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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深入群众和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大部分时间工作在农村基层,对许多工作 都实行面对面领导。土地改革中,各省都要求土改工作队深入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避免 包办代替。松江省宾县县委书记马宾,在土改中深入群众,与贫雇农交朋友,靠启发群众阶 级觉悟开展工作。1946年7月,《东北日报》以《发扬马宾式的群众工作》为题发表社论,号 召学习马宾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工作重心开始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一些领导干 部产生贪图安逸,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倾向,松江省委在1949年12月召开的全省组织工作会 议上规定:“县委同志每月要有15天到20天在乡村,或采取一人看家大家下去的办法”开展 工作。这次会议还表扬了坚持深入基层,带头参加劳动的干部。在1950年整风运动中,松江 、黑龙江两省委集中解决干部作风上深入实际少、生产管理差、钻研政策不多、领导工作一 般化的官僚主义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952年和1953年,两省继续解决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1953年松江省委提出要求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检查工作,克服用绝大多数时间坐在机关写决议写指示, 发号施令,高高在上,不了解下边的真实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的缺点。同年2月和3月,松 江、黑龙江两省委分别发出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同年9月, 黑龙江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检查“五多”(任务多、会议多、文件报表多、临时机构多 和兼职多)的报告,要求加强统一领导,防止放任自流,克服“五多”,为各级领导干部深 入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1957年5月13日,省委在《关于执行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和计划》中指出,在整风运 动中,提倡干部参加生产、领导生产,下乡干部必须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整风运动 开始后,从省委主要领导做起,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纷纷下乡下厂,调查城乡人民内部矛盾, 并和社员、工人一起劳动,实行“脱鞋下田”制度。1958年,在厂矿企业推行“两参一改” (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强调领导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在 农村推行种“试验田”(抓典型,总结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和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同 年10月,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在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中 ,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同全体工作人员一样,除年老、有病不能 参加劳动或只能进行很少劳动的以外,每人每年至少用一个月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从此, 领导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开始制度化了。
    1960年4月5日,省委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的通 知》指出,中央指出的“五多五少”(即会议活动多,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少;文件报表多, 总结经验少;蹲在机关多,调查研究少;事务多,学习少;一般号召多,细致地组织工作少 ),在全省各级领导机关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改进。《通知》下 发后,全省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对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都作了具体规定。同年7月16日,省 委下发的《关于“三反”运动中应当立即改进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要求各级领导机 关要坚决精简会议、文件和刊物,使领导干部腾出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1961年9月, 省委向全省推广了肇东县委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的经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定 期深入基层,接待群众,或进行家庭访问,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 活中的困难。此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一直坚持经常。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从1978年开始,全省县以上领导班子普遍开展整风。这次整风 ,重点解决路线问题,同时也注意解决作风问题。同年3月,省委决定从省委常委、省革委会 副主任做起,抽出2/3至1/2的机关干部下基层,重点是农村。到月底,全省省、地、县三 级党委和革委会,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共有4万多名干部下到农村生产队,帮助基层组织,实 行面对面的领导。1979年1月,省委下发《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把深入 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作为一项经常的工作制度,形成风气。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有 1/4到1/3的时间亲自蹲点或跑面。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调查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掌握 第一手材料,使自己同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保持密切联系。1983年10月,省委五届二次全会 (扩大)强调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根本制度坚持下来。根据省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尽 可能抽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搞调查研究,并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建立了一两个固定的联系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