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各个时期全面贯彻落
实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和奋斗纲领,发动和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政治和生产活动,
实现党的各个时期总任务、总目标的基本单位,是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直接组织者。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以后,黑龙江成为全国解放最早的地区。黑龙江工人
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首先建立起自己的群众组织工会。
黑龙江地区基层工会的建立是在大中城市中开始的。中共黑龙江、嫩江、松江、合江省
,哈尔滨市和哈尔滨、牡丹江、西满铁路局党组织派大批干部深入职工中,在中心城市和铁
路、矿山及大企业中发动职工,组织群众,通过民主选举组建基层工会。组建较早的基层工
会如鹤岗兴山矿山、牡丹江电厂工会、北满铁路总工会和哈尔滨电员工会、佳木斯电厂工会
、齐齐哈尔德增盛火磨工会、阿城县城关工会和铁木工会、克山县铁工工会,都建立于这一
期间。牡丹江市建立的各业工会,1945年12月统计,共有14个基层工会,会员2289人,并开
始筹备成立市职工联合总会筹委会。哈尔滨市基层工会组建更为迅速,据同年10月15日统计
,已有72个基层工会,并组建了9个联合会,会员达5万余人。
1945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报《东北日报》发表《组织起来,团结起来》的
社论之后,黑龙江地区基层工会开始普遍建立。1946年4月24日齐齐哈尔市解放,西满铁路局
迁往齐齐哈尔市,在基层20多个单位成立工会。7月,成立西满铁路总工会。哈尔滨中长铁路
成立了20个分工会,发展会员8000余人,占铁路员工的2/3。至6月,牡丹江铁路局建立了1
2个分工会,发展会员1500人。
经过1947、1948年的工会改造,特别是1948年8月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黑龙江地区基层
工会组建工作迅速发展。1946年2月,鹤岗矿务局共有基层工会6个,职工7915人,会员5000
人。至1948年12月,共有基层工会26个,职工11379人,会员7624人。
铁路系统1946年至1949年基层工会发展情况见下表。
1948年统计,黑龙江省有基层工会179个;合江省有基层工会218人;松江省有基层工会
55个;1949年5月统计,嫩江省有基层工会67个。1949年底,黑龙江地区两省共建立基层工会
1448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会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全面发展。黑龙江省和松江省
职工总会认真贯彻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所确定的工人运动路线、方针和任务,巩固扩大工会
组织,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和文化技术教育,推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工
会在完成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历史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工会在这一时期得到进一
步巩固和全面发展。1950年5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分别召开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时,基层工
会总数已较1949年有了成倍的增长。据黑龙江省不完全统计,1949年12月,全省除铁路、军
工外,有基层工会970个;1950年12月,全省除铁路、林业、军工外,已有基层工会1164个(
见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1951年1月7日《一年来组织工作情况报告》,中央档案馆,东总档
24卷。《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基层组织统计年报表》,省档案馆212、1、14。)。1951年为
1814个(见1951年12月《黑龙江总工会组织部基层组织统计年报表》)。到1953年4月召开黑龙
江省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时,全省基层工会则已达2618个。1953年底统计,黑、松两省共有
基层工会6092个,是1949年的4.2倍。
1954年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工会联合会合并,黑龙江省各级工会组织在统一领导下,
加强了对产业工会的建设和调整,坚持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组织原则,全省基层工会不断巩
固,稳步发展。
据1956年底全省按产业统计,共计有基层工会6848个。其中包括基层工会委员会5083个
,工会车间委员会3965个,工会小组73180个。以上数字尚未将铁路、第二机械工会统计在内
。
1958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会议在
社会主义时期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等根本问题上出现认识错误。是年12月,全总
党组认为“人民公社在我国农村已普遍建立起来,县和县属工会工作将逐渐被公社工作所代
替。从总的趋势看,县级工会将首先随着人民公社的更加健全、更加完善而自然消亡”,提
出工矿企业较少的县工会可自然消亡,工矿企业较多的县工会待条件成熟自然消亡,新的工
矿企业不宜再建工会等主张,并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下发。全总党组的决定,对黑龙江省的
基层工会组织发展影响很大,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59年6月在全国省
、市、自治区工会主席会议上,全总领导做了检讨,开始纠正这一做法。但时隔不久,在19
60年大办城市人民公社时,又提出将工会工作逐步纳入公社,要“多谈公社,少谈工会”(
《全总党组关于四年来全总工作的初步检查和今后改进意见》,1962年5月19日。)。在这一
思想指导下,黑龙江省厂矿工会工作也有所削弱,给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造成相当大的损失。
1959年底统计,全省有基层工会7629个,其中包括铁路系统562个,与1956年的6848个比较,
实现新发展的基层工会仅219个,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1961年以后,中共中央连续批转全总党组关于改进基层工会工作和加强县工会工作的报
告,重申“党中央规定的工运方针和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任务是完
全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全总又公布《国营工业基层工会工作试行条例》和《整顿
基层工会的若干意见》,明确“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的基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
会各项工作,包括基层组织发展又开始正常进行。黑龙江省基层工会在一些产业部门得以顺
利组建。如1963年,省总工会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普遍在
全省各农业机械站建立了工会组织。1964年10月,省总工会又和省农业机械厅转发了国家农
业部和中国农林工会关于在农业机械站成立工会组织的通知。全省676个机耕队以上农机部门
都建立工会组织,会员达2.4万余人,约占职工总数的80%。截至1965年底统计,全省基层工
会已发展到10511个,会员达155295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黑龙江省各级工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基层工会组织被取消。直
到1973年1月1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指出:“工会组
织应当整顿,逐步地建立起来。”1月1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三届三次会议,做出决议,
“加强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要建立和健全工会组织,各级党委要把整顿健全工作纳入议事
日程,切实把工会组织整顿好、建设好”。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全省各基层工会和各级工
会组织逐步得到恢复,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和影响一时尚难消除,工会组织的恢复
组建和整顿健全工作进展较缓慢,而且自1973年至1978年的5年间,工会的组织发展状况并未
进行统计,基层组织数目不详。
1978年8月省总工会召开三届三次委员扩大会议以后,全省自上而下地开展整顿和健全工
会组织工作。同年10月全国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后,省总工会又按照九大的精神,作出
关于基层工会组织整顿的决议。经过一年多的整顿建设工作,多数基层工会都已按照要求达
到了整建标准。根据1980年工会恢复以后的首次统计数字,全省共有基层工会20403个。
1980年至1985年,全省工会工作处于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也出现新的
发展局面。1982年,全省基层工会数是22873个,1985年全省基层工会已达253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