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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拨乱反正

第四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揭批查运动
    1976年10月6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动乱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1 0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从1 0月21日起全省各地纷纷集会游行,庆祝这一伟大胜利。11月9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和 省直单位负责人会议,省委五位负责人和大庆党委负责人分别就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 罪行作了批判发言。会议对全省开展揭批查“四人帮”运动做了具体部署。为了加强对揭批 查运动的领导,省委成立了大批判组、清查小组,分别由省委书记李力安、任仲夷为组长。 黑龙江省的揭批查运动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6年11月至1977年2月)主要是动员、组织全省人民揭发和批判王洪文、张 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篡党夺权和祸国殃民的反革命罪行。
    12月10日,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 14日,省委召开全省有线广播大会,向省、地、市、县、公社广大干部、群众传达了要点, 并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放手发动群众,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把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 夺权和祸国殃民的罪行揭深批透。大会之后,全省各地举办培训班、组织宣讲团向广大群众 进行传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掀起揭发批判的高潮。全省召开各种类型的揭发批判 大会40多万场,批判发言的人数达300多万人次。
    与此同时,省委还开展了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插手黑龙江省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清查工作。 1976年12月10日,省委决定对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聂 士荣进行离职审查;1977年1月4日,省委又决定对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永昌、原 省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副主任牛成山进行离职审查。1月31日,省委召开全省清查工作会议 ,提出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清查同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清查江青 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插手黑龙江省的罪恶活动;清查极少数人跟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倒一大批 党政军负责人,破坏生产的罪行;清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分子。根据省委要求,各 级党委成立了专门班子,负责清查工作,通过发动群众、揭发批判和内查外调,取得了初步 成果。
    第二阶段(1977年3月至8月)主要是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
    1977年3月6日,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罪证(材料之二 )》。3月18日,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在总结前段全省揭批查运动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中心 任务是,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面目及其罪恶历史,使广大群众了解他们篡党夺 权反革命罪恶活动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会后,全省揭批查运动进一步深入。 5月9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负责人会议,要求把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同揭发 批判他们在东北的死党毛远新结合起来。7月1日,省委召开揭批查大会,要求彻底粉碎江青 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在黑龙江省的帮派体系。7月9日,省委召开全省揭发批判江青反 革命集团及其在黑龙江省的帮派骨干分子的有线广播大会,全省385万名干部、群众收听了大 会实况。
    在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中,省委在全省推广了大庆党委开展“三大讲”活动的 经验。“三大讲”即:大讲在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时,党受其害、国受其害、厂受其害、身 受其害的深仇大恨;大讲同江青反革命集团针锋相对作斗争的经历;大讲同江青反革命集团 作斗争的经验和体会。省委对在全省范围开展“三大讲”活动进行多次动员和部署,省直各 单位和大多数地、市委负责人都带头进行“三大讲”。从1977年4月至7月,全省城市中80%左 右的工矿企业,农村中60%的社队开展了“三大讲”活动。“三大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提 高了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自觉性;使一些因受江青反革命集团思想影响犯了错误的干 部得到解脱;促进了清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当时,全省列为清查对象的有373人(地、市、 局级以上的干部26人),其中被离职、停职审查的199人,有现行罪恶被拘留的26人。基本上 搞清了1974年以后一些重大事件的真相。
    第三阶段(1977年9月至1978年12月)主要是揭批“四人帮”的政治纲领、理论基础及其 反革命路线在各方面的表现。
    1977年9月23日,中央下发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罪证(材料之 三)》。10月27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书记和省直部、委、办负责人会议,部署揭批江 青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战役,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大庆经验,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摆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要着重批判其政治纲领和理论基础,特别是紧密联系实际,揭批其反革命路 线的实质及在各方面的表现。会后,省委宣传部多次召开理论战线会议,批判江青反革命集 团的反动思想体系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各个领域中的表现,肃清其流毒和 影响,对其炮制的“老干部就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谬论进行了深入批判。
