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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团员

  1923年团组织创建时,只有一个支部,5名团员。之后,团的组织多次遭到破坏,团员发 展缓慢,数量极少。1936年11月以后,团组织被青年抗日救国组织所取代。直到1945年没有 发展团员。1946年初,黑龙江地区开始建立民主青年联盟。1947年2月试建毛泽东青年团和新 民主主义青年团。在试建过程中,团员发展是局部的、少量的。
    194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中国新民 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章程》。团章中对入团 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凡年龄在14岁以上,25岁以下(均按实足年龄计算)的男女青年,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愿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事业积极奋斗,愿为劳动人民忠诚服务;承认 团章,服从决议,参加本团工作者,皆可申请入团。”2月1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布了《关 于执行〈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的指示》,指出:“现在尚无团的组织的 城镇、工厂、企业、学校和部队,党的组织应确定一部分优秀的青年党员兼为团员,做为建 团的基础和骨干,或吸收一部分先进青年积极分子组成建团工作组或青年团筹委会,有领导 有步骤地开展建团工作。在团的组织已有些基础的地方和单位,立即着手正式成立地方的( 如省、市、县等)和单位的(如工厂、铁路、矿山等)团委会,并应在干部上和工作上做好 准备,将团的组织向农村和街道中发展。”
    根据各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章中规定的入团条件,黑龙江地区建团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 ,团员数量显著增加。据1949年2月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已在北安、海伦、绥化、克山、拜 泉、黑河、泰安、青冈、望奎9县建立了团的组织,发展团员904人;松江省已在牡丹江、五 常、双城、宾县、尚志、阿城、八面通等地建立了团的组织,发展团员2000人;合江省已在 佳木斯、富锦、依兰、勃利、汤原、密山等地以及双鸭山、鹤岗、鸡西等矿区和东北电影制 片厂建立团的组织,发展团员1747人;嫩江省建团工作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到外县,在洮安 、泰来等19个县建立了团的组织,发展团员3000余人;哈尔滨市已在工厂、机关团体、学校 、小学教师和街道建立了5个分团部、122个支团部、55个独立小组,有团员5639人。铁路和 矿山也先后建立起团的组织。铁路系统先后在哈尔滨、三棵树、铁路工厂和绥化建立起5个总 支部和牡丹江分团部,发展团员1026人;鸡西煤矿在附属职工学校等7个单位建立了团的组织 ,有团员320人。
    1949年冬,黑龙江地区建团工作由城镇转向农村,城乡建团普遍展开。到1949年底,原 黑龙江省已有团员27454人,松江省已有团员35862人。到1950年末,全地区大部分行政村都 建立了青年团组织。此时,原黑龙江省团员已发展到62990人,松江省团员已发展到81668人 。1953年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将毛泽东主席为全军青年工作会议的题词“巩固地 向前发展”作为青年团组织建设的方针。黑龙江地区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建 团工作转向正常发展。1953年到1957年团员数量发展平稳,1954年全省有团员431970名,19 56年团员发展到696527名。团员占青年比例由1954年的21.3%逐渐上升到1956年的28%。除去 超龄团员数,团员占青年的比例在25%左右。
    1957年,共青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后的团章,将入团的年龄条件改为15周岁以上 到25周岁以下,入团年龄由14周岁上升到15周岁以上,缩小了年龄条件。1958年全省团员数 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由1956年的69.65万多人减少到65.5万人。团员占青年的比例 下降到23.55%。1959年到1960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加强了发展团员工作,团员占青年比例又上 升到26%。1961年到1963年这三年对发展团员工作又有忽视,再次出现团员数字下降,由196 0年的77.8万人减少到1963年的66.8万人,团员占青年的比例下降到18.56%。1963年共接 收新团员58947人,处理超龄团员28272人,实际增加30675人。1963年适龄团员占青年比例为 14%。1964年为16%,1965年达到19%,比之要求达到25~30%还相差甚远。1965年一年,接收 新团员30.5万人。到1966年6月,全省有青年340万人,团员92万人,超龄团员17.3万人, 团员占青年比例为21.9%。
    “文化大革命”头两年,全省团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没有发展团员。1969年下半年开始 整顿团的组织,1972年发展新团员40.5万多人。1973年5月黑龙江省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召 开时共有团员110多万人。1974年至1976年,团员队伍发展较快,每年平均发展28万人左右, 团员与青年的比例均占28%左右。
    1979年,黑龙江省各级团组织,在团员队伍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团中央制定的“ 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的方针,不断地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制订团员发展计划,全省 发展新团员221489人。1981年发展新团员25.8万多人。
    1982年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规定:入团 年龄条件是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全省发展团员近30万人,团员占青年总数的25 .52%。1983年全年发展团员27万多人,团员占青年总数比例下降到24.67%。
    1984年,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团省委领导认识到团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 性,提出了正确的组织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着重解决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种种模糊认识,各 地普遍摆正团员发展工作在团的建设中的位置。正确掌握团员标准,把大量在改革中涌现出 来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团内来,使全省团员发展工作出现了好势头。由于年初抓规划,平时抓 落实,年终抓检查,使全省团员发展工作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年新发展 团员达39.78万人,团员总数从1983年的163.9万人增加到184万人,团员占青年总数的比例 上升到25.9%,达到了历史上最好水平。
    这一年全省团员发展工作的突出特点是同改革相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村和街道青 年中的团员发展工作出现了新问题。团省委首先从改革和调整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入手,指出 :“两户”(青年专业户和青年科技示范户)青年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要把他们中的 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团组织中来。团松花江地委1984年在“两户”青年中发展团员8693人, 占农村发展团员数的75%。全省发展农村团员24万人,占全省新团员总数的60.3%,有效地改 变了农村团员占青年比例偏低的状况。到1984年底,全省街道团员占青年总数的比例由1983 年的8%上升到13.2%。同时,大中城市建立个体劳动者联合团委,在个体户青年中形成团的 组织系统。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团委,通过在个体户青年中开展“职业联谊”活动,加强 了团员发展工作,使个体青年中的团员比例由原来的2%上升到15%。大批进步青年源源不断地 加入团的组织,团的基层工作日益活跃,有力地促进了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1985年6月,团 中央转发了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团员发展工作的经验。1985年,全省共青团员达到198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