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改革
一、清算分地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
,提出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环
节”。5月下旬,中共北满分局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联席会议,决定必须立即执行中央“五
四指示”,将群众反奸清算斗争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结合起来,在基本战略地区发动群众,
实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从政治和经济上彻底打垮封建统治。会后,各省在分
配敌伪土地的基础上,普遍开展清算分地运动。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关于东北的
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即“七七决议”),号召党的各级干部走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
鞋,不分文武,不分男女,不分资格,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都到农村中去,迅速普遍地执行
中央的“五四指示”,建立巩固的根据地。7月中旬,西满分局召开扩大会议,贯彻“七七决
议”精神,决定各地必须动员85%至90%的干部深入农村从事发动群众工作,进行土改斗争。
黑龙江省委抽调1000多名干部,组成35个工作团,深入到克东、克山、德都、北安、泰安(
依安)等县农村,进行清算分地斗争。松江省委抽调15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团,赴各县农村
发动群众。嫩江省委,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三个工作团,到讷河、嫩江、龙江等县发动群众
。8月初,西满分局组织800余名干部在三肇地区搞基点。合江省委组织300人的工作团,首先
在铁路沿线的主要市镇四周乡村搞基点,同时,勃利、桦川、富锦、汤原、依兰、鹤立等县
也抽调4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群众。牡丹江地委抽调230名干部组成工作团
赴宁安、穆棱等县。东北局派遣1000多人的工作团到合江、牡丹江地区发动群众,开展清算
分地斗争。
各地工作团,先选择本地重要交通线周围地区和中心地区作为工作基点,集中力量创造
典型,再向其他地区推进。紧紧依靠广大贫雇农,松江省宾县县委书记马宾,在农村住“马
架”(简陋的小房),与贫苦农民打成一片,帮助他们找穷根,启发其阶级觉悟的工作方法
,曾在黑龙江地区普遍推广。各地工作团都注重在发动群众过程中发现并培养积极分子,通
过积极分子,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动口,对大汉奸、恶霸地主、土匪头子等斗争对象进行清算
,经过斗争迫使他们交出土地、房屋和牲畜。斗争中,团结中农,一般不侵犯富农利益,对
中小地主经群众酝酿,采取调解仲裁方式使其拿出土地,并允许其保留多于普通农民一倍的
土地。对主要依靠剥削雇佣劳动的经营地主,酌量分给部分土地,使其保持一般富农的经济
地位。对其他斗争对象,分给能维持其生活的土地。在清算分地斗争中,各省委还不断注意
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包办代替、急躁情绪等问题。
到1946年11月底,各省在清算分地中,共有180多万垧土地分到300多万农民手中。各地
普遍成立了农会组织,仅嫩江省就有农会会员17.6万人;还建立了农民自卫队,合江和嫩江
省各有6万多人参加。
二、煮“夹生饭”
1946年11月初,合江省委书记张闻天向东北局反映:合江土改中存有地主没有彻底打倒
,积极分子队伍成份不纯,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的“半生不熟”问题,这一问题引起了东
北局的重视。11月21日,东北局发出《关于解决土改运动中“半生不熟”问题的指示》,指
出要把解决“半生不熟”问题当作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要把“夹生饭”变成熟饭。此后,
土地改革进入煮“夹生饭”阶段。
