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共黑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7月6日至16日,中共黑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97人,代表全
省37.8万名党员。会议检查总结全省两年来党的工作,研究分析社会主义建设新形势,确定
党组织今后的基本任务。
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代表前届省委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在总结两年来工作中的基本经验
教训时指出:(1)必须按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检查和部署工作,随时纠正一切“左
”的或右的倾向;(2)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党
的群众路线,克服骄傲情绪,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忽视党的领导作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
,不从群众当前和长远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的种种不良倾向;(3)必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
克服主观性、片面性,实行有思想性的、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领导;(4)任务确定之后,必
须组织各方面力量去贯彻执行,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批判和纠正忽视基层工作和不信任基
层组织的思想和做法。
报告提出今后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和团结一切可能动员和团结的力量,进行以工业、农
业、林业生产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一切为生产服务的工作,同时彻底完成社会
主义改造的任务。报告指出,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党在新时期中所担负的巨大工作任务,必须
大大改进党的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和领导思想作风。思想工作是党的首要职责。调动一切积
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是党在过渡时期的主要领导任务,同时也是党的思想领导和思想工作
的主要任务。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就必须继续进行反对右倾保守思想和急
躁冒进情绪的斗争,就必须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并经常深入实际,调
查研究。
报告指出,为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必须继续彻底克服党不管党的错误思想,
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和整顿党的工作,做好培养、训练、选择和提拔干部的工作。党的基层组
织是党在各个战线上的堡垒,必须继续批判和克服各方面工作中忽视基层组织作用的思想和
行为,加强基层组织,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领导水平。
报告针对贯彻集体领导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必须强调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正确结合,
继续批判和纠正突出个人、个人专断以及分散主义的现象。必须在集中的指导下充分发扬民
主,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报告指出,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和力
量的源泉,必须继续和骄傲情绪、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妨害党的团结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斗
争,以便把全省党组织团结成一支无坚不摧的力量。报告指出,官僚主义是目前各级领导机
关中的最严重的问题和最危险的现象,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制度上、工作方法上多
方面地采取措施克服这种毛病。
在大会上,省监察委员会书记冯纪新作了《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黑龙江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7人,候补委员8人。选举了出席党的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36人。
大会一致通过了省委工作报告和监委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在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以提前和
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为建设社会主
义的繁荣幸福的黑龙江省而努力奋斗。
7月16日,举行中共黑龙江省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省委常委、书记处书记。经选
举并经中央批准,第一届省委常务委员会由欧阳钦、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王鹤峰、杨
易辰、李剑白、陈雷、任仲夷、于杰、于林11人组成。书记处由5人组成,欧阳钦为第一书记
,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王鹤峰为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