    随着揭批查运动的深入开展,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解决省委内部问题。即省委主要负 责人在1976年紧跟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的问题。不触及这个问题,揭批查运动难 以深入发展。为扭转黑龙江省揭批查运动停滞不前的局面,党中央于1977年12月8日决定原省 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回部队另行分配工作,杨易辰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命委员 会主任。省委为了加强对揭批查运动的领导,对原清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和加 强。将原清查领导小组改为省委揭批查领导小组,由杨易辰任组长;将原清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改为省委揭批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陈俊生任主任。
    同年12月下旬,改组后的省委揭批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提出,当前要集中目标 、力量和时间,彻底揭发批判和清算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插手黑龙江省的罪行; 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党的队伍,在评论党员过程中,要进行思想交锋,搞好党员鉴定。这次 会议后,全省上下很快形成一个群众性揭批查运动高潮。
    1978年7月22日,省直机关召开处理清查对象大会,司法机关逮捕了江青反革命集团骨干 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聂士荣、刘雪峰和现行反革命分子、打砸抢分子邵岩城。8月12日,逮 捕了打砸抢分子韩潮、刘佐文、丁树顺。为做好清查对象处理工作,省委先后作出《关于对 清查对象定性处理的意见》、《关于对“两打”运动中打砸抢和经济问题定案处理的意见》 。对于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打砸抢分子,分别按照他们的罪行大小、情 节轻重、态度好坏、一贯表现分别作出处理。处理中,注意了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掌 握政策,从而使清查工作进行得较为顺利。到年底,全省历时两年多的揭批查运动基本结束 。
    二、平反冤假错案
    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即〔1976〕23号文件),指出,凡纯属反对“四人 帮”的人和案件应给予彻底平反。已逮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 ,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处分的应予撤销。省委接到通知后, 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做好纯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平反工作 。1977年6月,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新处理纯属反对“四人帮”案件工作的通知》, 然而由于“左”的思想束缚,全省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进展缓慢。针对这种情况,1978年3月 省委召开的常委会议提出,要克服各种“左”的思想影响,对“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诬 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对被林彪、“四人帮”打击迫害的人应予彻底平反。之后,平反工 作进度加快。到1978年9月,有35起(37人)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反对打击、诬陷 邓小平的案件予以平反,其中死后昭雪1人,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的25人;取消管制,取消加刑 ,摘掉反革命帽子的7人;免予判处立即释放的4人。
    在为纯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的同时,省委狠抓清理、平反在全省影响大、涉 及面广的重大冤假错案。
    1978年7月11日,省委再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所谓“一·三一反革命事件”平反。(196 7年1月31日,有潘复生参加的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当日,哈工大红色造反 团等几个群众组织召开辩论会,辩论问题之一是:是否揪潘复生。1967年2月,在潘复生、汪 家道授意下,省公安厅接管委员会将“一·三一”辩论大会定为反革命事件,先后拘留了哈 工大党委副书记彭云、干部部副部长迟建平以及教师、学生、工人19人。1977年11月省委曾 为此案平反,但不彻底。)8月12日,省委召开全省有线广播大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 残酷迫害致死的洪新建(欧阳湘)所谓“反革命案件”平反。
    同年11月,省委在批转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召开平反纠正冤假错案会议情况的报 告》中指出,抓紧处理冤假错案(简称“三案”)是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凡是 错了的,不管是什么案件,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也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定的 ,什么人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
    同年12月1日,省委发出《关于彻底为因天安门革命行动而受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的决定 》。《决定》要求,对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反对打击诬陷邓小平的案件,必须彻底 复查,认真处理,不留尾巴,作到一个不漏。之后,全省各地根据省委指示精神,对因参与 “天安门事件”或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路线,怀念周总理、拥护邓小平而遭打击 迫害的干部群众一律进行彻底复查,予以平反。12月15日,省委又为所谓的“杨易辰反革命 翻案集团”、“王一伦反革命翻案集团”、“李范五反革命复辟集团”冤案平反。作出《关 于对“杨易辰反革命翻案集团”、“王一伦反革命翻案集团”、“李范五反革命复辟集团” 平反的决定》,推倒了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不实之词,恢复其名誉。
