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共松江省委员会
第六章 中共松江省委、黑龙江省委和哈尔滨市委员会
1949年5月11日,松江省与合江省合并为新的松江省,两省省委同时撤销,成立新的中共
松江省委。张策、李常青先后任省委书记;强晓初任第二书记,饶斌、王伯瑾任副书记,王
一伦任第二副书记。省委常委除书记、副书记外,还有,冯仲云、李范五、林诚、李建平。
1953年5月21日,召开中共松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松江省第一届委员会
。委员21人:李常青、强晓初、王伯瑾、王一伦、李延禄、于杰、任仲夷、于林、王鹤峰、
赵去非、陆平、吕其恩、陈剑飞、陈元直、张兆美、周家美、吕清、梁成义、刘成栋、洪澍
、谭云鹤。经东北局批准,李常青任书记,强晓初任第二书记,王伯瑾任副书记,王一伦任
第二副书记。省委常委除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第二副书记外,还有,于杰、于林、赵
去非、谭云鹤。
省委秘书长:先后为林诚、于杰、任仲夷、谭云鹤。
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先后为肖梦、陈冰岩、张明伦;组织部,部长先
后为王伯瑾、王丕年、李瑞;宣传部,部长先后为李建平、林火、于林;统一战线工作部,
部长先后为李延禄(兼)、王一伦(兼);农村工作委员会(后改称农村工作部),主任(
部长)先后为于杰、洪澍;工业工作部,部长先后为闫韫、封仲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先后为王伯瑾、李龙琪;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先后为李常青、俞时模、吴亮璞、王道义;
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吴琳涛(女);党校,校长先后为张策(兼)、李建平(兼)、王伯
瑾(兼)。省委在1954年7月撤销以前,还曾设立过政策研究室、商业工作部、林业工作部。
省委下辖地方党组织有: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3个市委和五常、巴彦、双城、宾县、
呼兰、阿城、木兰、通河、拉林、尚志、延寿、方正、宁安、密山、林口、穆棱、东宁、海
林、虎林、鸡西、富锦、宝清、依兰、汤原、集贤、勃利、萝北、抚远、桦川、桦南、饶河
、佛山、伊春和鹤岗(市)34个县(市)委。
1954年7月前,所辖地方党组织变化情况是:哈尔滨市委于1953年8月与行政建制一并改
为中央直辖,由中共中央东北局代管;1952年12月,佛山县委划归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
至1953年5月,全省党员人数为107518人。
1954年8月,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成立新的黑龙江省,松江省委随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