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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评选模范

第三章 立功创模活动

  黑龙江地区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后,在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中,不断涌现出英雄模范人物, 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开展评选模范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结合各个时期公安机关 对敌斗争任务,特别在保卫党的中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予以表彰奖励。平时, 对在某一专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予以及时表彰奖励;年终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同时,评 选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由党委和政府统一予以表彰、奖励。
    1948年,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制定《公安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对在对敌斗争中的有功人 员进行表彰奖励。3月24日,太平、东傅家2个公安分局,在破获建军匪团营长周智富、排长于 兴随重大案件中,东傅家分局侦查员倪金德同匪首于兴随对射中弹牺牲。太平分局长张广信、 东傅家分局长张晓岩、副分局长姜达生各率领侦查员以勇敢顽强的精神追捕逃匪月余,终将该 匪团28名匪徒一网打尽。5月6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以市长朱其文、副市长刘成栋、饶斌的名 义通报嘉奖侦破此案中有功人员。对英勇牺牲的倪金德同志,按照《东北解放区爱国自卫战争 阵亡烈士抚恤条例》,授予“东北解放区爱国自卫战争阵亡烈士”称号。对太平公安分局、东 傅家公安分局全体人员各记大功1次;太平分局长张广信、东傅家分局长张晓岩、副分局长姜达 生等3同志各记大功一次;张来秀、陈敏、倪金海等9名同志给予甲等奖;张玺圣、王文斌等8名 同志给予乙等奖;岳培元、彭三茂等4名同志给予丙等奖。据黑龙江地区1市28个县公安机关统 计,1948年以口头表扬、物资奖励、提职、赴省参加局长表彰会等形式奖励了169名模范公安干 警。
    1949年,松江省公安厅按照省政府关于选举模范工作者的通知,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增强事业心,以先进带动后进,将工作步步向前推进,把评模工作形成一个运动。为防止在选 举中单纯锦标主义或不重视模范工作者,首先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如何保证公正选举,作到心中 有数。评选前召开干警大会,领导进行动员,小组酝酿,提出候选人,被提选者自报工作成绩, 群众公议,而后表决,再提到大会上选举。为保证评选出真正模范工作者,小组要求每个干警 都必须进行评议,检查总结一年来的思想状况及工作成绩。最后优点多,缺点少者当选,再到 大会评议竞选。初步当选为竞选者更加积极工作,彼此鼓励,落选者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后,决心争取再次当选。是年9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发出《开展立功创模运动的指示》。在评比 办法中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培养与发扬公安干警的高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革命 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保卫党和国家大规模建设做出新贡献。为此,省公安厅重点抓了 齐齐哈尔立功创模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学先进创英模活动向深广发展,并及时将各地先 进事迹予以报道。
    1952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为永宁派出所全体干警记大功。表彰所长李恩铭等冒雨与群众抢 险救灾,连续战斗23个小时,修起一条长150米,高、宽各1米的堤坝,保全了200多户居民住房 和财产免遭洪水淹没的模范事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交警分队交警张德山,于6月7日下午,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桥执勤维护交通秩序。15时许,小学放学,行人增多,一辆双马胶轮车 飞奔而来,张为保护5名小学生和过路行人,勇拦惊马,被车轧伤,在送往医院途中光荣牺牲, 被追认为烈士。8月31日,哈尔滨市团委追认张德山同志为哈尔滨市模范团员。省公安厅号召全 省公安干警向张德山同志学习。
    1953年,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干警开展“一技之长、一得之功、一孔之见”活动,年终评 选出254名模范典型并给予表彰奖励。
