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整体结构
第四章 领导班子建设
新中国成立时,松江、黑龙江两省委共管理10个地级和146个县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县
团级以上领导干部1112人。1950年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增加到3249人,其中省厅级以上干部
129人,县团级干部3120人。1950年,松江省县团级以上干部的整体结构是:女干部占干部总
数的9.8%,30岁以下和31至40岁的干部分别占干部总数的42%和54%,初中以上文化的干部占
干部总数的32%。1953年底,松江、黑龙江两省厅级以上干部410人,县团级干部2155人。其
中,女干部占9%,党员干部占98%,初中以上文化的干部占45%。
1954年8月,合省后的黑龙江省委调整充实了省直部门和新设地专级的领导班子,充实了
企业党委的力量。并结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安排党外人士进政府领导班子,其中,省
人民委员会中党外人士占48.6%,市级人民委员会中党外人士占48%,各县人民委员会中党外
人士占36%。1956年,省委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提拔450名干部进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补
足了各级领导班子的缺额。1957年,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有所增加。厅级干部772人,其
中女干部41人,占5.3%;少数民族干部22人,占2.8%;党员干部737人,占95.5%。大专以
上文化的164人;高中文化的250人,初中文化的338人,高小以下文化的20人。25岁以下的2
人,26至35岁的279人,36至45岁的390人,46岁以上101人。处级干部4304人,其中女干部1
93人,占4.5%;少数民族干部159人,占3.7%;党员干部4029人,占93.6%。大专以上文化
的317人,高中文化的1019人,初中文化的2545人,高小以下文化的423人。25岁以下的94人
,26至35岁的2765人,36至45岁的1207人,46岁以上的238人。
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时期,中央下放给黑龙江省98个部属企业,省内新建20所大专院
校,省人委机关增加了工农业生产管理机构。省管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也随之增加。到1960年
底,县级以上干部增加到6745人,其中厅级以上998人,县处级5747人。
1961年至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各级领导机构进行精简,领导班子职数有所减少,
整体结构也有所变化。据1962年统计,全省县级以上干部6345人,其中女干部222人,占3.
4%;少数民族干部169人,占2.6%;党员干部6167人,占97.2%。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760人
,高小以下文化的干部355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领导班子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选拔
新干部和安排老干部,调整不胜任工作的干部。经过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发
生了变化。到1965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干部7835人,其中女干部286人,占3.6%;少数民族
干部285人,占3.6%;党员干部7641人,占97.5%。大专以上文化的852人,高小以下文化的
375人;30岁以下的37人,31至40岁的3839人,41至50岁的3221人,51岁以上的738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被“造反派”夺权,成立革命委员会。各
级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已不是按正常的标准配备,而是由解放军、干部和群众代表三结
合组成。据1970年3月统计,在县(市)革命委员会中,解放军代表占21.3%,干部代表占3
7%,群众代表占41.7%。1971年以后,军代表和群众代表开始陆续撤出各级革命委员会,原
来的领导干部逐步被“解放”,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到1975年,在885名地(市)级领
导班子成员中,地方干部480人,占54.2%;军队干部142人,占16.1%;不脱产的党员干部
263人,占29.7%。在2486名县(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地方干部1549人,占62.3%;军队
干部289人,占11.6%;不脱产的党员干部648人,占26.1%。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受迫害和“靠边站”的领导干部重新安排工作,“造反
派”被清理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将“选青”上来的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调出领导班子做
适当安排。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有较大变化,
但开始时没有完全摆脱“军干群三结合”的框架。在775名地(市)委班子成员中,地方干部
489人,占63.1%;军队干部60人,占7.7%;不脱产的党员干部226人,占29.2%。其中,女
干部114人,少数民族干部58人。在2481名县(市)委班子成员中,地方干部1686人,占68%
;军队干部108人,占4.4%;不脱产的党员干部687人,占27.6%。其中,女干部408人,少
数民族干部358人。在434名地(市)革委会、行政公署班子成员中,地方干部285人,占65.
7%;军队干部12人,占2.8%;工农干部137人,占31.5%。其中,女干部43人,少数民族干
部15人。在2635名县(市)革委会成员中,地方干部1684人,占63.9%;军队干部72人,占
2.7%;工农干部879人,占33.4%。其中,女干部353人,少数民族干部249人。1979年和19
80年,省委按照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要求,调整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给年老
多病的干部和群众代表另外安排适当工作,军队干部全部撤出。经过调整,领导班子彻底改
变了过去由几个方面代表组成的状况,使班子成员职数减少,文化程度提高,平均年龄下降
。1980年底,全省地(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703人,其中女干部64人,少数民族干部22人
;大专以上文化的44人,中专(含高中)文化的133人,初中以下文化的526人;35岁以下的
30人,36至45岁的76人,46至55岁的375人,56至60岁的148人,61岁以上的74人。从1982年
下半年到1983年底,结合机构改革和精简干部,省委按照干部队伍“四化”(革命化、年轻
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方针的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进行调整,平均年龄由57.
3岁下降到52.5岁;50岁以下的干部由原来的5%上升到2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由11%
提高到26%。经过调整,地、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54.8岁降到48.5岁;具有大专
以上文化的干部由18人增加到71人,占班子成员的43.3%。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
年龄由46.9岁下降为43.3岁。50个国家预算内大中型企业厂级干部由388人减到299人;平
均年龄由51.9岁降到48.2岁;具有大专文化的干部由57人增加到105人;有各类专业技术职
称的干部由75人增加到136人。625个县级以上科研、大专院校领导班子,相当于厅级的领导
班子的平均年龄由55.8岁降到49.9岁,大专文化的干部由58.6%上升到78%;相当于处级的
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由50.8岁下降到47.2岁,大专文化的干部由60%上升到77.4%。1985年
底统计,在205名地(市)党政班子成员中,女干部8人,少数民族干部2人;大专以上文化的
131人,中专(含高中)文化的38人,初中以下文化的36人;35岁以下的3人,36至45岁的62
人,46至55岁的110人,56至60岁的29人,61岁以上的1人。在860名县(市)党政班子成员中
,女干部53人,少数民族干部47人;大专以上文化的521人,中专(含高中)文化的237人,
初中以下文化的102人;35岁以下的73人,36至45岁的509人,46至55岁的275人,56至60岁的
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