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共绥宁(牡丹江)省委员会
一、中共绥宁省委
1945年9月15日,中共东北党委会派抗联干部金光侠、陶雨峰等到牡丹江市成立了中共牡
丹江地区委员会,书记金光侠。11月上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派李荆璞、谭文邦、张静之到达
牡丹江市参加地委领导。12月8日,东北局又派李大章等20多人到牡丹江市,李大章任牡丹江
地委书记,金光侠任副书记。12月上旬,东北局派张闻天去合江工作,于12月7日途经牡丹江
市时,因遇匪乱受阻于牡丹江市。12月25日,北满分局决定,张闻天留在牡丹江市任北满分
局党代表,领导牡丹江地区工作。
牡丹江地委先后隶属东北局和北满分局。1945年12月初至月末,北满分局一度将牡丹江
地委划归吉林省工委领导。
牡丹江地委下辖牡丹江市委和宁安、穆棱县委。
1946年4月18日,北满分局决定撤销牡丹江地委,成立中共绥宁省委员会。绥宁省委隶属
北满分局。同年5月,经北满分局同意将绥宁省委改为合江省委领导下的绥宁分省委。10月,
绥宁分省委撤销。绥宁省委委员5人:李大章、金光侠、李荆璞、张静之、刘贤权。书记李大
章,副书记金光侠。
省委工作机构不详。
省委下辖地方党组织有:牡丹江市委,穆棱(绥东)中心县委和宁安、穆棱、五林县委
。
二、中共牡丹江省委
1946年9月,绥宁省改为牡丹江专区。10月18日,中共东北局根据设治变化情况,决定撤
销绥宁分省委,成立东北局直属的牡丹江地区委员会。李大章、何伟先后担任书记。
地委下辖地方组织有:牡丹江市委和穆棱、宁安、五林3个县委。
1947年8月,东北政委会决定将合江省东安地区与牡丹江地区合并,成立牡丹江省。8月
6日,东北局决定撤销牡丹江地委,成立中共牡丹江省委员会。省委委员7人:何伟、刘子奇
、李亚光、张静之、甘重斗、邹衍、霍明(前4人为常委)。何伟任副书记代理书记。11月,
增补李尔重、严佑民、杨维3人为委员。
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组织部,部长李亚光;宣传部,部长李尔重;民运部,部长李
尔重(兼);社会部,部长严佑民;妇女委员会,书记孙以瑾(女)。
省委下辖地方党组织有:牡丹江市委和穆棱、镜泊、宁安、五林、新海、东宁、绥阳、
林口、密山、鸡宁、虎林、宝清、饶河13个县委、县工委。
1948年6月,全省党员总数为4040人。
1948年6月16日,东北局决定撤销牡丹江省委员会。所属地方党组织分别划归松江省委和
合江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