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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恢复后的中共满洲省委员会

  1930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结束了“立三路线”在中央 的统治,恢复党、团组织。陈潭秋、林仲丹出席了会议。陈、林2人于10月24日在奉天召开满 洲总行委主席团会议,传达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决定撤销满洲总行委,恢复满洲省委。北满 、东满特行委同时撤销。11月16日,陈潭秋主持召开满洲省委扩大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中共 满洲省委员会。省委委员13人:陈潭秋、刘昆、林仲丹、唐宏经、韩源波、孟坚、马德水、 杨一辰、张洛书、廖如愿、周君绰、李振民、李昌一。候补委员7人:姜雨亭、葛凤鸣、张乃 文、李雾仙、陈德森、马骏、王永庆。省委设主席团,成员有陈潭秋、刘昆、林仲丹、唐宏 经、韩源波5人,候补主席团成员有孟坚、马德水2人。省委书记陈潭秋。
    上述人员中,林仲丹、杨一辰2人在会议前夕于抚顺被捕,未出席会议。
    省委秘书长:詹大权。
    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林仲丹(未到任);宣传部,部长刘昆;职工运 动委员会,书记唐宏经;军事委员会,书记韩源波;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李雾仙。
    省委下辖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北满特委,北满特委所属组织有阿什河、宁安、珠 河、依兰、穆棱、密山6个县委和青冈特支。共有党员244人。
    同年12月,满洲省委书记陈潭秋和团省委干部王鹤寿到哈尔滨参加北满特委扩大会议。 12月7日,北满特委扩大会议召开期间,会场遭到军警搜查,陈潭秋、王鹤寿及北满特委书记 孟坚等6人被捕(经组织营救,1932年7月获释)。
    陈、王等被捕后,满洲省委召开了有中央巡视员何成湘参加的紧急会议,决定由何成湘 、刘昆、韩源波3人组成临时省委常委会,何成湘代理书记。
    1931年1月7日,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会后,中央派张应龙、吴福敬到满洲省 委传达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改组满洲省委临时常委会。2月上旬,张应龙在奉天主持召开满洲 省委会议,选出省委委员7人:张应龙、何成湘、刘昆、马德水、吴福敬、徐宝铎(团省委书 记)、欧阳强。候补委员8人:廖如愿、潘敬久、李雾仙、陈德森、金伯阳、熊电瑞、崔昌一 、乔××。张应龙、何成湘、刘昆、马德水4人为省委常委。张应龙任书记。
    省委秘书长:詹大权。
    此时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何成湘;宣传部,部长刘昆;军事委员会, 书记张应龙(兼)、后为廖如愿;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马德水;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李 雾仙。
    省委下辖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北满特委(兼哈尔滨市委)。北满特委辖有宁安1个 县委和15个特支(其他县委均改为特支)。共有党员427人。
    1931年11月,满洲省委军委书记廖如愿、省委宣传部秘书杨贤泽被捕,而后省委书记张 应龙、宣传部长刘昆相继被捕(杨、张变节,同年12月31日被开除党籍,刘1934年7月获释) 。满洲省委被破坏。12月,中央委派当时正在东北巡视的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驻满洲 代表罗登贤重组满洲省委。同月,罗登贤向中央报告了满洲省委组成情况。省委委员有:罗 登贤、何成湘、金伯阳、杨林、詹大权、徐宝铎、杨靖宇、王亚棠、周保中。省委常委由罗 登贤、何成湘、金伯阳3人组成,书记罗登贤。
    1932年初,为适应“九·一八”事变以后斗争形势的需要,满洲省委机关由奉天迁至哈 尔滨。同年3月,詹大权增补为常委。5月,中央巡视员姚××到哈尔滨,调整加强满洲省委 领导力量。满洲省委增补聂树先(尚钺)、赵尚志2人为省委常委,孙广英为省委委员。
    省委秘书长:先后为詹大权、聂树先。
    此时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先后为罗登贤(兼)、詹大权、何成湘;宣 传部,部长先后为何成湘、聂树先;职工部,部长金伯阳;军事委员会,书记先后为杨林、 周保中、赵尚志。
