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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省总工会经费支出

  从1955年到1963年,省总工会各项经费支出,主要是用于为职工群众举办大量文化教育 事业和集体福利事业。在文化事业方面,市、县和产业工会,新建和扩建了工人文化宫、俱 乐部39所,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工会总投资达600余万元,全省建成980个工人文化宫、俱 乐部,363个体育场(馆),236个电影放映队,还协同行政举办大批职工业余文化学校,满 足了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的需要;在劳动保险方面,按着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及时支付各 项劳动保险待遇,举办劳动保险集体事业,建成4座省属工人疗养院,使每年疗养职工可达1 .2万人,举办4座工人养老院,使400多名退休职工安度晚年。各级工会及时对生活困难职工 进行补助,1962年用于困难补助的经费就达900多万元;在工会建设方面,经费支出保证了各 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许多工会组织开办干部学校和训练班,1962年全省各级工会就培养干 部6.4万人。
    1961、1962两年,省总工会节约工会经费900多万元,劳动保险金1100万元。
    1979年省总工会恢复管理经费以后,不再管理劳动保险金。
    从1979年到1983年,全省各级工会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本着量入为出,留有后备与保 证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的方向,使有限的工会经费的 大部分用在了职工群众的急需事业活动上。
    文化事业方面,根据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和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省总工会压缩各项开 支,集中财力,为市、县职工解决业余活动场所。省总工会在省财政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帮 助下,为市、县工会新建扩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46个,还对11个原有的文化宫、俱乐部进 行维修。上述建设项目,仅省工会拨款就达1500万元。1979年以来,全省市、县共恢复和建 立职工业校52所。其中业余大学6所,中专学校1所,其他业校45所,总面积为17700多平方米 。1979年后新建的3所业余大学,总面积为6200平方米。
    在群众性技术协作方面,1979年以前全省工会系统只有哈尔滨市一处技术交流馆,面积 也只有1000多平方米。自恢复工会独立管理经费后,省总工会投资180多万元,政府部门投资 130多万元,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地新建5处技术交流馆,总面积为15000多平方米。此外, 还在海伦、通河、勃利等县工会陆续办起技协试验厂和技术交流站。兴办这些活动阵地,为 培训技术骨干,交流先进技术创造了条件。
    疗养事业方面。1979年以来,省总工会在恢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所工人疗养院 的同时,又翻建了伊春、鹤岗两所疗养院,新建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上述6所疗养院共有床 位2130张。几年来,先后接待疗养员35000余人次。从1981年以来,省总工会还先后组织32批 劳模、有贡献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离退休职工等共计6000余人,集体到 哈尔滨太阳岛、北戴河和无锡的太湖等地疗养。
    在工会自身建设方面。各级工会用一定数量的工会经费,通过各种形式对工会干部和工 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训练。省总工会先后用11万余元工会经费,举办8期训练班,参加学习 的市、县工会与部分基层工会专职干部720余名。
    1979年—1985年全省工会经费共支出2607327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