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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巩固人民政权

  一、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松江、黑龙江两省党组织重点加强了完善各级人民政权工作。根据《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在普选的人 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49年11月,遵循 党中央《关于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精神,两省省 委分别向各县发出相应通知,要求城乡各地在建国前进行的民主建政工作基础上,召开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地方人民政府。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由党、政、军、工人、农民、革 命知识分子及妇女、工商业者组成,采取聘请、指定和逐级选举的办法产生。
    在松江、黑龙江省委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协助召开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黑龙江省到1950年2月,基本上完成了召开首次县、区、村三级各界人 民代表会议的任务,有16个市、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松江省 到1950年3月底,各县、区、村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均召开了首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 权。
    1950年3月下旬,松江、黑龙江两省分别于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召开首次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松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3月25日至29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三年来政府工作报 告》、《1950年的工作任务》、《加强合作社工作》等决议。会议选举冯仲云为省人民政府 主席,饶斌、李延禄为副主席。会上成立了省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闭会后的常设机关。同年4月17日,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冯仲云为省协商委 员会主席,李延禄、杜光预为副主席。黑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3月25日至31日召开。会 上通过了全省1949年工作总结与1950年工作计划,批准了财政预决算。会议选举于毅夫为省 人民政府主席,杨英杰、王梓木为副主席,会上成立了省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选举于 毅夫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张瑞麟、王清正为副主席。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后,根据规定,区级每两个月、县级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发扬民主,听取代表反映的各方面意见,使党的各项政策为 群众所了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问题。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转变了各级 干部的作风。许多干部认识到,如果不认真工作,就没有办法向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交待。据 黑龙江省16个县统计,1950年春,仅在几个月时间内就收到3777件有关改进政府工作的各种 建议和意见。松江省各地群众也提出许多有关政府工作的建设性和批评性的意见。这些建议 和意见对于改进工作、推动生产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针对社会上残留的敌对分子进行反革命活动,危及新生政权的 情况,发出《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指出,对于反革命活动,“各地必须给以严厉 的、及时的镇压,决不能过分宽容,让其猖獗。”松江、黑龙江两省委根据党中央指示,为 巩固人民政权,及时领导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10月10日,党中央又发出《关于纠正镇压 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指出,必须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宽大无边”的偏 向,全面贯彻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据此,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群众,大张旗 鼓地开展宣传,发动群众揭发检举,与专政机关工作相结合,向反革命分子展开新的攻势。 据统计,黑龙江省1950年一年内共捕获美蒋特务分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革命破坏分子 、反动封建会道门头子等104人。松江省从10月至1951年1月,破获反革命案件41起,逮捕反 革命分子215人。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镇压反革命运 动在全国进一步深入开展。同年3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委分别发出关于深入开展镇压反革命 决定的指示。