    省委下辖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北满特委,哈尔滨市委,饶河、汤原、宁安3个中心 县委和珠河、阿城、青冈、庆城4个特支。共有党员439人。
    1932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满洲、河北、河南、山东、陕西5省委代表会议( 简称“北方会议”)之后,中央派李实(魏抱一)到哈尔滨贯彻“北方会议”精神并改组满 洲省委。7月12日,李实主持召开满洲省委扩大会议,改组了满洲省委。省委书记罗登贤被撤 销职务,中央任命华岗为满洲省委书记。华岗未到任前,由李实代理书记。会议决定先成立 满洲临时省委。临时省委常委有:李实、罗登贤、何成湘、徐宝铎(团省委书记)、金伯阳 。10月中旬,罗登贤奉调回中央,华岗在赴哈尔滨途中于青岛被捕,未能到任。
    1933年4月,满洲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组建新的满洲省委。4月25日,省委给中央写 信报告决定组建省委,不再等中央来人。新组建的满洲省委委员11人:李实、何成湘、李耀 奎、金伯阳、吉密(胡世杰)、周××、范××、杨靖宇、王亚棠、张××、孙广英。候补 委员2人:杨一辰、白××。李实、何成湘、李耀奎、金伯阳、吉密5人为常委,李实任书记 。此期间满洲省委根据共产国际太平洋职工秘书处意见,撤销满洲省委职工部,建立满洲总 工会筹备处。不久正式成立满洲总工会,受全国总工会和满洲省委双重领导,全国总工会派 老曹(黄其青)到哈尔滨任满洲总工会党团书记,并任省委常委。
    省委秘书长:先后为詹大权、罗茂先。
    此时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先后为李实(兼)、何成湘;宣传部,部长 先后为何成湘、李耀奎;职工部,部长金伯阳;军事委员会,书记先后为杨靖宇、胡世杰( 吉密),1933年8月至9月军委负责人张寿篯。
    省委下辖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哈尔滨市委,绥宁、饶河、汤原、珠河4个中心县委 ,阿城、宾县2个特支。共有党员682人。
    1933年9月,中央调李实离开哈尔滨回上海,另派马良(林电岩、王德)到满洲省委工作 并指定李耀奎代理书记。由李耀奎、何成湘、马良、黄其青等人组成省委常委。10月,满洲 省委代理书记李耀奎在哈尔滨被捕,由省委宣传部长马良代理书记。不久中央又先后派彭亭 璋、谭国甫(女)到满洲省委工作。同年10月以后满洲省委成员有:马良、何成湘、黄其青 、杨靖宇、孙广英、彭亭璋、谭国甫、刘明佛(胡彬)、冯仲云等。
    省委秘书长:冯仲云。
    此时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何成湘;宣传部,部长先后为马良、谭国甫 ;军事委员会,书记彭亭璋;满洲总工会党团,书记黄其青。
    省委下辖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哈尔滨临时市委(后为2区委),满洲省委吉东局( 下辖绥宁、饶河2中心县委,东满特委),汤原、珠河2个中心县委和陶赖昭、宾县、安达、 庆城、双城、巴彦、呼海路沿线、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8个特支。共有党员1028人。
    1934年4月,共青团满洲省委宣传部长杨波、书记刘明佛被捕叛变,导致满洲党、团省委 ,吉东局、满洲总工会等机关相继被破坏。同年夏,马良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调往苏联 。
    同年秋,中共上海中央局先后派杨光华、小骆(胡权、张文烈)到哈尔滨主持满洲党、 团省委工作,并将何成湘调回中央。与此同时,刚获释出狱的刘昆参加省委工作。同年10月 ,满洲省委再次改组,杨光华、刘昆、谭国甫、小骆(团省委书记)4人组成常委,杨光华代 理书记。
    省委秘书长:李雾仙。
    此时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刘昆;宣传部,部长谭国甫。
    省委下辖地方组织,在黑龙江地区的有:吉东特委(下辖饶河中心县委,宁安、穆棱、 密山、勃利县委),珠河、汤原中心县委,海伦县委和庆城、宾县特支。党员人数不详。
    1934年后,由于中共中央机关随红军长征,上海中央局又遭到破坏,满洲省委与党中央 失去联系,省委工作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领导。同年12月,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对 上海中央局派到满洲省委工作的人员存有怀疑,认为满洲省委有“奸细”,电令省委负责人 去莫斯科“讨论满洲工作问题”(实际是进行审查)。满洲省委派刘昆前往。1935年初,中 共代表团再次电令满洲省委领导人员全体去莫斯科。杨光华、谭国甫、小骆3人讨论后,决定 小骆留守省委。4月,杨光华、谭国甫分途赴莫斯科。之后,杨、谭被王明、康生审查,遭到 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