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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

  一、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活动。省委接到《紧急通知》后,立即进行了讨论,向各地、市委发出指示,部署开展打击 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工作。各地、市委接到中央《紧急通知》和省委指示之后, 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从省到地、市、县都成立了贯彻中央《紧急通 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省抽调上万名干部组成专案班子,对重大案件进行调查研究 ,集中力量,狠抓大要案的查处。纪检、政法、工商、财政等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都投 入这场斗争。
    4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15日,省 委发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通 知》。据4月底统计,全省揭露出经济案件4421起,其中大要案421起,贪污受贿135万元,涉 及7725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136人,党员1512人。5月4日,省委常委召开会议学习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定,联系全省三个月来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实际,讨论研究深入开展 斗争的具体措施。会议指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 活经济存在着资本主义思想腐蚀和社会主义思想反腐蚀的斗争。为此,必须“两手抓”,一 手抓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抓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
    7月20日,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的重点案件要 亲自过问,争取在7、8月份做出显著成绩。在10月5日省委召开的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上,提出继续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要解决一部分同志的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继 续坚定不移地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据10月末统计,全省经济领域犯罪案件共立案10060件, 结案4140件,占40.5%,其中大要案918件,结案252件,占25.8%。起诉到法院的1083件, 已判决656件,1044人。
    1983年,全省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工作继续进行。9月26日,省委召开会议,贯 彻落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的全国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研 究把这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问题。会议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搞好分类,坚持依 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强办事机构建设。会后,省直各单位普遍开展了以清理基 本建设过程中经济犯罪问题为重点的“四清四查”活动,即:清施工项目拨款,查是否有吃 回扣的问题;清基本建设的往来帐目,查基建资金的使用去向;清施工单位手续,查是否有 转卖合同,搞黑包工;清劳资帐目,查是否有吃空额工资。到1983年底,省委、省政府直属 机关共立经济违法案件798起,其中大要案77起,涉及1077人;其中县团级以上干部52人,科 级干部189人。结案607起,占立案的76%。
    1984年3月7日,省委召开省直各单位党委(组)负责人会议,部署省直机关进一步清理 基本建设中存在的经济问题。3月24日,省委批转省委贯彻中央《紧急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全省粮食系统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斗争的报告》,指出,打击 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仍然是1984年保证四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 是搞好整党、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这项工作 纳入议事日程。省委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把本系统、本单位打击 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深入下去。10月,根据中央关于要加强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的决 定精神,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在组织领导、工 作部署、办案力量上进行调整,集中力量查处1984年下半年和1985年上半年揭发出来的经济 犯罪案件。到1985年6月底,累计立案21787起,已结案20401起,占93.6%。共惩处1.19万 人,追缴赃款3308万元。至8月末,全省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工作告一段落。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针对全国刑事犯罪活动严重的情况,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 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从现在起,以三年为期,组织三次战役,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 网打尽”的精神,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省委根据中央这一决定,立即着手部署全 省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这次打击的主要对象是:(1)流氓团伙分子;(2)流窜作案分子; (3)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4)拐 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 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5)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 (6)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罪犯;( 7)书写反革命标语、传单、挂钩信、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残余分子。按照中央决定,这场斗争要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 署、统一指挥,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即全党动员、首长动手、层层负责,广泛发动群众, 统一组织行动,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
    全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第一战役从1983年8月到1984年6月末共打三仗。
    为打响第一仗,省委要求抓好三件事,一是大造声势,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二是深挖 犯罪,扩大战果;三是集中力量,加快办案速度。自8月开始,全省各地、市、县在各级党委 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全党动员,依靠群众,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作战,取得 很大成效。第一仗全省共收捕2.8多万人。全省召开有声势、有威力、有震动的公开宣判大 会287次,受教育群众达500万人。经过第一仗,社会治安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省委于1983年 12月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对第一仗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总结,肯定成绩,指出存在 的问题;研究部署了第二仗的任务。
    遵照中央提出的“严厉打击、严密准备、严格纪律”的指示精神,省委提出第二仗“力 求挖得更深一些,打得质量更高一些,群众发动得更充分一些”的要求,加深对严厉打击刑 事犯罪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树立坚持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根据省委关于第二 仗的部署,全省有11个地、市于1984年1月18日至20日进行了统一收捕行动。第二仗共收捕1 .5万多人。在第二仗中,从省委到各级党委的领导都亲临现场,指挥作战。1月18日,省委 书记李力安和省人大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赵德尊亲自参加了哈尔滨市打击刑事犯罪统一行 动,深入到公安局和派出所进行指导。各地、市、县委的负责同志也都做到亲自研究,亲自 指挥,亲自部署。由于领导得力,措施得当,使一些长期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纷纷落网。各 地、市收捕犯罪分子后,连夜进行突审,破获了一大批案件。仅集中行动的三天中,全省就 破获刑事案件2007起,其中重大、特大案件212起。