指出,镇反要贯彻“坚决地、准确地,有领导、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地逮 捕和镇压一批反革命分子”的方针。镇反重点应放在国防、军工、工业部门及重要物资仓库 、动力、机关、学校等单位。镇反对象,首先是有罪恶的美、蒋、日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其 次是经过宽大仍不改悔的溃散还乡潜伏的蒋匪军、政、党、宪、警察头子;第三是有活动和 有罪恶的封建会道门职业头子;第四是有翻把活动的恶霸地主与惯匪头子。镇反步骤,先内 后外,先主后次,先城市后农村。这项工作要由党委统一领导,重点布置,首长负责,亲自 掌握,统一步骤,坚决防止逼、供、信,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做到经常检查,发生偏差及 时纠正。两省省委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的基础上,将运动推向高潮。 5月13日,哈尔滨市举行公审大会,处决一批反革命首恶分子。5月27日,黑龙江省召开公审 大会,公审36名案犯,其中24名被判死刑、3名死缓、2名无期徒刑、6名有期徒刑、1名当场 教育释放,体现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10月16日,哈尔滨市逮捕了以天主教宗教职业 身份为掩护的间谍分子,解散了“圣母军”。11月25日,哈尔滨市召开宣判反革命分子大会 ,判处杀害抗日女英雄赵一曼的凶手谢翰生等3人死刑。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松江、黑龙江两省委始终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对运动 的领导,注意克服“左”的和右的偏向。两省省委曾连续发出指示,强调掌握政策的重要性 ,注意群众发动起来之后容易出现的“左”的现象。为防止偏差,将逮捕权一律收回到省一 级,严格审查捕人和杀人名单,防止草率从事、简单化、急于杀人了事,认真贯彻“打得准 、打得稳、打得狠”的方针,执行“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与此 同时,两省省委还集中领导了对大、中城市第一批反革命分子的判刑工作,在取得经验后以 指导各县,防止出现违背政策现象。在大批反革命分子定案处理后,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多 次召开反革命分子家属会,向他们阐明处理反革命分子的政策,申明不株连家属,以安定其 情绪,规劝他们安心生产,消除他们和人民对立的情绪,争取其拥护政府。
    在大规模镇压社会上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同时,在革命队伍内部,还开展了清理“中层 ”(指清查隐藏在军政机关当中的反革命分子)、“内层”(指清查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 子)的工作。
    据统计,1951年1月至10月,松江省共受理汉奸、特务间谍、政治土匪、反动组织、恶霸 、叛徒、反革命杀人、勾结窝藏匪特及其它反革命破坏案件1289件,结案1191件,涉及1320 人。其中被处死刑的486人,判徒刑的672人,判其它刑的24人,有罪但又有立功表现教育释 放的132人,宣告无罪的6人。
    至1951年底,松江、黑龙江两省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
    三、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帝国主义公开宣布出兵朝鲜,并派出第七舰队侵入台 湾海峡。6月28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侵略朝鲜、 台湾及干涉亚洲事务的罪行。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引起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的极大义愤 。7月4日,黑龙江省委书记赵德尊发表了《拥护〈声明〉,指斥美帝侵略行动》的谈话。7月 15日,松江、黑龙江两省分别组成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10月1日,侵 朝美军越过“三八线”,并将战火烧到中国边境鸭绿江边,严重威胁新中国的安全。10月8日 ,党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决定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随 之,抗美援朝运动在全国展开。松江、黑龙江两省委在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 深入进行战勤和物资支援的动员,以实际行动投入抗美援朝运动。10月24日,东北局为松江 、黑龙江两省各下达动员扩兵1.3万人的任务。两省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踊跃报名 应征入伍,志愿赴朝参战。到年底,黑龙江省完成二线兵团扩兵任务1.96万人。松江省完成 扩兵任务1.7万人。1951年3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委根据东北局指示,再次作出扩兵决定。 扩兵工作中,广大党、团员带头报名,发挥模范作用,一个月时间即完成任务。黑龙江省近 5000名新兵入朝参战。松江省约4000名新兵奔赴前线。两省赴朝参战的志愿军战士政治觉悟 高,战斗表现好,涌现出许多英雄人物,作家魏巍在《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中记述的李玉 安、井玉琢就是他们中的突出典型。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松江、黑龙江两省委领导广大人民做了大量战勤工作。据1950年12 月统计,黑龙江省建立12个战勤医院,安置伤、病员6503人,组成兵站与担架站186个、招待 站10个,动员护士930人、勤杂人员1244人。先后组织三批担架队共2500副、18398人。在城 镇成立许多被服厂,仅两个月即加工1万套棉衣、2万套大衣、20万双袜子。发动机关、学校 的干部、职工加工炒面390万斤,发动农民晒干菜难以数计。松江省建立战勤医院18个,安置 伤、病员7959人,动员护士896人,勤杂人员1186人。先后组织两批担架队共3015副,20490 人。全省加工军粮55180吨,修建飞机场5处,用民工453411人。哈尔滨市加工棉大衣128760 件、棉衣126235套、棉被110337床、棉袜141700双。其它各县完成3万余套大衣、棉衣、手套 、棉帽、棉鞋制作任务。