    同年12月28日,省委作出《关于“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假案 的平反决定》。指出,这是潘复生制造的一起假案,予以彻底平反,一切诬蔑之词都予以彻 底推倒,对因此案受到迫害的同志由所在单位给予平反昭雪。
    为了把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工作深入下去,1978年12月,省委批转揭批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文化大革命”中“三案”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意见 》提出,冤假错案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清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影响,落实党的 政策。《意见》还对“三案”清理平反的范围、标准、档案材料处理等问题作了政策性规定 。1979年1月12日,省委为“于勇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之后,省委还为在“文化大革命” 中成立的,后被打成保守组织和反动组织的“八八团”、“赤卫队”、“红旗军”、“战备 军”、“荣复军”群众组织平反。
    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复查了在“文化大 革命”期间以拘留、逮捕(不含起诉判刑)、强劳、教养、收容、办学习班、定性戴帽、定 性不戴帽,以及批斗、搜查等形式所受理的全部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案”复查平反工作,至1982年6月基本结束。据当时统计,全省在“文化大革命”期 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共81155件,涉及117840人(死亡6462人,伤残5635人)。其中“文化大革 命”中错被判刑的冤假错案有9474件,全部平反纠正;错被拘捕处理的案件21425件,涉及2 4765人,全部平反的有18188件、21457人,分别占案件数及人数的84.9%和86.6%,部分平 反的832件、840人,分别占案件数及人数的3.9%和3.4%;其他被错定为刑事犯罪、错被拘 留处理的2405件、2468人,全部平反2035件、2096人,各占84.6%和84.9%,部分平反370件 、372人,各占15.4%和15.1%。此外,为刘少奇鸣不平而被审查遭受迫害的案件943件、97 5人,已复查830件、862人,各占88%和88.4%。
    三、整党整风
    1977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部署1977年的工作。会上提出要在全党开展整 党整风。4月16日,省委批转了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整党整风运动的试点方案》,指出,这 次整党整风要解决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造成的党内思想、作风和组织不纯的问题,要坚 持把思想整顿放在首位。此后,在省、地(市)两级65个单位进行了整党整风试点。其中省 委直接抓了嫩江地委和齐齐哈尔市委及其机关整党整风试点,并与有关地、市委共同抓了宁 安、肇州县委,富裕县的3个公社,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电机厂的试点。全省共有187个基 层试点单位。参加整党整风试点工作的干部有3652人。整党整风试点中,普遍对党员进行了 以立党为公、党规党法、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启发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斗争 ,下功夫做后进党员的思想转化工作,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解剖分析,对照检查,使党 员受到深刻的教育。
    10月初,全省整党整风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各级党委根据省委指示,加强了 对整党整风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书记具体抓,县以上各级党委都成立整党整风办公 室。各基层单位组织职工集中时间进行学习,并联系实际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反革命罪 行,深入发动群众揭露矛盾,积极开展思想斗争。12月30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书记会 议,提出整党整风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逐级展开,但不完全等齐划一。省委和省直机关的 整党整风一起搞,地、盟、市委、大专院校及其机关的整党整风陆续开始。整党整风要在各 级党委领导下,采取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要实行开门整党整风。1978年1月 23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及省直部、委、办、局负责人会议,检查部署整党整风工作。 会议指出,搞好整党整风运动要与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结合起来,不但要把江青反革命 集团及其死党毛远新插手黑龙江省的问题揭露出来,还要把本单位领导班子内存在的问题揭 露出来,搞好班子内成员的思想交锋。为继续搞好整党整风工作,省委还决定,抽调89名联 络员,到各地、盟、市和省直部、委、办、局,以加强对整党整风工作的指导。
    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整党整风,采取“三讲一评”的办法进行。即领导班子成员先 在领导班子内部讲,然后再到中层干部会议上讲,最后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发动群众评论 。领导班子和每个班子成员的问题,主要靠自己讲出来,然后领导与群众结合,通过批评与 自我批评和思想交锋,把问题摆深揭透,总结出经验教训。通过“三讲一评”,使大多数单 位的领导班子解决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本单位、本地区影响最深、危害最大的问题,增强了 团结,转变了作风。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整党整风到1978年8月基本结束。
    基层单位的整党整风是与揭批查运动相结合、与企业和社队的整顿相结合进行的。主要 采取正面教育,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危害,肃清流毒,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 对薄弱单位、重点产粮社队和关键性企业,则派工作队帮助开展整党整风工作。1978年5月末 ,全省第一批10879个基层单位整党整风工作全部结束。其中农村人民公社党委有247个,生 产大队党支部有5511个。组织处理情况为:受各种处分的党员共有1934人,处分面为1.4%, 其中开除党籍的383人,劝退670人,出党面为0.75%。在这次整党整风中,对一些不齐不力 的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在第一批开展整党整风的基层党委1430名正副书 记中,调出187人,占13%,充实210人,占15%。据对第一批开展整党整风的基层支部分析, 一类支部由原来的35%增加到61%,二类支部由原来的51%下降为37%,三类支部由原来的14%下 降为2%。
