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先进工作者

  1957年4月,公安部政治部下发《关于将人民公安机关立功创模运动改为先 进工作者运动的意见》指出:“各地国家机关都开展了先进工作者运动,公安部门 仍在进行立功创模运动,不仅名称不一,在要求与作法上有些不同,且不便于党 委统一领导。为此,将公安机关现行之立功创模运动统一改为先进工作者运 动”。4月1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将人民公安机关立功创模运动改为 先进工作者运动的意见》,对上年立功创模运动进行总结,指出全省各级公安机 关,根据第一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通过的《人民公安机关立功创模运动试行 办法》普遍开展这一运动,并取得很大成绩。据齐齐哈尔、佳木斯、嫩江专署、依 兰、阿城等14个市、县和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森林公安局不完全统计,涌现出 21个立功单位和447名功模,251名治安积极分子,使原有的先进人物更加先 进。在功模人物影响下,某些后进的干警也有了转变。绥化、林口县公安局有2 名民警,系准备开除对象,但在立功创模运动的推动下,有了突出的转变,受到来 扬,并光荣的立了功。因此,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几年来立功创模 工作,并组织广大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积极领导先进生产者运动的通知》和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决议》等有关文件,认真执行公安 部《关于将人民公安机关立功创模运动改为先进工作者运动的通知》精神,把先 进工作者运动切实开展起来。4月15日,省公安厅将初步意见报公安部政治 部。6月4日,公安部政治部复件称:“经研究基本同意,希望你们将试行中的经 验和遇到的一些问题随时报部”。6月27日,省公安厅向各级公安机关下发《关 于执行公安部将立功创模运动改为先进工作者运动的意见的通知》。并强调必 须在党委和行政首长领导下,依靠基层党、团、工会组织,通过日常工作,有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市、县公安局以政工部门为主,农场公安局以工会组织为主,吸 收有关人员参加组成先进工作者运动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先进工作者运动的组 织领导工作,督促检查、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有关 评选事宜。并提出了评选先进单位及不同警种的公安干警的先进条件,评选方 法等。
    1958年8月16日,公安部下发《人民公安机关先进工作者运动试行办法》, 指出:奖励办法以政治荣誉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先进工作者可给予通报表彰、 奖旗、奖状、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晋级、晋职、通令嘉奖等。先进单位 给予集体奖励、通报表彰、奖状、通令嘉奖等。同年9月,省公安厅下发执行这一 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立 足本职业务,不断评选和树立先进典型。一个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群众性 热潮在全省公安队伍中迅速掀起。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派出所,提出 “走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办百家事”的“四百”工作方针,开展大练基本功 成绩突出,被市公安局命名为“百家熟”先进集体。是年,全省评选出先进工作者 1 912名,先进单位181个。
    1959年,为了迎接全国公安、检察、司法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经省 委批准,原确定1959年2月召开全省政法三机关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名 额为530名(其中公安435名)。并从中选出出席全国的104名先进个人(其中公 安84名),6个先进单位。后因各县正在召开五级干部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和毛 主席指示,为集中精力进行春耕生产和整顿人民公社,取消这次会议。3月30 日,以省政法部、省政法三机关给全省政法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发贺信,承认 其代表资格并给予奖励。要求各地在一次大会上给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发 奖、授旗,宣读中央公安部、高检、高法及省政法机关给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 贺电、贺信。
    1959年4月,黑龙江省政法三机关评选出115名先进工作者代表,组成代表 团,于5月7日赴北京参加全国政法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是年,在全国政法工 作者代表大会精神推动下,全省公安机关创先进工作深入开展,年底据哈尔滨市 和嫩江、松花江、牡丹江、合江等地区公安系统的不完全统计,共选出先进工作者 2 473名、先进单位155个。
    1960年4月12日,黑龙江省政法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出 席大会的先进集体代表455名,先进个人代表327名。这些代表中,公安系统名 额占80%以上。