各省从检查清算分地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来发现“夹生饭”的具体情况。12月9日,
黑龙江省委作出《夹生与决心——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开展查地斗争,解
决“夹生饭”问题。省委书记王鹤寿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工作。12月11日至17日,松江省委召
开扩大会议,确定煮“夹生饭”要以“查地、挖坏根(恶霸地主)”为中心,以“查阶级、
查干部、查政策、查组织、查假分地(明分暗不分)、查黑地”为基本内容。合江省委书记
张闻天于12月间两次到桦川县,帮助县委检查“夹生饭”,发现假分地、瞒地、转移浮产、
利用坏干部、收回分的青苗、斗近不斗远、分地分在纸上口上、果实未全部分配等问题。然
后,他指示各县委深入检查几个重点村屯的工作,创造典型,推动煮“夹生饭”工作全面开
展。嫩江省委要求各县委以“地到手、粮到口、人到房、马到圈、枪换肩、地换照”为标准
煮熟“夹生饭”。牡丹江地委对煮“夹生饭”也作出了具体部署。经过检查,各省发现“半
生不熟”地区,均占村屯总数的40%—50%。
为解决“夹生饭”问题,各县委进一步发动群众,普遍采取举办干训班、夜校和召开诉
苦会等形式,培养训练干部和积极分子,并通过典型示范,吸收周围村屯的积极分子参加重
点村屯的煮“夹生饭”工作,在实践中受到锻炼和教育。各地在培养和教育大批干部和积极
分子的基础上,向恶霸地主重新展开斗争,通过翻黑地、起浮产、起枪,彻底斗倒地主阶级
,挖掉“坏根”,使斗争果实真正分到贫苦农民手中。各地还重新审查农会会员,把恶霸地
主的狗腿子等反动分子清除出去,使农会真正为基本群众所掌握。同时,对民兵和自卫队进
行了整顿。1947年春,根据各省(地)委的统一部署,各地于春耕前深入开展煮“夹生饭”
斗争,用土地、牲畜、粮食和其他浮产等斗争果实来解决农民生产困难,并把煮“夹生饭”
与春耕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到1947年6月,据不完全统计,在煮“夹生饭”斗争中,松江省1
0个县共分配土地37万垧、牲畜1万多头、粮食4万多石、衣服3.3万件;合江省分地48万垧、
牲畜1.7万头、房屋3.6万间、粮食4万多石;嫩江地委(西满分局二地委)所属各县分地4
8万垧、房屋4700多间、牲畜1.4万头;北安地委(西满分局一地委)所属各县分地10.3万
多垧、房屋1.6万多间、牲畜8100多头、大车1200多辆。经过斗争,“夹生饭”的现象大有
好转。
三、砍“大树”,挖财宝
在煮“夹生饭”、组织春耕生产过程中,一些地区发现地主的土地虽然被分掉,但暗藏
的财物比其土地的价值还高,地主在经济上并没有被彻底清算;而广大贫苦农民虽然分得了
土地,却还缺吃少穿,缺少农具、种子和畜力。通肯县委和海伦县委从农民群众这一最迫切
的要求入手,分别提出“挖穷根,斗财宝”和“斗倒大树(指恶霸地主)好种田,籽种牛马
不困难”的口号,领导群众开展“砍大树、挖财宝”斗争(简称“砍挖”运动)。根据通肯
、海伦等地的经验,1947年6月23日,东北局发出《继续完成土地改革深入群众运动的指示》
。7月25日,又发出《关于挖财宝的指示》,指出当前应着重挖财宝,继续起枪挖坏根与分掉
地主留得过多的土地,提拔长年劳动正派的积极分子,树立群众的优势,彻底摧毁封建地主
阶级的政治经济基础,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从而彻底消灭“夹生饭”。6月至7月,松江
、合江、牡丹江省委及北安、龙南、嫩江、三肇等地委分别召开会议,强调放手发动群众,
部署挖财宝、分浮财的斗争。各地在斗争中着重打击少数恶霸地主,挖出他们暗藏的财物,
分配给生活困难的贫雇农,把地主多留的土地和隐藏的黑地分给贫苦农民,起出地主私藏的
枪支武装农民自卫队。
在“砍挖”运动中,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侵犯中农和城镇工商业者利益、乱打人乱杀人
,以及只顾挖财宝,不注意解决土地问题的错误倾向。对此,松江省委、合江省委、北安地
委于8、9月间分别发出指示或召开会议,教育干部正确运用群众路线,既反对包办代替,又
要反对放任自流,特别注意团结中农,正确对待城镇工商业者,将斗争火力集中在大地主和
汉奸恶霸身上,把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作为根本问题之一。克服每斗必打现象,纠正一些地区
出现的偏差。
到1947年10月,“砍挖”运动取得很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松江省共挖匪根700多人,