    1954年,松江省公安厅为做好评选模范工作者,向基层公安机关发通知中指出:模范工作 者分甲、乙、丙3等,并规定出席省的模范就在甲等模范中推选产生。各地公安机关在甲等模范 中推选出席省的模范工作者。7月8日至12日,松江省召开首届公安战线英雄模范和先进治保委 员代表大会,省公安厅副厅长陈续政致开幕词,省政府副主席李延禄、省政法委副主任赵振华 出席大会并讲了话。有61个单位、142名代表出席会议,大会表彰奖励了全省公安战线的英雄模 范和先进治保委员479名。同年11月9日,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公安处召开首届民警功模大会,省 公安厅给大会发了贺信。
    1955年6月1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发出《关于召开人民警察和治保委员 功臣模范代表大会的通知》,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警察、治保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广泛地 交流经验,进一步巩固城乡治安,加强对敌斗争,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 利实施,对在各项对敌斗争中有功勋的模范人民警察和治保委员,予以表扬和奖励。按公安部 指示,参加功模大会的代表以大中城市为主,适当照顾地区、警种和民警数量的原则精神,确 定大会代表名额为240名(其中民警功臣、模范代表113名,治保委员功臣、模范代表127名)。哈 尔滨市最多为23名,齐齐哈尔市13名,大县2名,有的县只有1名代表,林业公安局每局2名。11 月上旬,全省除哈尔滨、伊春外,有4个市、2个矿、65个县、24个森工单位和绥芬河保卫部、 齐铁公安处均召开功模代表会议。据齐齐哈尔市、巴彦、克山、富锦、123厂、双子河森林公安 局等32个单位的统计,出席会议代表4 171名,选出县级功模862名(功臣354名中:民警50名, 治保委员304名。模范508名中:民警62名,治保委员446名),模范单位15个。据91个单位开代 表会统计,推选出席省功模代表198名。各地公安机关在功模会上,总结社会治安工作,明确了 当前工作和今后的任务。结合总结工作,奖励功模对广大干警进行国内外敌情教育,使干警克 服右倾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出一批反革命分子及刑事犯罪分子,总结交流 了对敌斗争经验,表扬了好人好事。据全省82个市、县统计,共奖励2 083名功模。哈尔滨市公 安局于1955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功模大会,有351模范和立功人员受到表彰奖励。
    为了表彰奖励在镇反期间的有功人员和保卫国家建设时期涌现出的模范干警和治安积极分 子,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公安厅于1956年1月31日至2月4日,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首届 人民警察、治保委员功模代表大会,与会代表261名(民警136名,治保委员125名)。副省长李延 禄到会作了指示,省公安厅厅长赵去非做了题为《提高警惕,努力工作,为完成党与国家赋予 的光荣而艰巨的公安保卫工作任务而奋斗》的报告。会上有17名功模介绍了事迹和对敌斗争经 验。表彰奖励了53名省级功模,其中一级英模3名;二级英模7名;荣立一等功15名;二等功13 名;三等功15名。经与会代表充分酝酿后,选出省出席第一次全国人民警察、治保委员功模代 表大会代表30名。其中,户籍警8名,刑警1名,交警1名,消防警1名,铁路警1名,经警5名, 武警3名,治保委员10名。会议通过了给公安部、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的致敬电和致全省人民警 察、治保委员的一封信。会议期间,省公安厅有关业务处,分别组织本系统的代表座谈交流经 验。省报社、省电台也发表消息、社论等宣传功模事迹,推动全省公安战线学先进创模活动深 入持久地开展。1956年3月12日,第一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正式通过《人民公安机关立功 创模运动试行办法》。同年4月6日,全国人民警察、治保委员功臣模范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 在大会上有48名代表发言,黑龙江省的一等模范刘杰、张淑珍、任福寿分别报告了自己的模范 事迹,赢得全体代表一次次的热烈掌声。4月11日下午3时35分,毛泽东主席和中共中央政治局 委员刘少奇、朱德、陈云、彭真、邓小平接见全体与会代表。会后,《黑龙江公安》第18期发 表了《机智勇敢热爱群众的刘杰同志》、《热心为民服务的治保主任》、《女民警》、《坚强 的刑事警察魏永利》、《交通警察高景芳》等9篇先进事迹文章,供广大干警及治保委员学习。 是年5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向各市、专、县、工矿、森林、铁路、劳改单位下发《关 于传达贯彻全国人民警察、治保委员功臣模范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功模事迹,着 重学习先进经验及他们的勇敢机智,深入调查研究、努力钻研创新、密切联系群众、严守纪律 的高贵品质和优良作风。发挥高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省公安工作。经 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努力,涌现出大批的功模人物和立功单位。到11月中旬为止,根据9个地区 的评选,经省厅批准,评出功模干警126名,其中:二级模范2名,一等功9名,二等功34名,三 等功81名;另外还有7个单位立了集体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