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共北满省委员会
第三章 中共北满省委、吉东省委和哈尔滨特别委员会
1935年11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作出关于撤销满洲省委,建立东满、南满、吉东、
松江4个省委和哈尔滨特委的决定。1936年3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驻海参崴交通机关负
责人以中共驻东北代表名义,给中共珠河县委及抗联第三军党委发出信件,传达上述决定。
7月,抗联第三军军长赵尚志、第六军代政治部主任张寿篯决定召开松江党的会议,但因敌人
封锁围剿,会议未能如期召开。9月18日,珠河、汤原中心县委和抗联第三、第六军党委负责
人在汤原县帽儿山抗联三军被服厂召开了“珠、汤中心县委,三、六军党委联席会议”。会
议通过决议成立北满临时省委员会(未称松江省委),“在政治上、组织上、工作上暂时领
导北满(哈东、哈南、松江、龙江、嫩江流域、呼海、齐克路沿线等地)党的组织”。会议
选举产生了中共北满临时省执行委员会。共选出委员15人:赵尚志、张寿篯、冯仲云、夏云
杰、白江绪、许亨植、李福林、郝贵林、金策、魏长魁、张兰生、兰志渊、张福林、张连科
、朱新阳。常委7人:冯仲云、张兰生、李福林、白江绪、赵尚志、夏云杰、朱新阳。执委会
主席赵尚志,书记冯仲云。
1937年6月28日,北满临时省委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改选张兰生为北满临时省委书记,
增补魏长魁为常委、周云峰为执委。同年10月,增补金策为常委。
临时省委秘书长:冯仲云。
临时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先后为李福林、魏长魁;宣传部,部长先后
为张兰生、冯仲云、金策;职工部,负责人姓名不详;军事部,部长先后为赵尚志(兼)、
夏云杰;青年部,部长朱新阳;检查部,负责人姓名不详。
临时省委下辖地方组织有:哈东特委(辖苇河县委)、下江特委(辖汤原、桦川、依兰
、富锦、绥滨县委,佳木斯市委)和方正县委。共有党员500多人。
“七七”事变后,日军为扩大侵华战争,巩固其东北“后方”,对东北各抗日游击区和
抗日军民开展残酷“围剿”和镇压。1937年冬,东北抗日斗争进入极其艰难的时期。1938年
1月,北满抗联总司令赵尚志受临时省委派遣赴苏联求援,被苏方扣押(1939年6月释放)。
同年3月15日,驻佳木斯的日本宪兵队在松花江下游一带进行大逮捕(即“三·一五”事件)
,被捕党员和群众365人,致使北满临时省委所属下江特委各级党组织全部被破坏。
1939年4月,北满临时省委召开第二次执委全会。会议通过决议,将中共北满临时省委改
称为中共北满省委员会。会议增补周庶泛、徐光海2人为北满省执委会委员,选举北满省委常
委3人:金策、张寿篯、冯仲云。金策任书记。
会议通过决议,永远开除兰志渊党籍(因其投敌叛变);撤销周云峰执委职务。
1940年1月28日,北满省委召开第十次常委会,决定增补高禹民为执委、冯治纲为候补执
委。撤销张兰生、周庶泛省执委职务。
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张寿篯;宣传部,部长冯仲云。
省委下辖组织有:讷河县委、肇州县委(龙江工委)以及抗联第三、第六军党委和第三
路军党组织。1940年3月统计,北满省委所属抗联部队党员120多人,候补党员30多人。地方
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详。
1942年冬,中共东北党委会成立后,北满省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