斗争地主、特务等反动分子1万多人,挖出财宝约值250亿元(东北流通券,下同);嫩江地
区,斗争地主8354人、恶霸富农2591人,挖出土地10.8万垧,挖财宝约值169亿元,挖出坏
根(土匪、特务、汉奸等)6128人,起枪1922支;北安地委所属各县挖财宝达数十亿元;龙
南地委所属各县挖财宝约值4.4亿元。
四、平分土地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决定在广大解放区彻底废除封建
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平分土地。《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后,各省委分别组织干部进行
认真学习和讨论。11月,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北满省委书记联席会议,要求各地全面贯彻《
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了开展平分土地运动的方针和政策。之后,黑龙江、嫩江、松
江、合江、牡丹江省委分别召开工作会议或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对平分土地运动进行具体部
署,有的省还进行了平分土地的试点,平分土地运动全面展开。
为贯彻依靠贫雇农的路线,各地在发动群众过程中把贫雇农组织起来,建立贫雇农大会
与代表会组织。由贫雇农大会或代表会选出分地委员会,主持平分土地。其原则是:首先满
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中农土地基本不动,一般富农和小地主与贫雇农同样分得一份土地,
质量稍差,大中地主和恶霸富农也平分一份土地,以维持生活。分地委员会把可分土地进行
丈量绘图,并按质量和数量分段,然后按阶级、劳动、人品和斗争表现排队分等,以大家评
议的办法分配土地。分浮物也采取这种办法。据统计,黑龙江、合江等省贫雇农参加斗争人
数占贫雇农总数的60%,多的达85%以上。在平分土地中,广大贫雇农基本都分得一块可心地
。同时,各地继续进行了挖财宝、挖坏根、挖匪根、起私枪的斗争,彻底摧毁了封建地主阶
级的政治经济基础。
在平分土地和继续挖财宝、挖坏根过程中,一些地区又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侵犯中农利益
和工商业者、打击面过宽、乱打人乱杀人等严重的偏差。呼兰县的康金区采取几个村屯联合
斗争,将地主扫地出门,净身出户的“扫堂子”作法,被《东北日报》当作经验加以介绍,
一些地方“左”的偏差又有发展。“扫堂子”的作法被各省委发现后都立即予以制止。1948
年1月,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作了《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讲话,指出了平分土地中的
“左”的错误。2月1日,东北局及时发出《关于平分土地运动中几个问题的指示》,针对平
分土地运动中打击面过宽的偏向,规定各领导机关和干部在运动中应掌握贫雇农内部团结一
致对外、不侵犯中农利益、保护城镇工商业等原则,提出必须对地主、富农采取分化政策,
缩小打击面,设法停止与防止乱打人乱杀人的现象。指示最后指出,今后的中心工作应转入
组织生产。2月,黑龙江、牡丹江、嫩江、合江省委分别召开会议,根据东北局指示精神部署
重划阶级,补偿中农等纠偏工作。松江省委发出指示,决定按中央规定的剥削不超过25%者为
中农的标准重划阶级,纠正偏差,将打击面由原来地主、富农占农村总户数20%左右、占农村
总人口25%左右,缩小到占总户数10%左右、占总人口15%左右,在经济上赔偿斗错中农的损失
。合江、嫩江、牡丹江省委还作出保护城镇工商业的指示或决定,对被侵犯的工商业,采取
返还、补偿、免税、贷款等办法加以纠正。同年3月,各省平分土地运动基本结束。据松江、
黑龙江、合江、嫩江四省的不完全统计,共平分土地5000多万亩(包括前几次运动所分)、
牛马4.8万匹,挖出金子19500多两、银子47300多斤,衣服520万件。
黑龙江地区各省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广大农民
取得了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和房屋、粮食等生活资料,彻底翻了身,成为农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