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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委员会制

  黑龙江地区于本世纪40年代末在各国营公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建立工厂职工代表会议和 管理委员会制度。其中,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受条件限制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经常坚持下去, 而工厂管理委员会这一制度在大多数企业中却始终坚持。直到1957年以后,始由职工代表大 会制度所取代。
    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市召开。这次大会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总结了 东北解放区主要是黑龙江地区工厂企业依靠职工群众进行管理的经验,提出工厂企业化、管 理民主化的原则。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职工当前任务的决议》指出:国营公营企业,必须 切实改善经营和管理工作。这个任务的解决,主要在于贯彻企业化原则和实行管理民主化。 决议提出:“为了实行管理民主化,需要在各企业各工厂中,建立统一领导的工厂或企业管 理委员会,由经理或厂长工程师及生产中其他负责人和工会在工人职员大会上所选出的代表 (相当于其他委员的数量)组成工厂或企业管理委员会,在上级国家企业机关领导之下,为 工厂或企业中的统一领导机关,由经理或厂长任主席,讨论并决定有关工厂或企业管理和生 产中的各种问题。……500人以上的大工厂,还可由各部门职工代表组成工厂代表会议,在工 厂管理委员会领导之下,传达和讨论工厂决定、生产计划与经验的总结,以便更多地吸收群 众建议与批评。……在私人企业和工厂中,实行管理的民主化,实行工厂或企业管理委员会 制与工厂职工代表会议制,对于保证劳资协力,提高生产,保证劳资两利,公私兼顾及保证 国家工商业政策和法令的执行,都有极大好处。”
    1948年10月,按照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精神,黑龙江省有少数国营公营工厂率先建立工 厂管理委员会。但是,由于这一工作刚开始尚缺乏实际经验,初建阶段的管理委员会还不能 完全发挥作用。相当一部分工厂的厂长和其他领导干部,工作不深入下层,作风不够民主, 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指挥生产,管理工厂,形成少数人实行管理的局面,阻碍了职工群众的劳 动积极性,甚至引起了工人同行政的对立情绪,使生产受到影响。省职工总会遂决定在全省 国公营企业中普遍推行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度。齐齐哈尔市职工总会从这年12月到1949年3月的 4个月里,先后组织力量,深入利民、嫩江新华纺织厂等12个国公营工厂,召开职工大会,征 求职工对行政管理的意见,对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进行批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工厂管理委 员会。市职工总会和市企业局及时总结了部分工厂试行民主管理的初步经验,决定从提高各 级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的认识入手,在全市各工厂企业普遍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 管理,并把1949年3月份确定为“工厂管理民主化运动月”。
    1949年2月26日,《东北日报》针对黑龙江等省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发表社论《企业管 理民主化是改进生产重要的保证》,指出:“工厂管理委员会是在上级国家机关领导下,为 企业统一领导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了正确指导各地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东北总工 会同时做出《关于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工厂职工代表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对工厂 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权限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1.凡属国营公营企业均应组织管委会,由厂长、副厂长、工程师及其他生产负责人和相 当于以上数量的职工代表组成。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由厂长指定,职工代表由工会召集职工 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党的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应是当然委员。管委会半年或一年 改选一次,按照工厂规模大小,可由5—15人组成;一般一两周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可随时 召集。