    根据党中央关于“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松江、黑龙江两省委以做好支援战争的 动员工作为中心,将和平时期的经济建设工作转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时生产,使巩固 国防与发展本省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在党的号召下,广大工人积极投身生产建设,广泛开展 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广大农民精耕细作,以增产粮食为战争服务。各行各业都把努力发展生 产,做好本职工作,支援前线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向全国人民发出捐献飞机大炮、订立爱国公约、 做好优属抚恤工作的三大号召。松江、黑龙江两省委领导广大群众热烈响应,从年迈老人到 少年儿童都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捐献。至同年末,松江省人民捐献总额达940.34亿元(旧人 民币,下同),可购买战斗机63架;黑龙江省人民捐献总额达789.87亿元,可购买战斗机5 2架,都远远超额完成了预定任务。两省省委采取宣传、动员、教育的方法,引导广大群众自 愿订立爱国公约,并认真遵守、相互检查。据1951年9月统计,黑龙江省有150多万人,2.7 万多个农村互助组订立了爱国公约。松江省至同年末,有5万多个互助组订立了爱国公约。与 此同时,两省省委还领导城乡各地广泛开展了优属抚恤工作。在城市中,积极为军烈属解决 衣、食、住问题,并对其购买必要物品实行折价优惠;在农村中,普遍组织群众帮助军烈属 进行播种、耕地、收割等劳动。1952年黑龙江省为军烈属代耕地17.31万垧,为生活贫困的 军烈属补助72万斤粮食、4000件棉衣、18亿元医药费。松江省为军烈属代耕地21.68万垧, 也为生活贫困的军烈属补助了大量粮食、衣物等生活必需品。松江、黑龙江两省委还组织了 数批慰问团到前线慰问。黑龙江省第五次慰问团一行11人携带慰问金1.2亿元、慰问信1.3 7万封赴朝慰问。松江省慰劳前线官兵捐献猪6300头、毛巾10万条、肥皂10万块、纸烟30万盒 以及大量慰问袋等。
    四、“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9月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针对在党政干部中暴露出来的贪污蜕化、官僚主义等问 题,作出《关于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倾向,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决定》。15日和17日,松江、 黑龙江两省委分别作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以整风学习的方法,开展一次群众性揭发检举贪 污蜕化问题和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斗争。下旬,两省省委分别召开省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 进行动员。经过深入思想发动,反复交待政策,领导带头检查自身官僚主义,发动群众性的 检举活动,很快打开局面,发现了许多有大小贪污问题的人,同时,还揭发出大量浪费现象 。
    同年12月1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 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要求首 长负责,亲自动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斗争。据此,松江、黑 龙江两省委成立了节约检查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对运动的领导。1952年1月17日,松江省委 召开省直机关、中长铁路管理局科以上负责干部及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大会,省委书记张策 作开展“三反”斗争动员报告。1月18日,黑龙江省委召开省、市直属机关大会,省委书记赵 德尊作开展“三反”斗争动员报告。从19日至23日,黑龙江省直各部门认真讨论中央指示、 省委领导讲话精神,各级领导主动检讨,迅速掀起以揭发检举贪污问题为重点的“三反”高 潮。24日至31日,省直及各市普遍召开了斗争贪污分子大会。松江省于1月20日又召开紧急会 议进行深入动员,并在会上宣布处理了一批贪污分子。
    通过坦白检举,在贪污、浪费问题充分暴露后,松江、黑龙江两省委于1952年1月底将“ 三反”转入“打虎”斗争阶段。当时把贪污分子形象地比喻为“老虎”,贪污1000万元(旧 人民币,下同)以上为“小老虎”,贪污5000万元以上为“中老虎”,贪污1亿元以上为“大 老虎”。“打虎”斗争中,松江、黑龙江两省委虽然强调要注意掌握政策,但一些地方由于 一开始就内定“老虎”数量,出现了逼、供、信等过火行为。一些单位仅凭揭发材料和大会 小会围攻下交待的贪污数额,未认真调查核实就将一些人打成“老虎”,造成了一批假案, 冤枉了一些好人。对“打虎”阶段发生的这些偏差,松江、黑龙江两省委于后期进行了纠正 。
