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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运用党史资料为现实服务

  60年代初,党史研究机构建立不久,党史工作人员在搜集党史资料的同时,即开始向群 众进行党史宣传。省委党史研究所和一些地、市、县委党史编写组的工作人员,结合党史资 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在部分老根据地群众中宣传党的斗争历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启发与 增强了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光荣感。196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40周年,省委党史研究所 协助有关单位积极筹备纪念展览。展出内容,以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 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为主,在各个历史阶段穿插展出黑龙江省党组织英勇斗争的事迹,效 果很好。与此同时,还通过协助老干部撰写回忆录,结合党史研究,撰写革命斗争故事,在 报刊、电台发表,组织地方党史报告会等方式,宣传黑龙江地方党组织领导全省人民进行反 帝反封建,夺取革命斗争胜利的历史。这种宣传教育,坚持到“文化大革命”前。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省委党史研究工作部门运用党史资料,为拨乱反正,为恢复东 北地下党和东北抗联本来面貌,撰写发表了一些文章。其中主要有:1981年6月9日在《黑龙 江日报》发表的《欧阳钦同志在黑龙江》,1982年2月12日在《黑龙江日报》发表的纪念抗联 将领赵尚志牺牲40周年文章,1985年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撰写的《东北抗日游击战争 的历史作用》等3篇论文。同时,经常为报刊投稿,介绍地方党史知识。还通过编辑党史资料 、撰写抗联斗争历史,宣传党领导全省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中取得的辉煌成就,歌颂党的领导,宣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这对于帮助党员、广大群众 ,特别是青少年一代了解党在黑龙江的光荣历史,鼓舞斗志,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 到一定作用。
    全省各地、市、县委党史工作部门,利用党史资料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其主要形式有:(1)在节日、纪念日组织报告会,宣传党的历 史,讲述英烈事迹。(2)利用报刊广播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革命先烈在黑龙江进行英勇斗 争的事迹。(3)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全省各地修建了20余处革命烈士纪念碑或纪念标志,有 的单位在团日、队日,组织青年团员、少先队员到烈士碑前举行纪念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 育。
    党史工作部门还依据所掌握的党史资料,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党的政策提供依据 。1965年8月,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省委党史资料研究室对东北抗联将领赵尚志的政治历史 问题进行了调查。弄清了家庭出身、入党时间、两次被开除党籍及牺牲等情况,向省委组织 部、中央组织部作了两次报告。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央和省委组织部门对此项调查 结果未作结论。1981年,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省委党史研究所再次对赵尚志历史问题进行 调查,事实证明,赵尚志一生忠诚党的事业,不存在反对中央路线和推行“反党‘左’倾关 门主义路线”问题,更不存在企图捕杀北满省委领导人问题,开除赵尚志党籍的决定是错误 的,是一起历史冤案。1982年6月8日,省委决定撤销1940年1月中共北满省委常委《关于开除 赵尚志党籍的决定》,恢复赵尚志的党籍,推倒强加给他的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同时 ,对因赵尚志问题而受牵连的人也都予以平反,恢复名誉。齐齐哈尔市一位在抗日战争期间 ,由党组织派到伪第三军管区任少校参谋的干部,因与党组织失掉联系,解放初期按“历史 反革命”被判刑,直到1984年11月,根据齐齐哈尔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提供的史料,市 中级人民法院才撤销了原判,使这起冤案得到了平反。巴彦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在1985年3月 ,几经周折,查清了多年没有查清的抗联交通员赵春林的历史情况,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 确认赵春林为革命烈士,并为其家属颁发了证书。其它市、地、县党史工作部门在运用党史 资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