管委会是在上级国家机关领导下,工厂统一领导的最高权力的行政组织。其任务是根 据生产计划和上级企业领导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厂实际情况,讨论与决定工厂一切有关生产 及管理的重大问题,如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人事任免、工资问题等等,并定期检查总结工 作。管委会以厂长为主席。厂长对生产管理等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经管委会多数赞成的 意见,如厂长认为与上级指示和本企业利益相抵触时,可停止执行,但须立即报告上级请求 指示。管委会其他委员如认为厂长措置不当,也可报告上级请求指示,在上级未作指示前, 仍应坚决执行厂长决定。为使企业行政、党组织和工会相互配合,努力实现上级指示和管委 会决议,必须统一党、政、工在生产、管理和群众工作上的领导思想,密切三方关系,协调 三方工作步骤,因此,应由厂长、书记和工会主席组成管委会的常委会,形成管委会的领导 核心,配合工作。
    2.职工300人以上的国营公营企业应组织职工代表会议,代表由各生产基层组织选出, 任期一般为一年,个别代表不称职可随时撤换。代表会议应每半月召开一次。职工人数多的 大企业,可分两级设代表会议,总厂的代表可由分厂代表会议选出。300人以下的工厂不设代 表会,但必须经常召集群众大会讨论各种问题。工厂代表会议是在管委会领导下的职工代表 机关,其职权是听取与讨论管委会有关生产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对工厂经营管理及领导作风 进行检查和批评。代表会的决定须经管委会批准才能生效。职工代表会议是体现群众参加生 产管理的最好组织形式,是动员群众积极性与创造性的最好办法。企业领导必须善于运用这 一组织,凡有关全体职工的重大问题的决定,均应提到代表会议去讨论,听取群众的建议和 批评,以改正和补充原来的决定,并动员群众起来保证决定的实行。
    东北总工会决定草案下发以后,黑龙江地区各省工会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按照决定草案 的规定试行管理委员会制。齐齐哈尔市经过一个月的推行工作,全市到4月初,在36个公营工 厂中建立25个工厂管理委员会。
    松江省、合江省国营公营工厂建立管理委员会制度,从1949年3月开始。两省到6月中, 在大多数国公营企业中普遍建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两省合并后松江省职工总会和工业领导 部门继续大力推行管理委员会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经验。
    黑龙江省共有50人以上的国营公营工厂168个。到1949年12月,经过省总工会的多次部署 ,以及经过“五一”劳动生产竞赛和反浪费运动,全省1个市、27个县统计,共有90个工厂先 后建立了管理委员会,未建立管委会的工厂只是少数,另有13个县未统计。
    大多数工厂的管理委员会,是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全厂职工大会选举产 生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工厂行政领导的思想工作,以及向职工进行管委会性质、任务和选 举办法的教育,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和职工群众的讨论酝酿,使职工群众对管理委员会有正确 认识,才进入选举阶段。北安麻袋厂是黑龙江省当时最大的公营企业,有职工500多人。厂管 理委员会由17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0人,行政干部7人。为广泛吸收工人群众参加管理,又 成立了职工代表会议,按各生产部门选出28个代表组成。全省一些较大的工厂企业大都采取 类似方式。也有一些工厂如林甸、龙江县富拉尔基的联合工厂,是在反浪费运动中检查出本 单位管理上不民主等问题,在广大职工要求下建立起管理委员会的。
    黑龙江省国公营工厂建立管理委员会制度后,一般都取得程度不同的良好效果。工厂重 大问题,如发动劳动竞赛、制订生产计划,都经过管委会讨论,或在职工代表会议上修改通 过有关决议,沟通工厂行政同职工群众联系的渠道,以利于发动组织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计 划。北安麻袋厂、龙江朱家坎胜利米厂管理委员会根据生产能力和标准制订计划,积极听取 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使产量有所提高。米厂由过去3人日产5000公斤稻米提高到1.1万公斤。 嫩江火柴公司管理委员会在反浪费运动中发动职工群众,深入检查浪费现象,积极提合理化 建议,克服工作缺点,并对改进工作和改进生产的技术问题提出建议,全公司职工共提1000 多条意见。有的意见是针对生产关键问题的,被采纳后,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
