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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造反派”夺权动乱升级

  一、各级党组织被夺权,建立革命委员会
    1967年1月6日,上海“造反派”组织夺了上海市党政大权,得到中央文革小组和毛泽东 的肯定和支持。黑龙江省的“造反派”也迅速在全省掀起了“夺权”浪潮。自1月10日至12日 ,哈军工、哈工大、黑大、哈师院、东北农学院等院校的“造反团”联合夺取了黑龙江日报 社、哈尔滨日报社、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市 公安局的领导权。接着省委机关、哈军工等7个单位的“造反团”联合组成“省委机关接管委 员会”,夺了省委各部门的领导权。在此期间,“红旗军”、“战备军”、“荣复军”等群 众组织在一些已夺权的单位进行反夺权,未成,并被取缔。被当作保守组织的“赤卫队”、 “八八团”也先后解散。1月16日,在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的支持下, 在哈尔滨的32个单位的“造反团”成立“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发表《红色造反 者联合接管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公告》,声言“一切权力归红色造反者”。1月31日,在北 方大厦广场召开“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宣布成立“黑龙江省红 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并发表《第一号通告》,宣称:“黑龙江省委、省人委的党、政、 财、文等一切大权,自即日起归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停止省委、省人委的一切 领导权”。次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勤务组”召开会议,宣布由哈尔滨师范 学院学生“造反派”范正美为“勤务组班长”,潘复生、汪家道为顾问。
    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后,《人民日报》即于2月2日发表了《东北的新曙光》社 论,表示支持。2月10日又发表了《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的社论和《黑龙 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等文章。肯定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的“夺权斗争 ”,向全国推广了“造反派”夺权后第一个建立起“军、干、群”三结合,党政一元化的“ 革命委员会”的所谓“基本经验”。3月17日,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意见,潘复生被任为黑龙 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主任,汪家道任副主任,范正美等为常务委员。3月23日,中共中 央批准将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正式改称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继续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3月31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会议 ,决定在批判刘少奇、邓小平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基础上,结合批斗省和哈尔滨市“走 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欧阳钦、李范五、王一伦、陈雷、李力安、任仲夷、吕其恩等人。4月 1日《人民日报》发表戚本禹的《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的 文章后,省革命委员会又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部署,组织对所谓“党内最大走资派”刘少奇 的批判。4月20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有20万人参加的打倒所谓“党内最大走资派”的集会。 之后,各地“造反派”纷纷召开批判、声讨所谓“党内最大走资派”集会。与此同时,大搞 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活动,一时“三敬三祝”、“早请示晚汇报”、“献忠心”、“跳忠字 舞”活动遍及城乡各地。在此期间,全省各地、各单位“造反派”陆续夺取各级党政机关和 本单位的权力,建立革命委员会。到1967年5月上旬,大多数地、市、县党政领导机关被夺权 。到1968年5月30日,全省82个地、市、特区、县全部建立起革命委员会。