    1961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第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推动 了公安工作全面发展的新局面,有力地保卫了全省各级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在 保卫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中,各地公安机关都以先进工作者运动的形式开展 追、赶、超、帮的竞赛运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根据各地情况,除各地 结合年终大评比,并选择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奖励外,全省未再召开先进工作者代 表大会。省公安厅通过组织审阅事迹材料进行评比的方法,在全省评选先进集 体60个、先进工作者300名予以奖励。同年,公安部奖给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 革命、技术革新”先进集体奖状1面,奖励哈尔滨市公安局在1960年“双革”运动 中取得的好成绩。
    1962年,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要求,开展“四好单位”(班子团结好,任务完成 好,政治工作好,遵纪执法好)和五好干警(政治思想好、工作完成好、执行政策 好、纪律作风好、团结互助好)(简称四、五好)运动。为把这一运动开展起来, 1962年5月19日,省公安厅政治部发出(62)公政治第222号通报,发表齐齐哈 尔铁路公安处昂昂溪车站派出所和佳木斯市公安局德祥派出所开展“四好单位” 和“五好干警”运动的经验,指出开展“四好单位”和“五好干警”运动是做好基层 政治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通过开展这一运动,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建设,充分 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是保证各个时期公安工作任务完成的一项有效措施。
    1963年,全省公安机关结合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和宋恩珍的活动,进一步开 展“四、五好”运动,表扬一批先进人物,树立旗帜。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开创“四、 五好”运动中,运用大庆油田评功摆好的经验,做好1963年“四好单位”、“五好干 警”的评选工作,于12月中旬,选择10个派出所,交通警、消防警各2个中队,1 个业务科,进行评功摆好的试点工作。采取摆成绩、摆进步、摆经验的方法,大大 的鼓舞干警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大家普遍反映:“越摆心越亮”、“越摆劲 越足”。
    1964年1月,省公安厅在全省肯定哈尔滨开展“四好单位”、“五好干警”的经 验。2月20日,公安部政治部转发了哈尔滨市公安局评功摆好,开展“四好”、 “五好”评比的经验,主要有:(一)可以使每个干警都有功可评,有好可摆,便于充 分地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二)可以促进先进的看到别人的长处,防止骄傲 自满,促使后进的自觉克服缺点,奋起直追。并使大家互相启发,互相鼓励,自然 形成群众性自我教育热潮。(三)可以清楚地看出谁是最先进的,谁是后进的,所 评出的“四好”单位和“五好”干警,必然成为人所共识,树起的标兵也更加鲜明。 为了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学赶先进运动,3月10日,省公安厅授予哈尔滨市东莱 派出所“四好派出所”称号。同日,省委常委、政法部长赵去非在哈尔滨市公安系 统学东莱派出所动员大会上讲话,赞扬东莱派出所是一个“好八连”式的派出所,, 是一个革命化、群众化、战斗化的典型,是公安战线的一面鲜艳的红旗。号召全 省公安政法战线上各个单位和全体同志都应该向东莱派出所学习。是年,全省 公安机关开展学赶东莱派出所的活动形成热潮,涌现出讷河、绥化县公安局、齐 齐哈尔铁路公安处索伦车站派出所,哈尔滨市六顺派出所等一批先进单位和嫩 江专署公安局副局长程乃祥、省公安厅副科长孙涌先、虎饶县公安局民警吴显 文、齐齐哈尔公安局民警祖兴玉、海伦县公安局民警杨青峰、伊春车站派出所民 警王明兰等一批先进个人。
    196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学习“一不怕苦,二不怕 死”英雄王杰事迹,把“四好”、“五好”运动继续向前推进。
    1966年5月前,全省公安战线深入进行“四好”、“五好”运动,进一步掀起以 学东莱、学解放军、学大庆、学焦裕禄、雷锋、王杰等为内容的“比、学、赶、帮、超” 的竞赛活动。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公安机关被“砸烂”,评先进工作者、“四 好”、“五好”运动停止。
    1972年,全省各级人民保卫组织陆续恢复一些公安建制,评选先进工作者 活动也相继恢复。年底,哈尔滨市人民保卫部评出全市公安保卫系统先进工作 者521名,先进集体26个。
    1974年1月,党和国家领导人叶剑英、李先念、华国锋在《内部参考》上看到 新华社记者张广远报导的有关哈尔滨市东莱派出所“反腐蚀,顶歪风,拒腐蚀,永 不沾”事迹后,分别做了重要指示。要求公安部党组派人调查核实,认真总结,在 全国推广。经过考核,公安部于1975年,命名东莱公安派出所为全国“公安战线 永不褪色的一面红旗”,号召全国公安干警开展向东莱学习活动,此后全国各地 有8 000余人次来东莱参观。中共哈尔滨市委推广东莱派出所的廉政经验,号召 全市各行各业学东莱,并组织东莱干警到各单位做巡回报告。同年9月,省委、 省政府命名东莱派出所为“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标兵”。在省公安厅召开的城 市派出所工作会议上,东莱介绍了抓基层、打基础,熟悉人口的先进经验之后,又 组织东莱与城市先进派出所报告团,到各市、地公安机关报告,介绍经验,各地公 安机关纷纷掀起向东莱学习的高潮。
