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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省级机构

第二章 管理机构

  1945年8月哈尔滨广播电台建立后,当时未设相应机构,人员只是有大致分工。1947年4 月哈尔滨广播电台重建后到1949年机构设行政科、工务科、编辑科。1950年编辑科改为编辑 部(下设通联组、新闻报道组、播音组、文艺组、职工组、讲座组、俄语组)。1951年3月松 江人民广播电台建立后,设办公室、行政科、工务科、编辑室(下设播音组、文艺组、文教 组、服务部)。到1954年7月,其机构变为办公室、行政科、工务科、普及科、编辑部(下设 总编室、农业组、工业组、社教组、文艺组、俄语组)。
    齐齐哈尔广播电台1946—1951年设编辑科(包括播音)、机务科。1952年改为黑龙江人 民广播电台后到1954年7月,设行政科、技术科、编辑部。
    1954年8月,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与松江人民广播电台合并为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后,机 构设1部4科。编辑部(下设秘书室、工业组、基建组、农业组、政教组、财经组、讲座组、 文艺组、播音组),秘书科、行政科、工务科、普及科。
    1955年4月,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增设哈尔滨市台组。1956年机构改设秘书组、政治广播 部、文艺广播部、播音组、工务科、普及科、秘书科、哈尔滨市台组。
    1957年9月25日,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与黑龙江省广播事业管理处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广 播事业管理局。局台一套机构,设秘书科、广播管理科、技术部、省市台总编室(秘书处) 、省台政治广播部、市台政治广播部、文艺广播部、播音组。
    1957年10月,局、台机构分设。局设秘书科、总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技术部、 广播网管理处;台设总编室、新闻广播部、对农村广播部、文艺广播部、哈尔滨台政治广播 部、对少年儿童广播组、知识与生活编辑组、播音组、黑龙江广播说唱团。
    1958年9月,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在嫩江、牡丹江、合江、松花江、黑河5个专区设立5处 记者站(科级)。1959年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增设哈尔滨电视台编辑部。1959的4月,成立黑 龙江广播电视文艺工作团。
    1960年5月21日,撤销黑龙江省广播事业管理局的秘书科、总务科、计划财务科,成立办 公室;撤销人事保卫科,成立人事保卫处。
    1960年10月,局机构设办公室、人事保卫处、广播网管理处、机关党委。台机构设总编 室、政治广播部、新闻部、科学与教育部、文艺部、市台部、朝鲜语组、电视编辑部、技术 部、九○四台、黑龙江广播电视文艺工作团。
    1961年,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增设科学与教育部,对农村广播部与新闻部合并成立政治 广播部。1962年6月,政治广播部改为新闻广播部。1962年驻5个专区记者站撤销。1963年, 黑龙江广播说唱团与黑龙江广播电视文艺工作团合并,成立黑龙江广播艺术团。1962年12月 成立中共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机关委员会。1964年12月14日,九○四台、朝鲜语广播组和广 播艺术团、广播电台服务部由科级单位升格为处级单位。
    1966年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黑龙江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委员会,设立政治 部。政治部下设组织处、宣传处、保卫处、办公室。同时撤销局党组、台机关党委、局人事 保卫处。
    1967年3月,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编辑部勤务组、技术部勤务组、 办公室勤务组、电视台勤务组、九○四台勤务组、九○三台、外线队、装机组勤务组。
    1970年1月,成立黑龙江省广播事业局。局、台机构撤销勤务组,改设秘书组、编辑组革 命领导小组(下设节目组、政治报道组、经济报道组、群众工作组、文艺组、市台组、朝鲜 语组、播音组)、政工组、技术组、后勤组、广播事业组、广播物资供应站、五一四台工程 办公室、哈尔滨电视台、九○四台、九○三台、七○○台、三一二台、九一五台、二○二台 。1970年7月10日建立中共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核心小组和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革命委员会。 当年11月,成立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革命委员会人民武装部。1971年建立黑龙江广播设备制 造厂。1971年11月,撤销编辑革命领导小组,成立编辑领导小组(下设编辑室、政教组、工 业组、农业组、朝鲜语组、文艺组)。
    1972年3月,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陆续在全省各市(地)重新建立记者站。
    1973年4月黑龙江省广播事业局和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内部机构由组改为部、处、室。设 总编室、工业部、农财部、文艺部、政教部、朝鲜语部、技术部、电视台、市台部、办公室 、事业处、政工处、保卫处。附属单位有广播物资供应站、广播设备制造厂、哈尔滨电视台 工程办公室、九○四台、九○三台(科级)、三一二台(科级)、九一五台(科级)、驻各 地区记者站(科级)。
    从1978年5月起,黑龙江省广播事业局、省广播电台机构进行了调整。局设科技处,广播 电台设新闻部、农财部(后改为农村部)、工业部(原定改为工商部,实际未改)。6月,驻 各地记者站升格为处级单位。1979年5月17日,局增设保卫处、行政处、新闻部,政治工作处 改为人事处,农财部改为农村部,工业部改为工商部。成立基建办公室,七○○台升为县级 机构。11月,成立黑龙江广播电视文工团。1980年1月建立中共黑龙江省广播事业局机关党委 。6月设立黑龙江广播电视服务公司。1981年4月,广播电台撤销工商部、农村部、政教部, 设立综合节目部、科教部、记者部。1982年2月下旬成立微波办公室。
    1983年4月,黑龙江省广播事业局改为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厅,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和黑龙 江电视台均为局级,由台长负责制改为总编辑负责制。到1985年底,厅机构设办公室、行政 处、保卫处、人事处、事业处、音像制品管理处、科技处、广播电视研究室、微波办公室、 直属台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临时机构)、史志办公室、基建办公室(临时机构)、机 关党委。
    厅直属台有九○四台、五一四台、八○三台(科级)、九一五台(科级)、八○一台( 科级)、东北三省监测站(原七○○台)。
    厅直属事、企业有广播科学研究所(与厅科技处合署办公)、黑龙江音像出版社、黑龙 江省广播物资供应站、黑龙江省广播设备制造厂、黑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黑龙江省广 播电视厅劳动服务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艺术团、黑龙江省广播电视设备安装公司(科级) 。
    广播电台机构设总编室、新闻部、专题部、记者部、群众工作部、文艺部、朝鲜语部、 技术部,驻松花江、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伊春、大兴安岭、大庆、黑河、绥化记者 站。
    电视台机构设总编室、新闻部、综合节目部、技术部、电视剧制作部、电视教育部、对 外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