36%。
1973年第二季度,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对整顿城市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的要求,在
全省集中力量,整顿城市社会治安,有重点、有组织、有目标的给刑事犯罪活动几次集中打
击。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鹤岗、伊春、鸡西、绥芬河等9个市的
统计,共发现违法犯罪分子1.34万余人,收容审查5 717人,逮捕1 376人。破获在册案件5 201
起,漏报案件2 100起,内有重大案件572起,缴获长短枪11支,匕首319把,自行车365辆,
手表209块,粮(票)50 544斤,现金78 857元。通过集中打击和搜捕工作,刑事案件发案有所
下降,5月比4月下降10.8%,6月又比5月下降6.4%。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破案率由49.3%
提高到63.7%,重大案件由79.4%提高到84%。
1975年9月8日到21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特急电报指示,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
整顿铁路治安的指示精神,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以铁路沿线治安为重点,在全省城乡集中
开展对流窜犯的清查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广泛地组织和发动群众,组成31 205万个
联合小分队,参加清查的公安干警3.5万多人次、民兵36万多人次、街道干部3.3万多人次、
厂矿企业职工7.8万多人次、其他人员5万多人次。清查中发现可疑对象4 324名,其中捕获
流窜犯1 047名、流窜犯嫌疑分子1 506名、教唆犯7名、外逃的四类分子337名、在逃的劳改、
劳教、强劳分子和在押被收容人员及通缉追捕在逃犯230名、流窜犯落脚藏身销赃的窝主228
名、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现行罪犯966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给刑事侦查工作造成很大损
失。由于错误地实行群众专政,推行极“左”路线,致使刑事立案和抓捕工作出现许多失误,
制造一批冤假错案,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各项工作进行拨乱反正,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但由于江
青反革命集团长期破坏,造成铁路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各项建设的发展。公安部、铁道部
于3月1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铁路治安工作会议,要求通过整顿沿线的治安秩序,
进一步把城乡的社会治安搞好。据此,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有计划、有准备地集中搞了两次大
清查。4月1日至5日,全省统一行动,进行第一次大清查。4月20日至23日,进行第二次大清
查。这两次清查共组织力量79万多人次,收容审查各种对象8 306人,其中捕获各种刑事犯罪
分子8 276名,破获刑事案件3 105起(其中重大案件134起),捕获杀人凶犯5人,缴获现金7.27
万余元、枪44支、炸药360斤、匕首等凶器169把、粮(票)3.6万余斤、手表123块、自行车211
辆。为了深入贯彻第二次全国铁路治安会议,第二季度全省又深入开展大破案战役。各级公
安机关领导亲自上阵,动员广大干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使这一战役既轰轰烈
烈、又扎扎实实,不断提高破案率。这次战役共破获刑事案件7 552起,破案率为84.7%,
比第一季度提高19.2%,发案率也开始逐月下降。这是“文化大革命”10年来破案工作取得
的最好成绩。
1978年11月,按照中发(78)58号《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关于解决当前首都治安问题》、
中发(78)61号《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关于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从
11月29日开始到12月10日,组织全省统一行动,对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进行一次集中搜
捕。全省共打击处理刑事犯罪分子7 469名,其中逮捕2 446名、判刑885名、管制103名、教
养1 868名、强劳2 118名。缴获赃款607 660元、粮票194 776斤、手表291块、自行车464台、
收音机105台,电视机5台、摩托车7辆、衣物8 042件、凶器742件。破获各种案件3 534起,
其中重大刑事案件185起,团伙案件36起,在册案件1 150起,积案458起、隐案857起,其他
案件848起。群众揭发各种线索4 251件,有1 560名案犯坦白交待罪行,检举各种犯罪线索2 070
件,有217名罪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月份发案率比11月份下降20%。
1979年一季度,在连续两年整顿铁路和城市社会治安的基础上,治安形势一度出现好转,
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呈下降趋势。但进入二季度,刑事犯罪又有所抬头,特别是凶
杀、抢劫、盗窃三类案件突出,重大刑事案件比第一季度上升44.3%。省公安局决定7、8、9
三个月开展破案战役。各地、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久侦未破的大要案,领导亲
自上阵,采取专案专办,开展调查研究,打击团伙,铁路与地方密切配合,组成小分队追捕
劳改劳教在逃分子,严密阵地控制,抓现行等措施进行破案。双鸭山市公安局在开展破案战
役中,抽出18名科级干部,在3名局长的带领下,分4条战线出击,狠抓破案。破获各类案件
574起,破案率由战役前60.2%,提高到78.8%,破获重大案件68起,破案率由战役前75.5%
提高到92.3%。哈尔滨市分两个阶段开展战役,集中力量打现行攻大案,共破获案件1 612
起,其中重大案件142起。1至9月份,重大案件破案率为88%以上。由于各地重视,破案形势