    1975年至1978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以学东莱,学英雄人物为主要内容, 开创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
    1976年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表彰197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 大会,有83个先进集体和844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奖励,省公安局领导到会 讲话。
    1977年1月26日,省公安局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公安战线学东莱先进集 体、先进个人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人员350名,其中各地公安机关领导190名,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160名,大会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学东莱的经验,表彰 树立了6个先进集体标兵、110个先进集体和52名先进个人。
    1978年12月20日至2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黑龙江省 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参加大会735人,其中各级公安机关 领导同志289人,先进集体代表203人,先进工作者代表243人。公安部派人参 加了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民政局、省纪检部门的负责同志出 席了会议。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陈剑飞致开幕词,公安部派专人宣读给大会的 贺信。省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卫之民作了题为《迅速把公安工作搞上去为保卫 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的报告。会议期间代表们展开交流经验,找差距,学先进,赶 先进,深入学东莱的热潮,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有22个单位和个人在大会上发言。闭 幕式上,由省委、省革委的领导同志,向东莱派出所和11个先进集体标兵、12个 先进个人标兵、20个模范单位、55名模范工作者、171个先进集体、176名先进工 作者分别授予锦旗、奖状、颁发了奖品。省委书记李力安到会讲话。
    1979年7月,公安部对制定的《人民公安机关开展先进工作者运动试行力 法》作了修改,强调评比方法和批准权限,指出评比必须紧密结合每个时期的中 心工作和公安业务进行,一般的半年一小评,年终一总评,批准权限同于干部管 理权限。属于自行管理的干部、民警和工勤人员,由评选单位党组或党委批准: 凡记一、二、三等功的,由上一级评选单位党组或党委批准。各地、市、自治区公 安局人民警察记功的,由厅、局党组批准,凡授予“模范”、“劳模”称号的,由省, 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批准报公安部备案。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均按此要求, 逐步完善评比审批程序。
    1980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报表彰奖励3 558名干警,其中有先进集体二 等功1个、三等功10个、先进集体239个。先进工作者中有132人立功(一等功 13人、二等功41人、三等功78人)。同年4月25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战线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全省公安机关经过自下而上层层评选,省公安 厅严格考核推荐,有23人出席大会。大会授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派 出所为“全国公安战线模范集体”称号,授予东莱派出所第六居民委治保会“全国 公安战线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该所指导员尹燕珩一级英模,授予哈尔滨市公安 局太平分局刑警谢清岱二级英模。
    1981年初,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公安部指示,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出席1980 年全国公安战线表彰大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表彰后的情况,加强培养 教育,使之在新的征途上保持荣誉,继续前进,对出席大会的5个集体、18个先 进工作者进行综合考核。结果证明,这些先进单位和个人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被群众称为公安战线上的排头兵。东莱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战线 模范集体”后,党支部及时引导全所干警开展“在荣誉面前怎么办?”的大讨论,对 照先进经验找不足。二级英模谢清岱,认真学习北京市公安局高松岭、辽宁省金 县公安局毛子圣经验,起早贪黑打击现行犯罪,从大会闭幕到1981年2月,共抓 获犯罪分子91名,破获够立案的案件31起,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的3次破案 战役中,每次都被评为一等奖,并荣立三等功一次。全国一级英模东莱派出所指 导员尹燕珩,1980年10月,调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任教后,共写出17万字的 讲稿,成功地讲授“公安人员的纪律作风”和“派出所工作”,深受学员欢迎。是年 3月至10月,经省公安厅批准全省有8个集体立三等功,63名个人荣立二、三等 功。