    面对各级党委纷纷被夺权,大批干部被打倒的局面,许多干部、群众很不理解,其中有 的不顾个人安危公开进行抵制。1967年2月下旬,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有27人写出大字报,揭 露林彪、江青推行极“左”路线的错误。当时被定为所谓“27人反革命大字报案件”,其中 6人被拘留审查,21人受到错误处理(1978年5月彻底平反)。哈尔滨铁路局图书馆管理员郭 维彬,自1967年就不断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的反革命阴谋,大声疾呼刘少奇是伟大的无产阶 级革命家,她认为“文化大革命”犯了路线错误。为此,她被捕入狱,关押11年之久。(粉 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她被彻底平反。1980年9月12日,省委作出《关于学习郭维彬同志的指 示》。)
    二、两派武斗
    在建立省革命委员会之初,“造反派”内部即围绕由谁掌权等问题发生分歧。1967年2月 ,黑大“造反团”中有一些人反对原省委常委赵去非结合进省革命委员会,并提出要“炮轰 赵去非”。4月2日,10多个院校持此种观点的学生在哈工大召开炮轰赵去非大会。会上决定 成立“哈尔滨市炮轰联络站”(简称“炮轰派”)。与此同时,哈工大另一些造反派和省委 机关“造反团”在省革命委员会支持下,成立了与“炮轰派”相对立的“捍卫革命三结合总 指挥部”(简称“捍联总”)。从此,“捍”、“炮”两派的斗争遍及全省,以至多次发生 大规模武斗流血事件。5月1日,鸡西市属“捍联总”派的“红联总”与属“炮轰派”的“第 三司令部”发生严重武斗,造成9人死亡,44人重伤。6月5日,哈军工“炮轰派”冲进省革命 委员会办公地址中山路107号与“捍联总”派在院内发生武斗。6月9日,哈尔滨“捍联总”组 织2000多人,冲进哈军工院内,与“炮轰派”发生武斗,并夺取由“炮轰派”掌握的学院革 命委员会领导权。6月18日至1968年4月7日,汤原县属“捍联总”派的“一二·一四红色造反 者联合总部”与属“炮轰派”的“红色造反者第三司令部”先后发生10次武斗,造成24人死 亡,4人致残,340人受伤。1967年6月20日,哈尔滨“捍联总”攻打哈建工楼内的“炮轰派” ,发生激烈武斗,20多人受伤,学校的图书和仪器设备遭到严重破坏。同年7月,中央文革小 组副组长江青提出“文攻武卫”的口号,公然煽动武斗。8月,谢富治(原公安部长)提出砸 烂“公检法”后,社会秩序失去控制,“打、砸、抢、抄、抓”更为严重。从8月4日至9月6 日,哈尔滨“捍联总”在哈尔滨第一机器厂与“炮轰派”先后发生多次大规模武斗,不仅使 用棍棒、铁矛,并动用了机枪、冲锋枪、手榴弹、炸药等武器,还出动坦克、装甲车30多辆 次,致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第一机器厂的部分厂房被毁,后果极其严重。8月12日,哈工 大“捍联总”在校门前与哈尔滨港务局“炮轰派”发生武斗,当场打死3人,伤100多人。“ 捍”、“炮”两派无休止的争斗使全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967年9月初,周恩来总理为解决黑龙江省“捍”、“炮”两派武斗问题,亲自召集两派 代表赴京开会。在周总理的主持下,经反复谈判,于9月6日达成立即制止武斗的9条协议。但 由于无政府主义思潮极度泛滥,两派并不执行协议,武斗又起。10月6日,哈师院“捍”、“ 炮”两派发生大规模武斗,使用了手榴弹、火药枪、小口径步枪等武器,1人被炸死,40多人 被炸伤,几十万元的国家财产遭到损失。10月12日,哈尔滨“捍联总”与长时间被围困在哈 尔滨第一机器厂内的“炮轰派”,再次发生激烈武斗,5人死亡,100多人受伤。12日1日,“ 捍”、“炮”两派群众组织代表为实现大联合,在北京达成《关于文化大革命若干问题的协 议》(即“十二条协议”),周恩来总理接见了双方代表,并同他们谈了话。但“协议”仍 未能执行。12月中旬至1968年1月,鹤岗市发生多起武斗,双方动用轻重机枪、六○炮、手榴 弹和炸药,造成多人伤亡。全省其它地方也都发生不同规模的武斗。直到1968年夏,“工人 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大专院校,强调“大联合”,并随着1967年、1968年高等院校两 届毕业学生分配离校,两派武斗才逐渐停息。
    三、深挖“叛徒”
    1967年6月28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抓叛徒”问题的通知》。之后,全省各地先后成 立了上千个深挖“叛徒”、“特务”的专案组。9月10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决定 成立清查敌伪档案领导小组,抽调120人从事清查敌伪档案工作,企图从中发现“叛徒”、“ 特务”线索。随着“深挖”工作的广泛开展,许多有一般历史问题的人被当作隐藏的“叛徒 ”、“特务”挖了出来。1968年1月25日,省革命委员会向中央上报《关于深挖叛徒工作情况 的报告》。《报告》中说,黑龙江省深挖“叛徒”取得了“显著成效”,“发现叛徒线索72 73名”,其中包括一些革命多年的老干部。2月5日,中央向全国转发了这一报告,要求各省 、市、自治区参照黑龙江省的做法,“坚持群众路线,彻底清查敌伪档案,把隐藏在各地区 、各部门、各角落的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彻底清查出来”。此后, 黑龙江省进一步开展“深挖”斗争,各地、各单位普遍设立专案组,进行所谓“不断探挖” 。据8月22日省革命委员会给中央的一份报告中说,从7月25日至8月17日22天中,全省共挖出 所谓漏网走资派、特务、叛徒以及暗藏的地富反坏右分子4483人,检举揭发各种嫌疑线索13 798件,坦白交待各种问题的有4286人。8月,潘复生提出“要继续深挖,注意挖暗藏的、背 后的问题”,以“往上挖为主”,并要对已被抓进监狱的原黑龙江省党政领导人李范五、陈 雷、李延禄、张瑞麟等“加紧专案工作”。随后,省革命委员会组成140多人的“作战组”( 即专案组),对他们进行“深挖”。