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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共满洲总行动委员会

  1930年6月11日,李立三在上海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新的革命高潮与一 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决议。7月21日,中共中央指示各省成立总行动委员会。8月6日,满洲 省委召开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六·一一”政治决议案,决定撤销满洲党、团省委,成立中 共满洲总行动委员会(简称总行委),林仲丹任总行委书记。
    1930年8月,中央派陈潭秋(孙杰)到满洲主持工作。8月27日,满洲总行委改组,设委 员15人:陈潭秋、刘昆(赵毅敏)、林仲丹、周君绰(邹大鹏)、韩源波、杨一辰、张干民 、李雾仙(凌莎,女)、孟坚、孙星桥、徐宝铎、廖如愿、李振民、王永庆、李德生。总行 委设主席团,成员有:陈潭秋、刘昆、林仲丹、周君绰、韩源波5人。总行委书记陈潭秋。
    总行委秘书长:张乃文。
    总行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负责人陈潭秋(兼);宣传部,负责人刘昆;职工 运动委员会,书记林仲丹;军事委员会,书记韩源波;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李雾仙;少数 民族委员会,负责人李振民。代替原满洲团省委的青年秘书处,负责人周君绰。
    总行委下辖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北满特别行动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北满特行委 兼,辖庆城、依兰、珠河、通河、密山、东宁6个特支)和宁安、阿什河2个县委,共有党员 157人。全东北党员人数9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