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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参与伤亡事故处理

  一、伤亡事故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原材料生产基地,煤炭、木材、石油、粮食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居重 要地位,工业生产中危险作业多、伤亡事故不断。自1977年以来一直居全国伤亡人数的前几 位。详见下表:
    二、处理情况
    1980年6月省总工会成立劳动保护部以后,充分行使党和国家赋予工会的职责和权力,积 极同有关部门配合,同全省各级工会一道,参与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1980年8月,在省总工会召开的全省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省总工会副主席王靖作总结报 告指出:工会组织是职工群众的重要代表,工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工会要根据1956年国务 院颁发的三大规程和批转《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 报告》精神,积极参与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责任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故原因查不出来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不 受教育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这一年,全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9起,省总工会参 与处理了11起。
    1980年,省总工会在处理11起重大伤亡事故中,两位副主席亲自参与调查工作,为各地 领导参与处理伤亡事故做出榜样。同年,各地市工会的领导也都参加本地区所发生的重大伤 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牡丹江市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对处理不当,群众有意见的9起死亡事 故进行认真复查,纠正了以往出事故对工人处理严、对干部处理宽的错误做法,对7名处分不 严肃的当事领导干部,做了重新处理,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和赞扬。双鸭山市总工会与各有 关部门配合,全年调查处理45起伤亡事故,占全市生产事故总数的98%。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的现象做斗争,既发挥了工会组织替工人说话、为工人办事的作用。又促进了安全生产。 1980年全市死亡职工比1979年下降21.66%,消灭了1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
    1981年1月7日,大庆钻井指挥部基地服务队小吃部以轻质油为燃料,由于门不严造成火 灾,引起油罐爆炸,出现死亡3人,重伤27人的重大事故。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省公安、消防 部门按照火灾事故先抓火头的办法,已拟定追究该部烧火老工人的刑事责任。大庆市总工会 劳动保护部经过认真调查分析,依据劳动保护政策,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主要领 导不抓安全工作,油炉在缺少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因此造成火灾,应当追究主管领 导的责任,不应追究操作者的责任。这一事故在工会的参与下得到正确处理,主要领导受到 处分,操作工人被免除刑事处分。
    1981年4月,省总工会主席石青在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座谈会上讲到,伤亡事故发生以后, 工会主要领导要到现场亲自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慰问职工家属制定改进措施。石青说 :可以通过对事故的调查研究,向那些专家行家学习。通过调查走访,可以身临其境,体会 伤亡职工及家属的疾苦,看到国家财产的损失摸清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找出今后加强劳 动保护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1981年5月5日,鸡西碱场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4人死亡、5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 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个别行政领导将造成事故的责任推到工人身上,引起工人的强烈不 满。鸡西市总工会主席孙少南听取汇报后,亲自带领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终于会同有关部门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是该井的井长。后经 法院依法审理,该井长被判刑。主管上级将该矿矿长撤职。
    9月27日,林口县青山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没有 对这起事故进行认真查处。10月20日,省总工会和省煤管局联合调查组进驻青山矿。经过认 真细致调查,省总工会副主席曹秀英认为,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矿领导班子不 负责任,长期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混乱。矿党委书记任职3年没下过1次矿井,矿长也 不懂安全管理。建议整顿该矿领导班子,撤销党委书记和矿长的职务。这一建议被煤矿主管 部门接受,事故得到公正处理。
    1981年,全省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8起。省总工会主席石青,副主席李敏、 曹秀英亲自带队参加和省总工会参与处理的就有24起,占全部重大事故的85.7%。
    1982年,全省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0起,省总工会参与处理了其中的14起, 占全部重大事故的70%。
    1983年,全省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6起。事故发生率虽然呈下降趋势,但死 亡和重伤的绝对数仍属全国较多的省份之一。省总工会参与了其中6起重大事故的处理。其中 1月29日鸡西穆棱煤矿的瓦斯爆炸事件,死亡23人重伤2人,伤4人,是仅次于1981年鸡西碱场 煤矿瓦斯爆炸的又一起特大恶性事故。这次事故由于瓦斯浓度超限,电缆悬挂不符合规程, 被矿车刮断出现火花,引起爆炸。省总工会副主席曹秀英等参与了这起特大事故的处理。
    1984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较1983年同期有所好转。但进入第二季度,特别是 5月份以后,伤亡事故急剧上升。5月5日至13日,连续发生4起重大伤亡事故,死亡36人,伤 38人。到6月19日,又发生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3人。在短时间里伤亡事故之频繁,死亡人 数之多,为黑龙江省30多年来所仅见。省总工会领导参与了这6起事故的处理,并通过调查发 现:这些重大事故全部属于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并且大都是通过加强保护 工作能够避免的;其中绝大多数发生在煤炭系统,属于冒顶、透水、瓦斯和粉尘爆炸等恶性 事故,在煤矿中又以小煤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多;其中4起事故发生在5月的安全月中,尤 令人震惊。
    省总工会常委会听取了劳动保护部对多起事故调查结果的汇报,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发 出传真电报,通报事故,提出加强监督控制局势的要求,派干部分赴重点产业帮助工作,同 时会同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情况。6月2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 工作会议,陈雷省长在讲话中指出:群众违章,发生了事故,关键是领导不负责任,存在严 重官僚主义。要从根本扭转这一局面,必须建立负责制。出了事故,不但要处理直接责任者 ,还要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主要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会议提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安全生产和各项法规坚决不能松绑。会议对在安全月中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作出处分决 定。
    1984年,全省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18起,省总工会参与处理了其中的12起。
    1984年底,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三厂二矿北三联合站泵房发生爆炸,死亡7人,348平方 米泵房全部摧毁,烧毁机泵10台,174口油井和9座中转计量泵站不同程度中断生产。事故发 生后,某些主管领导对追究责任不够认真。省总工会调查人员经过调查分析,认为事故的主 要原因是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在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是非防爆型,设备带伤运行,阀 门出现裂纹喷出油气,因此应追究领导责任。省总工会还对某些领导人对待事故的错误态度 提出了批评。省总工会的批评引起大庆石油管理局领导的重视,领导班子收听了省工会在处 理会上的讲话录音,并做出决定,要求采油厂在1周内提出整改措施。
    1985年,全省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18起。5月13日,安达客运公司发生撞车事 件,死亡旅客22人。8月18日,哈尔滨市松花江423号客轮超载沉没,死亡乘客174人。进入1 0月,工业生产安全状况急剧恶化。6日,鸡西城子河煤矿小井因井巷停风,瓦斯超限,矿工 修理矿灯引起大爆炸,死亡36人。12日,齐齐哈尔华安厂301分厂发生大爆炸,死亡26人。省 总工会领导会同中央、省、市有关领导赶赴现场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省总工会副主席陈世 军10天之内驱车1000公里,为了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吃住在汽车上。由于工会对伤亡事故处 理的积极参与,使伤亡职工的正当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降低了伤亡事故产生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