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新中国成立前,人民群众向党委领导机关来信来访的很少。建国后,随着各项事业的发
展,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逐渐增多。1951年5月16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
,要给人民的来信以恰当的处理……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该设立适当人数
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同年6月7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
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据此,松江、黑龙江两省委都设立了人民接待室和群众意见箱,在省
委办公室指定二三名工作人员兼管信访工作,并要求各级党政部门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一项
经常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来抓。随着“镇反”、“三反”、“五反”运动深入开展,群众
来信来访有明显增长趋势。1952年下半年,松江省委办公室共受理群众来信153件(直接寄给
省委书记的有106件)。其中反映在“三反”运动中处理不当的44件;揭发官僚主义的15件;
致敬信和捷报4件;检举控告的28件;要求解决自己问题的62件。1953年,松江、黑龙江两省
委根据党中央、东北局的指示,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
乱纪斗争。这一年,松江省委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收到人民来信1559件。这些来
信,多数由收信部门处理,少数按问题性质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随着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各级党政机关与各方面接触日益
广泛,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增加。1954年合省后,省委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开始
配备专职信访工作干部。这一年,仅省直24个单位和31个市、县及9个森林、工矿企业就受理
群众来信来访49878件次。其中属检举揭发的信件为18334件,占总数的36.75%,主要是检举
工商业者犯“五毒”和干部违法乱纪以及危害党内团结等问题;其次是要求党和政府帮助解
决个人职业、生活问题的12694件,占总数的25.45%;再次是在森林企业部门整顿队伍和精
简机构工作中,被裁减人员,因交待政策不清,安置不妥善,引起不满而来信来访的。1955
年,全省群众来信4935件,来访792人次。1956年,全省群众来信8134件,较1955年增加64.
8%;来访1676人次,较1955年增加111%。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大增,而且来信来访的人员、方
式、内容也有新的变化。来信中署真名和联名的增多,匿名信减少;来信来访人员更加广泛
,有工人、农民、干部,还有许多高级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成员、学生、士兵、文艺工作者
、归国华侨和外侨等;来信来访的内容除反映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干部违法乱纪等问题之
外,关于民主办社、勤俭办社、劳动就业、晋级调资、公私关系和人事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逐
渐增多。为适应受理群众信访任务增加的状况,省委办公厅人民接待室增加了工作人员。
1958年“大跃进”高潮中,全省群众信访总数比1957年大有减少。过去要求就业、升学
和社会救济的来信来访占很大比重,1958年、1959年则有明显下降。“大跃进”中,在社会
主义建设高涨形势的鼓舞下,有关发明创造、建议及报矿等来信来访有显著增加。婚姻、财
产纠纷及对处分不服的减少,询问方针、政策问题的增多。要求解决协作、物资调拨等问题
,反映人民公社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干部强迫命令与虚夸作风等也占相当比重。对于这些人
民来信来访,全省各级党委信访部门本着信访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的
方针,认真地处理了所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
1960年至1963年,由于“大跃进”的后果和3年自然灾害等因素,群众信访又大量增加。
1961年,省委、省人委办公厅信访室受理群众信访数量较1960年增加141%;1962年较1961年
增加204%;1963年上半年,较1962年同期增加191%。重复来信来访的比例上升。信访内容属
精简遗留问题和要求就业、落户、救济问题占大多数。到领导机关上访的也较前增多。与此
同时,群众去东北局上访和进京上访的人数也明显增加,1963年进京上访达6372人次,居全
国各省、自治区群众进京上访的第三位。为适应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量大增的状况,做好繁重
的信访工作,1962年5月,省委办公厅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增加了编制,省委一名书记分管信
访工作。1964年9月2日,省委、省人委下发《关于当前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
,针对当前群众来信来访显著增加的严重情况,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分析当地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在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上,采取“打歼灭战”的办法,把群众提出的切身
问题,集中地成批地加以解决。经过一段时间深入细致的工作,情况逐渐缓和下来。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省党的组织遭到破坏,信访工作一度停止。1968年末,省革命
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信访组,承担信访工作任务。1969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万件次;19
70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万件次。1971年到1974年,全省群众信访量一直很大,每年都
达到2.6万件次至3万件次。来信来访反映的除运动中发生的问题之外,多数是精简遗留问题
,劳动就业和生活救济等问题。这一时期由于许多问题中央和省革命委员会无明确规定,对
信访者的答复是等待运动后期处理,致使许多问题积压。同时,去北京上访的增多,每年都
在1000人次左右,1971年居全国第四位。1972年贯彻执行周恩来总理关于对新疆上访群众的
处理,要做到务求合乎政策,件件落实的指示精神,各级信访部门对来信来访者做了一些工
作,信访工作形势曾一度好转。进京上访的人数降到第八位。以后,信访量又有回升,到19
75年,进京上访的人数升至第六位。在黑龙江省的下乡知识青年到国务院知识青年办公室上
访的居全国第一位。全省信访积案很多。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委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于1978年5月成立了省委信
访工作领导小组。同年6月经省委批准,将省信访处升格为省信访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过程中,全省群众来信来访数量激增
。1978年末,省信访室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03万件次,超过常年的3倍以上。为完成繁
重的信访工作任务,1979年2月,省信访局改称省委、省革命委员会信访办公室,编制增至5
5人。在此期间,开展了清理信访积案大会战。到1980年,全省处理各种积案达60万件。
此后,群众信访量逐渐减少,信访工作秩序有所好转。但工作难度仍然很大,主要是:
越级上访,尤其进京上访的多,1981年列全国第五位;集体上访的数量仍多;潜在的上访因
素仍然存在。由于少数长期纠缠取闹人员的问题突出,同年3月,建立了信访收容遣送站(即
省信访办四处),负责收容、教育、管理和遣送住站上访人员。5年中,劝阻越级上访3762人
次,收容1866人,对无理取闹的送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人,劳动教养17人。信访收容站的建立
,使正常的信访工作减少了干扰。
1984年8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规
定》,对信访工作的宗旨、任务、原则及程序等项都作出具体的规定,为做好新时期全省信
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985年3月,省委决定由省信访办领导带队,组织各地、市和省直部分单位信访部门负责
人,去沈阳市学习文明接待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此后,省和各地、各单位采取领导亲
自办案,逐级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实行目标管理等有效措施,使全省信访工作秩序由被动转向
主动,逐步走向正常化。在组织建设上,按干部队伍“四化”要求,进行了调整充实;有些
乡、镇聘请了离退休干部做信访工作,许多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在业务建设上
,许多县加强了信访办公室职权,全省县一级普遍建立责任制和领导值班接待日制度。有的
县同基层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有的县实行了信访工作承包责任制,有的企业实行了
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较普遍的是把信访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之内,使信访工作逐步
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