    1952年4月,“三反”运动进入组织处理阶段。两省省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3月11 日公布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3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少数从严,多数从宽 ”的原则和“严肃和宽大相结合,改造和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定案中应实事求是,不枉不 纵。在处理中,对大多数情节较轻或彻底坦白,立功自赎者,从宽处理;对少数情节严重, 态度恶劣而又拒不坦白者,予以严惩。对于浪费及官僚主义问题亦应采取严肃态度,分别情 况,予以适当处理,以教育干部,团结群众。据1952年5月松江省省直及哈尔滨、牡丹江、佳 木斯三市,煤矿、森工管理局、军工厂、中长铁路、国营农场管理局等单位统计,共处理贪 污分子5455人。其中受刑事处分者559人,受行政处分者3537人,免予行政处分者1359人。黑 龙江省在定案处理时,共处理贪污分子6586人,其中受刑事处分者355人,受行政处分者174 1人,免予行政处分者4490人。
    1952年6月,松江、黑龙江两省“三反”运动转入思想建设阶段。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典型 批判和自我思想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普遍整顿了队伍,建立完善了财务、监察、教育、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
    松江、黑龙江两省省直各单位及大中城市的“三反”运动至1952年8月份结束,转入整党 学习。县以下单位的“三反”运动于同年秋收后结束。
    在“三反”运动开始不久,又在社会上开展了“五反”斗争。1952年1月5日,中共中央 发出《关于在三反斗争中惩办犯法的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指示》。 26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 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 他市民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 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三反”斗 争。
    松江、黑龙江两省的“五反”运动于2月上旬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大 城市展开。“五反”斗争一开始,两省省委都通过工商联展开宣传工作,将工商界人士编成 学习小组,组织学习;通过采取开会、读报、收听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党的政策做 到家喻户晓;召开大会向工商业者进行动员,交待有关政策。2月17日,《黑龙江日报》发表 《私营企业职员技术人员觉悟起来,向奸商展开反攻》社论。随着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广 大群众、私人企业的职工被迅速动员起来,纷纷揭露不法资本家的“五毒”罪行。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都召开了工商界坦白检举大会。各市通过坦白检举,内查外调 ,揭露出一些私人企业的大量违法行为。齐齐哈尔市查出12户经营粮食加工的私商,两年中 违法所得达100多亿元(东北币,下同),拉干部下水入股的股金50多亿元,盗窃国家粮食2 387万公斤。14家银楼通过行贿将掺了2/3白铜的6万多两假白银及掺有10%假货的3万多两黄 金卖给人民银行,诈骗国家10亿多元。全市私人企业偷税68亿元。哈尔滨市双合义五金行经 理人先后向东北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局、沈阳电业局等14个国家机关的26名工作人员行贿 1.38万元(新人民币),而后盗运国家禁运物资,获取暴利。还查出有的私商竟借为抗美援 朝前线生产军需品之机,偷工减料,大发横财。为了推动“五反”斗争的深入发展,两省省 委抽调一批党政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各地开展工作。黑龙江省抽调125名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 ,松江省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的 私营厂、店,进行重点检查。工作组到私营工厂、商店后,发动群众,团结工人、店员检举 奸商不法行为,与不法资本家展开面对面斗争。政府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立专案重点检查。 松江、黑龙江两省“五反”运动在两省委的领导下,进展迅速,团结教育了大多数私人工商 业者,建立了以工人为主体,包括守法资本家在内的“五反”统一战线,揭露出违法工商业 户的各种问题,使少数罪行较大的不法资本家陷于孤立。
    1952年3月,“五反”运动进入处理阶段。松江、黑龙江两省委要求各地在处理违法工商 户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在“五反”中对工商户处理的标准和办法的指示》中规定 的原则、标准和办法,对基本守法户,一般免退免罚;半守法半违法户,补退不罚;严重违 法户,退出违法所得外,并按情节酌处罚金;完全违法户,退出违法所得,按其情节轻重处 以罚金,并给予法办,最重者判死刑,没收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 丹江、佳木斯4市统计,在36750户私营工商业户中,划定完全守法户5131户,基本守法户22 066户,半守法、半违法户8031户,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户1522户。
    “五反”运动后期,松江、黑龙江两省普遍对私人工商业者,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 。在私人工商业中,加强了党的工作;在工人、店员中发展了一批党员;在大中私营企业建 立起党的基层组织。同时,整顿了工会组织,建立了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两 省还采取扶植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的政策,进一步调动私营企业主为恢复和发展国 民经济服务的积极性。至1952年6月,松江、黑龙江两省的“五反”运动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