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共黑龙江省第二届委员会
1960年3月15日至24日,召开中共黑龙江省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2名委员、19名候
补委员,组成中共黑龙江省第二届委员会。委员是:于杰、于林、于天放、习从真、王一伦
、王鹤峰、王树棠、白汝瑗、任仲夷、孙已泰、孙光、李范五、李剑白、李延禄、李昌、李
瑞、李治文、吕其恩、吕清、陈雷、陈一帆、陈剑飞、陈元直、吴亮璞、欧阳钦、洪澍、柏
青(女)、胡立教、范子文、郭伟人、倪伟、梁成义、常一彬、曹根全、强晓初、冯纪新、
冯秉天、张开荆、张林池、张世军、张瑞麟、张凡、张树德、邹问轩、汤光恢、程萍、杨易
辰、杨殿奎、解云清、谢有法、谢福林、谭云鹤。候补委员是:高衡、王操犁、关舟、李友
林、延泽民、苏醒、赵云鹏、徐悦林、王丕年、黄葳(女)、王钊、卫之民、王维之、李曦
沐、鲁光、贾立俊、刘思聪、李景和、刘成栋。
经第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并报中共中央批准,由欧阳钦、李范五、强晓初、冯纪
新、王一伦、王鹤峰、杨易辰、李剑白、任仲夷、陈雷、于林、张开荆、张瑞麟、谭云鹤、
李瑞15人组成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书记处成员9人:第一书记欧阳钦;书记处书记为李范五
、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王鹤峰、杨易辰;候补书记为李剑白、任仲夷。
同年10月,中央决定李范五任省委书记处第二书记。12月,中央决定李剑白、任仲夷任
书记处书记。1965年10月,中央决定免去欧阳钦省委书记处第一书记职务(调东北局),潘
复生任省委书记处第一书记。从1964年到1966年先后任书记处书记的还有:张林池、李力安
、陈雷、于杰。任候补书记的有谭云鹤、李瑞。先后增补为省委常委的还有赵去非、陈剑飞
、解云清、张世军、陈元直、谢福林、汪家道、陈俊生、王操犁、王钊、邹问轩。
省委秘书长:先后为李剑白、谭云鹤。
省委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办公厅,主任先后为宗克文、贾国卿、董彬;组织部,部长先
后为王一伦(兼)、李瑞;宣传部,部长先后为于林、陈元直;政策研究室,主任邹问轩;
政法部,部长先后为孙已泰、赵去非;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张瑞麟;农村工作部,部长王
操犁;财贸工作部,部长解云清;林业工作部,部长张世军;交通工作部,部长孙光;监察
委员会,书记李瑞(兼);视察室,主任欧阳钦(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谭云鹤(兼)
;党校,校长王一伦(兼),党委第一书记兼副校长苏醒;奋斗杂志总编辑陈元直(兼)。
1962年4月,林业工作部、工业工作部、交通工作部合并为第一工业工作部和第二工业工作部
,部长分别为鲁光、张世军;同年12月,又将第一、二工业工作部合并为工业部,部长鲁光
;1964年9月,工业部改为工业交通政治部,主任鲁光;1965年3月,财贸工作部改为财贸政
治部,主任解云清。
1960年初至1967年1月,省委下辖地方党组织变动情况是:嫩江地委于1960年5月至1961
年10月期间曾一度撤销,与齐齐哈尔市委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鹤岗市委由县级升为地
级;成立安达市委(曾称特区工委)和大兴安岭特区党委(均为地级);伊春市委曾于1964
年撤销,成立伊春特区党委(地级)。县级组织,铁力、桦南等县委随行政区划重新设立而
恢复。至1966年12月,省委直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安达(特区)、鸡西
、双鸭山、鹤岗8个市委和嫩江、牡丹江、合江、松花江、绥化、黑河6个地委以及伊春特区
、大兴安岭特区党委。全省66个县(含自治县和县级特区各1个)委员会分别由6个地委领导
,市不再领导县。其隶属关系分别是:嫩江地委辖龙江、讷河、依安、泰来、甘南、富裕、
林甸、嫩江、拜泉、克山、克东县委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2个县委;合江地委辖富锦、
宝清、依兰、汤原、勃利、萝北、抚远、桦川、集贤、绥滨、饶河、虎林、桦南、友谊、同
江15个县委和七台河特区党委;牡丹江地委辖尚志、延寿、方正、密山、林口、穆棱、东宁
、海林、宁安、鸡东10个县委;松花江地委辖宾县、阿城、呼兰、巴彦、木兰、通河、五常
、双城8个县委;绥化地委辖海伦、绥化、望奎、兰西、庆安、绥棱、肇州、肇源、肇东、青
冈、明水、铁力、安达13个县委;黑河地委辖爱辉、孙吴、逊克、呼玛、嘉荫、北安、德都
7个县委。
至1964年底,全省共有基层党委2991个,总支部2035个,支部52314个,党员5132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