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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清理内部

  解放初期,黑龙江地区公安机关内保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清理内奸、清除不纯分子。松江 省公安处在机关、学校、军事系统、经企内部,经过发动群众,调查研究,配合审干,从1947 年2月至1948年1月,清查出内奸分子235名,其中混入军事系统33名、政府机关28名、学校90 名、铁路系统29名,贸易局3名、电业局3名、工作队25名、文工团4名、生产部门18名、县公 安局2名。这些内奸分子有的当上省政府股长、铁路局股长、工厂厂长、中学校务主任、省长 汽车司机等。哈尔滨市公安局从1947年就开始在机关学校、工企部门开展清理人员,纯洁内 部工作,截至同年6月在市政府机关,经调查审理,查出40名反动党团特分子及其外围组织分 子。这些人员中当上局长、科长3名,股长3名。1948年,经调查审理又从机关、企业内部发 现国民党、三青团、国民党建军及其嫌疑分子114名。黑龙江省公安处1947年清除内奸分子38 名。这些内奸分子钻入军队、政府、公安、财经、财贸、群团、铁路等部门,有的当上县政 府科长、县大队参谋等。
    1949年4月在反动党团特登记中,黑龙江地区清查出一批混入内部反动党团特分子,哈尔 滨市清查登记1 802名,其中机关249名,工企内部212名,学校1 313名,群团单位28名;松 江省清查登记混入内部的党团特分子2 984名,其中党政机关499名,工企内部561名,群团单 位31名,学校1 893名。黑龙江省在省直机关清查登记232名。全省共查出混入内部的党团特 分子790名,占总数的24.4%。1950年10月,黑龙江地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5月, 又开展了清理中内层、清整队伍运动。1955年8月,进行内部肃反运动。通过几次政治运动的 清理整顿,黑龙江地区内部的职工队伍基本清楚,不该留在内部的均做了调离,实在调不了 的,留在内部监督控制工作,做到胸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