    四、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了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 文章。次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全文转载。这篇文章从理论上论述思想解放,实 质上是否定“两个凡是”(即华国锋坚持的“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 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方针。从此,在全国逐步展开了关于真 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黑龙江省委领导同志读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认为坚持实践是检 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明确表示赞同这一观点, 强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问题。6月3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和省直部、委 、办、局负责人会议。省委第一书记杨易辰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运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 标准的观点讲了思想解放问题。他明确指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要 坚持实事求是,区分各种是非。是否坚持实事求是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态度问题, 是真拥护毛泽东思想还是假拥护毛泽东思想的问题。他在讲话中带头冲破“两个凡是”的禁 区,明确肯定“文化大革命”前的中共黑龙江省委“不是黑的,而是红的,有错误,但不是 主流,而是支流。”他强调要解放思想,解决心有余悸、心有余毒的问题。7月7日,省委发 出《关于认真学习毛泽东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报刊上发表的 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的通知》,对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作了部署。通 知强调,讨论中要结合实际,独立思考,提倡摆事实讲道理,敞开思想,允许争论、发表不 同意见。之后,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全省广泛开展起来。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广大 党员、群众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改造我们的学 习》及《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军报》特约评 论员文章《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等。同时,全省报刊、广播等宣传部门也开辟 讨论专栏,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是书本上的话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什么是真拥 护、什么是假拥护毛泽东思想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讨论。8月3日,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 ,再次讨论真理标准和民主集中制问题。由于遵循了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的“三 不主义”,人们能够敞开思想,发表意见,并结合实际阐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 观点。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之后,中央针对前段讨论不 够普遍的情况,提出要进行补课。黑龙江省在前段大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补课又把真理标准 问题的讨论引向纵深发展。
    1979年8月,省委常委会议作出《关于对全省党员、干部进行轮训的决定》。提出,从现 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一次,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学习、大讨 论、大补课。要求各级党委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作出 规划,把轮训工作搞好。9月15日至29日,省委举办了由地、市、县委书记、宣传部长和省直 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训练班。参加训练班的人员通过学习讨论,冲破了个人崇拜 和“两个凡是”的束缚,思想进一步得到解放,并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社会主义 民主与法制及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重大理论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在轮训、补课中,各级 党委强调联系本地、本部门生产、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的实际,解决具体问题。 城市工矿企业围绕把经济搞活、贯彻落实扩大企业自主权等问题进行讨论;农村社队围绕落 实按劳分配、发展家庭副业、扩大生产队的自主权等经济政策开展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的讨 论成了解放思想、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动力。
    到1980年1月,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轮训、补课工作,已有79.6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占 应轮训党员、干部总数的71%。其中县团级以上干部16501人,占应轮训的80%;科级干部805 19人,占应轮训总人数的83%。到1982年3月,全省的轮训、补课工作基本结束。
    五、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为了彻底拨乱反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委就开始落实党 的各项政策工作。