    1982年4月21日至23日,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 分子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建设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的论述。响应中央提出的关于“五讲四美”活动,学习全国公安战 线“雷锋”式民警、一级英模邵裕桥同志事迹。二级英模哈尔滨市公安局刑警谢 清岱等6名同志做大会发言。大会向全省公安干警发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的倡议书,要在全省公安队伍建设中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做敌人怕,人民喜爱 的具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讲礼貌、讲政策、讲警容、讲纪律,不怕艰难 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高度文明的公安干警。大会奖励先进集体889个,先进个 人6 204名,其中全国一、二级英模2人,荣立一、二、三等功者166名,先进个人 6 036名。
    1983年4月,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功模表彰大会召开。这次大会在中共十二 大精神指引下,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标兵,动员广大干警向功模学习,推进 公安战线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四个第一流”活动。厅长杜殿武 在大会上讲了话。出席这次大会的功模人员406名,其中,立功单位代表88名, 立功干警和治保会人员318名。哈尔滨市东莱派出所、双城县东风派出所户籍 员奚玉章、北安县北安镇11委治保主任等介绍了经验,会上宣布了中央公安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嘉奖表彰公安战线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决定:经公 安部批准为东莱派出所等4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授予谢清岱同志为一级英模。 经省公安厅批准:青冈县公安局等24个集体二等功;穆棱县公安局等60个单位 记三等功;为蒋玉华等11名同志记一等功;为李廷玖等71名同志记二等功;为 徐奎武等323名同志记三等功。并向立功模范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状、奖章和 证书。与会代表向全省公安干警发了倡议书,公安部为大会发来贺信。同年11 月,为表彰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有功人员,经省公安厅批准,为23个单位 和100名干警记功,其中,荣立集体二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22个;荣立个人二 等功5名,三等功95名。
    1984年,为了及时总结交流“严打”斗争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公安干 警斗志,提高队伍素质于“严打”第一战役第三仗结束后,省公安厅召开了表彰大 会。表彰了在‘严打”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51个、先进治保会9个、先进工 作者和先进个人221名。同年5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制定 出的《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规定:根据单位成绩大小,分别评记集体一、二、三等 功。每5年召开一次全国公安战线表彰大会。据此精神,是年全省有8 204名干 警受到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其中有7 367名干警和62个集体立功。
    1985年3月,全国公安战线功臣模范和立功集体表彰命名大会在北京召开, 东莱派出所等6个立功集体代表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刑警谢清岱等18名功臣模 范代表出席了大会。东莱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公安战线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大庆市红岗分局、哈尔滨市香坊分局六顺派出所荣记集体一等功。哈尔滨市公 安局三处联合刑警队队长谢清岱被授予“一级英模”称号,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 北派出所指导员邓德成被授予“二级英模”称号,有2名干警荣立一等功,8名干 警荣立二等功,3名干警荣立三等功。3月16日,代表们载誉归来时,受到省公 安厅、驻哈公安机关领导和干警的热烈欢迎。17日上午,省委副书记李根深、省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丕年等领导同志在省公安厅接见全体代表并听取了大会盛 况的汇报。18日,省公安厅召开大会,各地市公安局设分会场,听取接见盛况, 李根深副书记勉励大家,戒骄戒躁,继续前进,在公安各项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
    198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有916个集体和7 921名个人被表彰奖励。荣 立集体三等功88个,先进集体481个,其他奖励集体347个。评记二级英模1 名、二等功30名、三等功463名、先进工作者4 079名,其他奖励3 345名。
    全省主要英模情况见表10-1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