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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省初期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

第七章 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 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决定将黑龙江省、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中共中央于19 54年7月27日任命中共黑龙江省委的组成人员。欧阳钦任书记,韩光、强晓初、冯纪新、王一 伦任副书记,并主持新省委的筹备工作。经中共中央批准,省委委员共34人:欧阳钦、韩光 、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杨易辰、李剑白、陈雷、于杰、于林、李延禄、于天放、赵去 非、孙已泰、张骇青、张瑞麟、谭云鹤、陈元直、李瑞、洪澍、陈剑飞、张兆美、解云清、 黄经耀、吕青、陆平、余光生、刘成栋、李常青、任仲夷、吕其恩、李治文、梁成义、魏振 五。1955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增补王鹤峰为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省委常委除书记、副 书记外,还有杨易辰、李剑白、陈雷、于杰、于林。
    1955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省、市委书记处的决定,中共黑龙江省委于同年6月 24日成立书记处。欧阳钦为第一书记,韩光为第二书记,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王鹤峰 为书记。
    省委秘书长:先后为谭云鹤(代理)、李剑白。
    合省初期,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办公厅,主任宗克文;组织部,部长王一伦(兼) ;宣传部,部长于林;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张瑞麟;农村工作部,部长于杰(兼);工业 工作部,部长李剑白;林业工作部,部长张世军;财贸工作部,部长张骇青(兼);基本建 设工作部,部长陈雷;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龙琪;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柏青;青年工 作委员会,书记吴亮璞;党校,校长于林(兼);1956年4月,增设文教部,部长陈元直;政 法部,部长孙已泰。
    新黑龙江省委成立后,下辖地方党组织情况有些变化,按照中央决定,除将原属黑龙江 省所辖的洮南等7县委划归吉林省委管辖外,两省所辖的各专区、市、县委和哈尔滨市委,均 由新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此时,省委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委;黑 河、嫩江、合江3个地委。68个县(旗、市、矿区)委,其中由省委直辖的有42个,隶属地委 代管的有26个。直辖县(市、旗)委是:海伦、绥化、肇东、望奎、安达、青冈、兰西、肇 州、庆安、明水、绥棱、铁骊、拜泉、克山、克东、北安、德都、通北、五常、巴彦、双城 、宾县、呼兰、阿城、木兰、通河、拉林、尚志、延寿、方正、宁安、密山、林口、穆棱、 东宁、海林、虎林、鸡西、伊春县委,郭尔罗斯后旗旗委,双鸭山矿区区委和鹤岗市委。隶 属地委代管的是:黑河地委辖瑷珲、孙吴、逊克、呼玛、佛山5个县委;嫩江地委辖龙江、讷 河、依安、泰来、甘南、富裕、林甸、嫩江、景星、杜尔伯特旗10个县、旗委;合江地委辖 富锦、依兰、集贤、萝北、桦川、饶河、宝清、汤原、勃利、抚远、桦南11个县委。
    据1955年底统计,全省共有基层党委139个,总支部696个,支部23335个,党员294828人 (哈尔滨市党员数无统计,未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