    落实党的干部政策 省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党委普遍组成审干、复 查、落实干部政策的专门班子,并组织从事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同志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 策,联系实际,分析情况。根据实事求是和“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 ,对冤假错案进行平反,对结论不当的重新做结论,没有安排工作或安排不当的进行认真的 安排和调整。1978年3月,省委对73名干部长期结论不了的历史问题作出了正确的结论;对6 3名未安排工作的老干部安排了工作;对170名工作安排不当的干部重新进行了安排。同时, 各地、市、县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也全面展开。同年5月14日,省委作出《关于落实党的政策若 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在调查研究、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落实农村基层干 部政策工作。1979年1月,省委召开揭批查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县、旗都把落实农村基层干 部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此项工作。至1982年末,全省落 实干部政策工作基本结束。
    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978年初,省委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批判了江青反 革命集团炮制的“两个估计”,解除了广大教育工作者身上的精神枷锁,为知识分子恢复了 名誉。同年4月1日,省委召开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大会,强调要抓紧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受 审查的知识分子的复查工作,作出正确的结论;恢复和确定知识分子的专业技术职称;积极 改善科研和教学工作条件;调整、解决科研人员专业不对口的问题;逐步解决知识分子的住 房、夫妻两地分居、子女就业等问题;保证科研、教学和工程技术人员每周5/6的业务时间 ,做好后勤工作。到1981年底,全省知识分子在“文化大革命”和反右派、反右倾中的冤假 错案有99.5%已平反、改正。对被错误打成毒草、受到批判的作品皆予平反,为作者及作品 恢复了名誉。为一大批知识分子评定和晋升了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还初步改善了部分知识 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1982年10月,全省各地、市、县根据省委要求,组成500多个检 查组,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实际问题的解决。1984年5月,在省委 召开的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定》、《关 于合理使用知识分子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知识分子培训工作的规定》和《关于改善知 识分子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制定,使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工作有据可依, 并取得实效。
    落实侨务政策 1977年9月20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局党委、 省外事办公室党委《关于当前侨务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对侨务 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978年3月召开全省侨务座谈会,研究建立和健全全省各 级侨务工作机构,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对归侨、侨眷因所谓“海外关系”而不能入党、入团 、参军、升学、就业的给予了正确处理,对曾受迫害的归侨、侨眷也予以平反。对归侨、侨 眷的侨汇确定为合法收入,任何人不得侵犯。
    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 1978年4月22日,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 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即中发〔1978〕11号文件)的精神,下发了《关于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8〕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按中央的精神认真做好 这项工作。省委成立了摘掉右派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委副书记王一伦任领导小组 组长,省委统战部部长张瑞麟、省委组织部部长解云清为副组长。省委通知下发后,各地、 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摘掉右派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调查摸底的基础 上,采取两种形式宣布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一是由县级党委将右派人员集中上来办学习班, 由党委负责人传达中央文件,宣布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同时发给摘帽人员摘帽通知书。二是 由县级党委派人到基层单位或指定基层党组织向右派分子传达中央文件,宣布摘掉右派帽子 ,然后由右派分子所在单位召开群众大会,公布摘掉右派帽子的人员名单。到1978年5月底, 除少数人外,绝大多数右派分子全部摘掉了右派帽子。
    同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下发〔1978〕55号文件,批转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 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草案》。文件提出 :对于过去错划了的人,应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改正的标准,仍以1957年《中共中央关于 “划分右派分子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据此,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 行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做好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同年 11月19日,省委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央55号文件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委摘掉右派分子 帽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一伦在会议总结中指出:中央1957年关于划分右派分子标准的通知 ,省委当时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这次对确实划错了的,无论本人是否申诉,复查发现错了就 要坚决地改正过来。会后,错划右派改正工作在各地迅速开展起来。到1980年底,这项工作 基本结束。全省共复查右派分子13614人(包括省外来的和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的),属于 错划并予以改正的13587人。有27人未予改正。此外,对全省1957年被错定为“中右”分子1 0789人和“反社会主义分子”1927人,也全部予以改正并撤销了处分。全省错划右派人员改 正后,对改正的人员以及受株连的家属、子女,都按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工作安 置、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了妥善处理。改正人员中,原是共产党员的,恢复了党籍;原是共 青团员的,撤销了开除团籍的处分。