把1955年到1962年间省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与苏联驻哈 领事馆的正常外事活动,说成是“原省委欧阳钦、李范五等人按苏修的旨意,利用窃取的职 权,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向苏修领事馆提供了大量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情报”, 制造出“欧阳钦、李范五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假案。将欧阳钦、李范五、王一伦、杨易 辰、任仲夷、李剑白、陈雷、谭云鹤、李瑞、张瑞麟、李延禄、于天放12人打成“欧、李里 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成员。此案使10个省、市、自治区的168人受到株连,遭到迫害。省内 受株连的有100多人,其中23人长期被关押、隔离,许多人遭上百次批斗,身心健康受到严重 摧残。
    在深挖“叛徒”的同时,还挖出了许多所谓“特务”、“反革命”。其中,欧阳钦之子 欧阳湘(在长春305研究所工作),化名洪新建,写信给汪家道,揭发潘复生的问题,被定为 “重大反革命匿名信案件”。之后,欧阳湘被逮捕,迫害致死。703研究所照像员于勇,在两 派武斗时参加过炮轰潘复生活动,便借清查为名,抓住他过去有不同意毛泽东“一分为二” 观点的言论,将其定为“反革命分子”。后将于勇及与其有联系的虎林县供销社的“炮轰派 ”组织成员张德春等人逮捕。于勇被定为“反革命集团”主犯,判为死刑执行了枪决。张德 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此案受牵连而被定为“反革命集团”成员的有54人,其中29人被 逮捕拘押;受株连而遭迫害的有110多人。在此期间,还将为李范五写申诉材料的人打成“李 范五反革命复辟集团”。在深挖“叛徒”中,全省造成上万起冤假错案,后果极其严重。
    四、“反右倾、反复辟”
    1968年3月30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分析全省阶级斗争形势,指出目前主要危 险是右倾思想。潘复生在会上说:“全省65个县的革委会,至少有百分之十几的权不在我们 的手里。”同年4月,他把哈尔滨市滨江区和平一队干部违反政策打人事件,定为“镇压群众 ”、“右倾翻案”,认为“队长与牛鬼蛇神勾结在一起,串通一气搞阶级报复,就是走资派 与阶级敌人要翻案”。接着召开万人现场批斗大会,批斗了几十人。之后,又以“右倾翻案 反革命集团”罪名逮捕了23人,判刑7人,其中死刑、死缓各1人,因中央未批没有执行(但 有两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他还认为和平一队事件有后台,区里有问题,市里也有问题。 于是以省革命委员会名义组织3200多人的宣传队进驻滨江区,进行“反复辟”斗争。结果把 区、社、大队、生产队的四级革命委员会班子全部搞垮。区里18名常委反掉8名,全区20个公 社的一把手反掉19人,20名武装部长反掉17人;全区生产大队正副主任被揪出72%,小队干部 被揪出54%。接着,省革命委员会把这个反“右倾”的所谓经验向全省推广,在全省错误地展 开“反右倾”、“反复辟”斗争。据不完全统计,当时抓出所谓“反革命阶级报复案”1215 起,使很多干部、群众遭到打击和迫害。
    同年6月,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工交会议,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狠反右倾。认为在全 省工交企业中“领导不够有力,对阶级敌人打击不够狠”以及“阶级斗争盖子没有揭开,阶 级阵线不清,领导权没有真正掌握在无产阶级革命派手里”的国营企业占70%。从此,全省工 交企业开展了“反右倾”、“反复辟”的斗争。
    8月13日,潘复生在省直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中说:“在无产阶级革命进程中,不断出现 右倾和不断反右倾,乃是阶级斗争的一条基本规律”,并提出“揪漏网走资派”的口号。会 后至9月,潘复生、汪家道分别去黑河、嫩江和合江地区检查督促开展“反右倾”、“反复辟 ”的斗争。结果反掉了一大批已结合到各级革命委员会的领导干部。嫩江地区把已经结合到 革命委员会的原地委5名书记、专员全部撤职,把已经结合的38名局级干部撤掉31人。黑河地 区所属6个县的主要负责人全部被撤掉;整个地区撤换和打倒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2163人, 占同级干部总数的64.7%。黑河群众说:“省里来了一个大官,到黑河走了一圈,反了一通 右倾,罢了一批县官。”这期间,对抵制打倒原省委领导人的一些干部、群众分别被打成“ 杨易辰反革命翻案集团”、“王一伦反革命翻案集团”。
    11月以后,全省“反右倾”斗争更加激烈。潘复生认为“右倾不仅有,而且有些地方很 普遍、很严重”。“海伦、双城、五常、拜泉县都复辟了”。12月,双城县召开党员干部会 议,他到会提出要打一场“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的“总体战”。会议决定把 已经调出的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和武装部长及两名原县委书记揪回批斗。随后,省革命委员会 召开电话会议,向全省推广双城县党员干部会议的所谓经验。据统计,在“反右倾”、“反 复辟”中,全省被揪斗的生产大队以上干部29091人,受株连遭触动者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