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8年4月1日,省委召开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大会,要求各级党
委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随后,在省委《关于
落实党的政策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还具体指出:对广大知识分子要在政治上依靠信任,思想
上关心帮助,工作上大胆使用,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恢复技术职称,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
;对于有突出成就的或有突出才能的高级知识分子,要在工作条件上重点保证,配备必要的
助手,使他们把技术知识传下来;对确有真才实学和特殊技术专长而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
的人员,要调到学用结合的工作岗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一些人的住房问题,保证他
们必要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对夫妻两地分居的,要逐步地积极予以解决。但是,由于当时“
左”倾路线的影响还没有彻底解决,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思想认识不清,行动迟缓,因此在
知识分子中遗留的落实政策问题还没能很好地解决。
党的“十一大”以后,全省各级党组织在解决历史遗留的冤、假、错案中,强调注意落
实知识分子政策。1979年4月24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局、省文学艺术界联合
会,联合召开了全省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传达全国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
子政策汇报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在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此后,文艺界复查和进一
步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地方剧种和精简下放的剧团演职人员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问题,省委组织部对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
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省委作了报告。针对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思想不够解放,
掌握政策上有唯成份论,党员分布不合理,对培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等问题,省
委指出,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知识分子,肯定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同工农一样,
是我们党的依靠力量;二要搞好政审工作,正确掌握党的政策,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
在政治表现;三要做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四要正确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质量。
1982年4月,省委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作出对知识分
子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的决定。由省委组织部提出检查工作的方案,检查对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的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知识分子中“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平反纠正情况;
归侨知识分子情况;知识分子流向国外省外的情况及原因;老中青知识分子的基本思想状况
和工作表现;用非所学的调整和专业特长发挥情况;对自学成才者的学历认定、录用及定级
情况;为高级知识分子、老专家配备助手情况;优秀知识分子进入各级各类领导班子的情况
;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情况;知识分子夫妻两地分居等实际问题解决情况;对高级知识
分子和中年业务骨干住房、用车、看病困难的解决情况;全省知识分子的基本状况、特点、
优势和不足;知识分子工作还存在哪些“左”的影响和政治偏见;知识分子管理上包括体制
、机构、部门分工、职称评定晋升等存在些什么问题及如何改进等15个方面的问题。各级党
委、党组按照省委的部署,对知识分子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省委组织部于同年8月,向省委
上报了《关于检查知识分子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各级党
委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努力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及合理使用,发挥专
长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已平反了“文化大革命”和“反右派”中冤、假、错案12046起,吸
收17348名知识分子入党,为一大批知识分子评定和晋升了职称。对用非所学和专业不对口的
进行了调整,初步改善了部分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
方和单位的领导人,对知识分子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些单位放松了
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纠正冤、假、错案和落实有关政策还不够彻底;知识分子的工
作条件较差,在使用上还有些不尽合理等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落实好知
识分子政策。《报告》建议,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的要求,切实作好知识分子工
作。同年8月26日,省委批转了省委组织部这一报告。1983年11月和1984年9月,省委对落实
知识分子政策,又分别进行了两次检查。
1983年6月,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科技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几项规定
》指出,要积极解决科技人员的住房,各科技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工厂企业,要制订出解决科
技人员住房问题的具体规划。从住宅基建经费的安排到基建项目的审批都要优先照顾科技人
员。要适当提高农业第一线的科技人员的生活待遇。对县以下(不含县级)农、林、牧、渔
、水利、农场、农业机械化等事业部门中,长期在第一线从事科技工作的中级科技人员和大
专毕业的初级科技人员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家干部,在现有工资
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作为岗位津贴。《规定》提出,凡从外省大中城市到黑龙江省参加边
疆地区建设的中级科技骨干和有特殊技能的科技人才,以及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
木斯和大庆市的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到边远地区工作的,除在工作安排、住房、子女就业等方
面给予优先照顾外,在本人原有工资基础上暂定向上浮动两级工资,到其他县工作的向上浮
动一级工资。分配到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在转正定级工资的基础
上,还可向上浮动一级工资。《规定》提出,中级以上科技人员,每年定期进行一次体检,
并建立健康卡片。对重病患者,指定专门医生负责治疗。《规定》提出,除国家统一安排外
,每年增拨一定数量的指标,解决大中城市高、中级科技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包括由农
业人口转为城市人口)和安置外省来的科技人员。到1985年底,全省为1.7万多人调整了专
业,解决知识分子两地分居1.3万多人,解决知识分子子女就业7.3万多人,调整知识分子
住房14万多户。
为了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领导,1984年1月成立省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同年5月23日,省委召开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会
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提高对知识分子工作的思想认识,扎扎实实地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进
一步动员广大知识分子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会后,各级党委进一步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解决了平反冤假错案不彻底,“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物资和被挤占的私房的清退、因
错误处理造成的两地分居、不能发挥专长和入党难等问题。
1985年5月11日,新华社报道了黑龙江省委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动落实知识分子
政策工作的基本经验。6月1日,中央组织部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座
谈会。会上,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介绍了运用典型经验推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的经验。11
月30日,根据全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提出要在党的“十三大”之前基本完成历史遗留
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任务的精神,省委责成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省委知识分子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完成历史遗留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任务的检查验收办法》
,要求对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了
检查验收的标准和工作步骤。全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提高了各级党委对搞好知识分子工作
重要性的认识,确实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日程,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知识分
子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