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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有线广播电台

  1973年,黑龙江省在黑河地区建起了第一座地区级有线广播电台。1983年4月在北京召开 的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确定“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方针 后,黑龙江省从1984年5月至1985年末,将设备运行完好、已实现县至乡专线传输、喇叭入户 率达到60%以上、自办节目超过2小时的18座县(市)有线广播站,建成县(市)级人民有线 广播电台。
    这些人民有线广播电台是以地区有线广播站或县广播站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分别设有50 0瓦至4500瓦扩音机。节目大致分两类,一类是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的节目,另一类是自办节目。各台结合本地实际开办了新闻、专题、文艺和服务性节目,有 的台办了朝鲜语节目。各台每天播出时间8小时左右。
    
    这些人民有线广播电台都在中国共产党地委或县(市)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与地区或县(市)广播电视局合署办公。多数有线广播电台的台长是由地区或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内部机构设置主要有编辑部和技术部,配备记者、编辑、播音员和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值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