    第三仗打击重点是内部薄弱面,死角、死面。1984年6月4日至15日全省开展全面集中搜 捕行动,捕获犯罪分子3829人。第三仗结束时,共捕获犯罪分子1.1万多人。
    在全省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战役连续进行的三仗中,到6月30日共收捕犯罪分子54523人 。摧毁犯罪团伙3308个,在收捕的犯罪分子中属于中央确定的七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的3095 4人。自开展“严打”以来,全省共破获各种案件38857起,其中重大、特大案件1827起,收 缴各种枪支3303支,子弹3万余发,凶器2万多件,车辆233台,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639.5万 元。在收捕的犯罪分子中,到6月30日,即已消化处理43925人。其中判刑29490人,占收捕犯 罪分子总数的67.1%;劳动教养9095人,占20.7%;少年管教149人,占0.3%;转外省处理 1171人,占2.7%;治安处罚1152人,占2.6%;教育释放2868人,占6.5%。经过第一战役的 三仗,全省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案件大大减少。
    1984年8月,省委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第二战役作出部署,提出了第二战役的指导 思想: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着重深挖隐藏较深的犯罪 分子,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面推进综合治理 ,促进社会治安更大好转,进一步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会议确定第二战役的主要任务是 继续坚决彻底地扫荡浮在面上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着重深挖隐藏在社会各个角落和单位内 部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打击的重点仍然是中央提出的七个方面对象,突出打击强奸、轮奸 妇女和流氓犯罪分子,盗窃团伙和重大盗窃犯、劳改释放、解除劳教重新犯罪人员,持枪抢 劫、凶杀和报复的作案分子,追捕流窜犯、在逃犯,打击现行犯,侦破积案。打击的重点部 位是城市、集镇、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地方,特别要解决内部 薄弱环节,扫除死角。
    第二战役从1984年8月至1985年11月底共打四仗。
    第一仗开始不久,省委于9月7日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亲自坐镇指挥,全面 加强领导,提高领导艺术,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会后,各地、市 、县委主要负责人都亲自出面动员部署,强调要把这一仗打出威力,打出水平。9月15日至9 月20日全省集中行动收捕犯罪分子3337人。其中属于中央确定的七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的17 09人,占51.2%;犯罪团伙成员467人,占14%。通过集中收捕,破获刑事案件3053起,其中 重大、特大案件414起。第二战役第一仗集中行动结束后,9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 省打击刑事犯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了253个先进集体和553名先进个人。
    1984年11月第二仗开始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单位先后派五个调查组到哈尔滨、 佳木斯、松花江、绥化等市、地区对开展第二战役第二仗进行调查研究。11月20日,省委政 法委召开电话会议,对第二仗进行部署。省委要求在第二仗期间开辟三个战场,以把“严打 ”引向深入:一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突破薄弱面、死角;二是以公安 、司法部门为主,检察、法院部门配合在“三所一队”(看守所、收审所、劳教所和劳改队 )开展“交余罪、揭同伙、查线索、破积案、促改造”为内容的政治攻势;三是由公安机关 负责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从事打现行、破积案、抓逃犯和流窜犯工作。之后,“严打”斗争被 引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在开辟三个战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1985年2月1 日至5日,全省城乡进行了第二战役第二仗的统一收捕行动,共收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161人 ,其中属于中央确定的七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的1131人,占52.3%。摧毁各种犯罪团伙78个 ,成员345人,占收捕对象的16%。通过集中收捕,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938起,其中重大、特 大案件132起。缴获各种枪支24支,子弹1868发,各种凶器226件,炸药75公斤,雷管3289个 。
    第三仗从1985年3月1日开始。3月15日省委召开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从有利 于保护和服务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出发,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动员全社会 力量,狠抓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争取社 会治安根本好转作贡献。根据省委指示,第二战役第三仗特别注意解决了情况复杂、治安问 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的问题,一是企业内部的重点单位,即积案未破、现行案不断发生、秩 序不好的单位;二是历史发案多、情况复杂、治安秩序乱的大中城市,县镇的城乡结合部, 铁路、公路、水路沿线;三是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煤矿、林区、油区等地。同年5月,中央 提出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底,争取做到全国3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明显好 转的要求。为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省委常委于6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 严打”斗争的方针、政策,集中力量打好第三仗,成立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抓好综合治理 工作,尽快实现全省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之后,省委领导分别深入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 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10个3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检查 指导。第二战役第三仗在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果。到7月末,全省共捕获犯罪 分子近7000人,其中属于七个方面打击对象的3393人,打掉犯罪团伙311个。
    第四仗从1985年8月1日至11月末止。这一仗共收捕犯罪分子5876人,打掉犯罪团伙238个 ,成员889人。查处一批淫秽物品,查获走私、贩毒和复制、播放淫秽录像案件317起,涉及 违法犯罪人员776人,利用淫秽物品进行犯罪的案件11起24人,收缴禁播录像带2452盘,淫秽 书刊、照片等8964份。查处一批制造贩卖假药、毒品和有毒食品的犯罪分子,查处假药劣药 100余种13.09万斤。收缴一批赃款、赃物和凶器,共收缴各种枪32支,子弹452发,凶器87 2件,炸药128公斤,雷管2013个,缴获赃款133.6万元,赃物折款160.07万元。经过这一仗 ,在全省范围压住了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总发案率有所下降,重大案件上升的比例减少。 1985年1月至10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总发案率下降0.5%。这一仗由于突出重点, 采取灵活多样的收捕形式打击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收效明显。与此同时,各地在各级 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保持“严打”的声威。国庆节前全省各地召 开公判大会45次,有的还通过电台、电视台播发实况,起到发动群众、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一些地方举办了退赃展览,有的印发宣传材料,办宣传栏、板报等,开展宣传教育,扩大 了社会影响。
    第四仗结束后,省委政法委于1985年12月6日对全省下步“严打”斗争进行了部署,要求 各级党委精心组织,精心指导,继续进行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为争取社会治安的更大好转 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