    一些工厂的管理委员会在建立初期,也存在着不良倾向和尚未解决的问题。有的工厂管 理委员会包办了工厂行政业务部门的工作。北安皮鞋厂在建立初期,给每个委员都分配具体 的负责工作,代替工厂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望奎县大华工厂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厂内日常 事务,工人找管委会而不去找行政解决。兰西县公营工厂的工人认为厂长从此再不能任意管 束自己,滋生了不遵守厂规等极端民主的现象,后经过教育才逐渐端正。也有一些工厂管理 委员会从成立后便是空架子,讷河县拉哈制酒厂、麻袋厂管理委员会不起作用,对关系职工 利益的重大问题如工人工资问题不进行讨论和参与处理,工人对此意见很大。
    铁路系统的管理民主化工作开展较好。齐齐哈尔铁路区工会开始在齐齐哈尔机务段试点 建立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取得经验后,在管内较大的站、段先后建立管委会和代表 会议。三等站中运输任务较重的单位如北安、依安、克山、讷河站也都建立管委会。全管区 成立管委会58个,有委员361人,其中工人代表委员172人,占委员总数的48%。全管区召开5 0个职工代表会议,有代表488人。各段、站的段站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 都参加了管委会,遇到生产中的问题,经常碰头研究,及时解决,全区生产出现了新气象: 大多数单位结合生产竞赛运动召开管委会和职工代表会,讨论生产计划和重大问题。齐齐哈 尔检查段在实现民主管理后成立了给水站轴箱检查组,消灭了燃轴事故,在职工代表会上, 又开展挖事故根源,进行守纪律检查活动。结果1950年防止重大事故518件,连续260天无事 故,获得管理局的表彰,全年提前46天完成检修任务。干部作风转变后,职工群众主人翁觉 悟提高,出现了提合理化建议开展创造革新活动的高潮,海伦工务段在修补桥柱工程中通过 改进操作方法为国家节约人工费6480万元(东北币)。全管区共提合理化建议141件,为国家 节约20.7亿元东北币。在贯彻经济核算制、反浪费运动中,管委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佳木斯 检车段管委会通过工会开展利废活动,修旧利废制成新产品达2.5亿元(东北币)。管委会 还将段生产财务计划贯彻到小组中去,民主理财,结果下半年压缩支出50亿元东北币。
    松江省自1949年11月召开第二次党代会以后,全省各公营工厂企业管理民主化工作进展 较快。全省成立管理委员会大致有3种形式:一是经职工代表会议长时期酝酿,通过选举产生 的管理委员会,其工作效果较好。二是直接在工人中选举,事先酝酿时间不充分,这类管理 委员会质量不高。三是少数由行政指定的管理委员会。松江省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工厂大多 数生产工作都有改善。牡丹江印刷厂厂长认真检讨了对工人提批评意见的打击报复错误,取 得职工谅解工人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在生产中提出上百条合理化建议,有30多条被采纳并在 生产中发挥出效益。佳木斯市职工在合理化建议运动中共提出建议1581条,涌现出劳动模范 594人,创纪录的劳动英雄388人。由于管委会在协调党政工青领导方面发挥作用,使工厂管 理初步走向民主化。
    松江省实行民主管理较好的牡丹江市,29家较大的公营企业有10家建立了管理委员会。 林务局制材厂建立管理委员会后,职工意见要求不能上达,管委会的决议贯彻不了,上下不 通气,经过整顿后,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走向正规,逐渐发挥了作用。松江第一铁工厂建立管 理委员会后,厂长改变了命令主义作风,开展生产劳动竞赛,职工生产情绪高涨。为了继续 贯彻工厂管理民主化的决议,市总工会要求全市30人以上公营企业都要建立起管理委员会, 已经建立的单位要加强巩固管委会的工作,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佳木斯市合江工业火柴公司、东工纺织厂等企业建立管理委员会后,职工在合理化运动 中提出的上千条建议都交给管委会处理,行政领导的决策一经管委会做出决议,也都能很快 贯彻下去。厂管委会真正成为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的权力机构。
    鹤岗煤矿在28个单位建立了坑、矿、局三级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在逐步改 进管委会的工作中,初步收到行政领导联系群众的效果。管委会所讨论的生产计划能很快传 达给职工群众,职工群众中的意见也能反映上来。南山矿党政工干部,通过管理委员会解决 了生产中一些具体问题,例如工资单价、生产工具、运输调度以及工人出勤率、劳动公约和 奖惩制度的制定等,在行政和职工中产生反响。在开展合理化运动中,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 会议提出了17条有关生产方面的意见。也有一部分建立了管委会的矿、坑,管委会作用不大 ,组织不健全,不能经常召开会议,主要是领导上还没有树立依靠工人群众管好企业的思想 。1950年7月以后,经过对管委会的整顿和加强,各单位的民主管理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
    从1951年到1956年,黑龙江地区各国营企业虽仍然推行管理委员会制,但由于企业实行 厂长负责制,管理委员会未能很好发挥作用,在许多企业中名存实亡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流于 形式。1956年后,管理委员会制被职工代表大会制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