出现好转,全省1至9月份,重大案件破案率为81.8%,比上半年提高4.5%。12月1日,为
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治安会议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省整顿城市治安会议。会后,各地、
市、县普遍成立整顿治安领导小组,组成办公室,开展整顿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
活动。经过1个月的统一行动,取得较好的战果,破获刑事案件4 086起,其中重大案件316起、
凶杀案25起、抢劫案115起、强奸案91起、重大盗窃案85起。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佳木斯、双鸭山、鹤岗、伊春、鸡西、绥芬河等9个市统计,12月份破案率比11月份提高9.9%。
捕获现行犯2 043人,抓获劳改逃犯和教养、强劳人员316人。共打击处理犯罪分子7 799人,
其中逮捕678人、劳动教养792人、强制劳动376人、收容审查4 704人、刑事拘留424人。同
时,获缴赃款390 130元、粮票114 451斤、自行车492辆及其它物品。收缴枪30支、子弹2 655
发、火药枪11 225支、匕首4 218把、其它凶器328件。
1980年,全省认真贯彻全国城市治安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同志1月23日、2月
1日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整顿社会治安活动。中共黑龙江省委于3月7日,召开整顿治安电话会
议后,各地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级党委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为了搞好全省整顿社会治安,4、5月份,各地深入开展了打现行、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
截捕流窜犯的战役,集中打击抢劫、强奸、杀人、放火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5月1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整顿社会治安的紧急通知》,进一步促进
战役的深入进行。这期间,全省共查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5 788人,收容审查5 412人,破获
刑事案件3 135起,其中破获重大刑事案件396起、破获特大刑事案件18起,挖出团伙524个,
捕获逃犯503人。
1981年1至3月,全省发生刑事案件7 950起,比1980年同期上升6.2%。其中重大案件发
生902起、特大案件50起,分别比1980年同期上升61.6%和11.1%。第一季度全省捕获流窜犯
679人,占全省捕获犯罪分子总数的11.3%。针对这种情况,中共黑龙江省委要求公安机关把
打击流窜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3月底,召开全省政法书记会议,对打击流窜犯和追捕逃
犯工作做了统一部署,要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联合作战,有计划、有准备地开展几次打击
流窜犯和追捕逃犯的战役。根据省委的部署,全省共开展两次打击流窜犯的战役。战役期间,
全省除公安、政法干警积极投入行动外,还组织5万多名民兵、治保委员、治安积极分子巡逻
堵卡,抓获犯罪分子。重点在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商店、繁华地带、交通要
道等流窜犯经常活动的场所设卡堵截,开展夜间巡查工作。第一战役是在“五.一”期间进行
的,通过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使全省的发案率下降,破案率有所提高。5月份与4月份相
比,一般案件发案下降12.5%,重、特大案件分别下降13.8%和32.5%;一般案件破案率提
高2.3%,重、特大案件破案率分别提高0.7%和10.2%。第二战役是从6月到8月15日结束。
在战役中捕获流窜犯2 647人,破获各种案件3 771起,其中重大案件201起,使5月到8月的破
案率达到79.7%,而重大案件的破案率为90.3%,特大案件破案率为97.1%,比前4个月都分
别提高了5.2%、31.6%。由于连续开展了集中打击,使1981年全年的破案绝对数有所增加,
全年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9 566起,比1980年多破4 481起。
1982年,针对流窜犯多是惯犯、要犯,数量大、危害大、跳跃流窜作案,作大案、恶案
的特点,根据全国公安厅长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的要求和东北三省一区共同商定的意见,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结合整顿社会治安,在调查摸底做好充分准备的基
础上,于1月1日至17日、3月1日至10日、5月15日至31日,开展3次全省性对流窜犯的集中打
击。据统计,在这3次全省性对流窜犯的集打击中,共抓获流窜惯犯和重大流窜犯罪分子4 311
人,在逃劳改犯115人,未决犯、通缉的案犯和劳改逃跑人员1 648人,批捕、拘留后潜逃的
犯罪分子1 576人,流窜犯窝主和为流窜销赃分子589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 494起,其中重
大案件594起、特大案件66起。缴获现金34万余元、粮食(票)16.6万余斤、衣物1万余件、电
视机、录音机、照相机347台、手表848块、牲畜819头(匹)、各种枪40支以及子弹、手榴弹、
炸药等。3次集中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鼓舞了群众,有670余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230名劳教逃跑人员返回劳教场所,群众揭发各种犯罪线索4 700余件。据统计,上半年抓获
的流窜犯数,比1981年全年抓获的总数还多89%。经过3次集中打击,全省刑事案件逐步下降,
4月比3月下降11.9%,大案下降10.8%;第二季度下降24.9%,大案下降19.9%;第二
季度比去年同期下降14.5%,大案下降8.9%;1982年全年比1981年刑事案件下降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