    地富反坏分子摘帽工作 1979年1月,根据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 成份问题的决定》精神,全省各级党委普遍开展了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 分子(简称四类分子)摘帽工作。按照中央文件的规定,对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 ,不做坏事的四类分子,经过群众评议,市、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 公社社员待遇。至1979年6月底,全省给43519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对过去错定的四类分子 ,经复查纠正了3354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成份一律定为公社社员 。对地主、富农子女改出身、定成份工作也同时基本结束。
    在此期间,还进行了落实民族和宗教政策、工商业者政策,以及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 员政策等方面的工作。
    六、全省经济初步恢复
    在政治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同时,省委带领全省人民开展了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的工作。
    在工业方面,积极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1977年1月29日,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发〔1977〕1号文件,掀起工业学大庆新高潮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年初生产 ,把学习大庆艰苦创业精神落到实处。31日,省委召开了掀起工业学大庆高潮广播大会,号 召全省工人阶级要迅速行动起来,为普及大庆式企业,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3月 23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工业学大庆会议,会上表彰奖励27个先进标兵单位、55 个大庆式企业、83个学大庆先进企业、57名“铁人式”模范标兵。4月20日,中央召开的全国 工业学大庆会议,进一步推动了黑龙江省工业战线学大庆、普及大庆式企业运动的开展。同 时,全省在工交战线,还广泛开展技术协作活动。省工交部门组成技术服务队,深入基层企 业,帮助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到6月末,全省工业总产值完成全 年计划的49.7%,比上一年同期增长6.9%。许多支农产品和轻工业产品大幅度增长。1978年 5月20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再次召开全省工业学大庆会议,为155个大庆式企业和75个大 庆式先进集体颁发了奖状、奖旗。7月14日,省委批转省工交办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工业三十条)的报告,强调要加强对企业的 领导,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在农业方面,广泛开展了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1977年3月1日,省委、省革命 委员会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表彰奖励了12个县,314个公社、大队、生产队等学大 寨先进单位。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大搞了农田基本建设,重点抓了农业机械化工作。同年 6月,省委成立了以杨易辰为组长的省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有 关黑龙江省实现农业机械化问题。到1978年,全省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近5万台,机引农具2 0万台,手扶拖拉机1.4万台,排灌能力达87万马力。
    财贸战线也开展了学大庆、学大寨运动。1977年6月23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 财贸战线学大庆、学大寨会议。会上,向大庆财贸方面的标杆单位和学大庆、学大寨先进财 贸单位以及模范标兵颁发了锦旗和奖状。会议号召全省财贸职工积极参加学大庆、学大寨运 动,做好本职工作。
    全省科技教育工作两年来也有一定的发展。1977年7月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1978年 1月、6月召开的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于促进全省科技教育事业的恢复 和发展,提高科技教育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由于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到1978年底,黑龙江省的国民经济已得到初步 恢复。全省社会总产值,1976年272亿元,1977年289.5亿元,到1978年已达317.2亿元,比 上年增长27.7亿元;全省工农业总产值,1976年234.9亿元,1977年251.4亿元,到1978年 达273亿元。全省钢年产量1976年37.57万吨,1977年42.83万吨,1978年达54.74万吨;原 煤产量1976年3137万吨,1977年3160万吨,1978年达3710万吨,比上年增长550万吨;木材年 产量1976年1551万立方米,1977年1576万立方米,1978年1561万立方米;粮食年产量1976年 1122.5万吨,1977年1136.5万吨,1978年达1477.5万吨,比上年增加341万吨,是建国以 来产量最高的一年。
    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的两年中,由于对十年“文化大革命”浩劫造成的严重后果 估计不足,把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的心情迫切,加之思想上没有肃清 “左”的余毒,在中央提出的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高速度要求的影响下,提出了新跃进的设 想,所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过高,发生了冒进的偏向。1977年制定的全省普及“大寨县” 与建设大庆式企业的规划,提出到1980年,把全省1/3以上的县、农场建成大寨县、场,全 省1.2万个企业,有1/2建成大庆式企业,其中569个县团级以上企业,有2/3要建成大庆式 企业。12月,省第五届人代会和全省计划会议提出,粮食总产量到1980年达到350亿斤,198 5年达到450亿斤至500亿斤。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要递增10%。在基本建设投资上1978年比19 77年增加50%以上。以后的实践表明,这些规划和高指标是脱离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