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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黑龙江省志·共产党志》是根据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规划,于1987年确定编写 的。同年10月,成立了《黑龙江省志·共产党志》编委会,周文华为主任,黄枫、于冀波为 副主任,王海彦、戚贵元、王斐、孟传生、张元亮、金宇钟、李国梁、孙逊为委员,赵俊清 为秘书长。编委会与省地方志办公室研究拟定了本志书的框架结构和基本篇目。同时确定省 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史研究室、党校、信访办公室、省纪检委办公厅、省顾委办 公厅为承编单位。1990年,随着篇目调整,承编单位又增加了省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和省 保密局。先后参加撰稿的人员有(以姓氏笔画为序):于恩书、马国钧、王振、王广军、王 正清、王忠红、王宝平、车迎坤、石凯龄、米连余、米振乾、曲守本、刘贺(已故)、刘光薇、刘德 君、孙成安、孙运莉、祁凤山、李颖、李占忠、佟长青、吴春江、宋颖、杨松、杨为民、杨 占生、杨金榜、杨国柱、杨振彦、林立、张梅、张冀、张庆儒、张宝明、张泽棣、张硕国、 张源洪、陈玫、陈美华、范树才、郑赓时、战凤翰、贺铨、赵权、赵立斌、赵俊清、姚志、 梁敏、梁成田、栾锋、韩健鹏、矫吉洲、龚惠、常好礼、温今、谢春服、蔡新、慕芳述、潘 士申。编纂过程中,编写人员一面学习方志理论,努力掌握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写原则、方 法;一面搜集、整理、研究资料,经过试写、正式落笔撰写,至1993年夏,陆续写出初稿。 同年8月,本书主编、副主编开始统稿工作。从按篇章分别与承编单位反复研究修改,到集中 总纂,历时1年零7个月,形成送审稿。
    在此期间,因本志书编委会成员工作职务多有变动,经省委同意,于1994年11月重新组 成以单荣范为主任,王先民、孟庆祥(后因工作调动改为韩桂芝)为副主任的编委会,继续 负责领导此项工作。送审稿形成后,即呈送本志前后两届编委会成员审阅,送省委、省人大 、省政府、省政协现职和离休的领导同志以及曾在黑龙江省工作现在北京和外省的领导同志 征求意见。1995年7月,由省地方志办公室主持召开评审会议,邀集省内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 的负责同志30多人,用3天时间开会评审。赵德尊、陈元直、谭云鹤等离休的老同志不顾年老 体弱,也在阅后提出许多宝贵意见。送审稿承蒙各方关怀指教,受益颇多。之后,又经主编 、副主编8个月的工作,从篇章结构到记述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修订稿,送省地方志编 纂委员会本志责任副总编和责任编辑复审。然后,主编、副主编再作修改加工。1996年9月3 日,本志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定稿,后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通过。
    在本书编纂过程中,深得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总编张向凌以及省地方志办公室 有关同志的悉心指导,省档案馆及省直有关部门和许多同志的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
    由于编者水平所限,资料缺乏,疏漏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199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