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团干部教育
黑龙江地区团的组织非常重视对团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多年来,通过在职学习、干部
培训和下放劳动锻炼等形式,对团干部进行教育,使团干部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得到了
不断提高。
一、在职学习
(一)理论时事政策学习
团干部的理论学习是根据各级党委统一安排进行的。学习内容,50年代重点学习社会发
展史、中共党史、苏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后来按中共中央规定的书目进行学习。60
~70年代,侧重学习毛泽东著作(《毛泽东选集》1~4卷)。80年代,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理论。
学习形式:按照干部的文化程度和干部的基础理论知识划分甲、乙、丙组:甲组以学原
著为主,乙组学习中央统一编发的理论教科书,丙组学习政治课本。
学习方法:自学,听学习辅导报告,集体讨论。
学习时间:每周三、六各半天为固定学习时间,其余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时事政策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不定期地
听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所做的时事政策报告。
(二)文化业务学习
50~60年代,团省委机关干部有一半以上在省直机关业余文化学校按部就班分科系统学
习文化知识。少数人进入业余大学学习。
业务学习内容是学习青年学、苏联共青团工作经验、团章和马恩列斯毛有关青年和青年
工作的论述。50年代还学过加里宁《论共产主义教育》。
干部学习曾经实行过考试制度,把成绩好坏,作为年终鉴定、奖励、选拔干部的条件之
一。
基层团干部的学习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有时团省委也通过文件进行指导。1951
年1月20日,团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团的专职干部业余学习的通知。1953年9月3日,
团松江省委下发了关于机关、财贸等方面团干部下半年业余学习计划等文件。这些文件对学
习内容、重点、方法、时间,都根据不同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基层团的专职干部的
学习进行了有力地指导。
二、团干部培训
团黑龙江省委从1949年7月起,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举办青年干部班,班部下设3个党
支部。班主任先后有:赵金铮、苑西林、刘文儒。支部书记有邓长春、刘志刚、刘鹤田、于
国政、阎忠权、杨焕廷。主要训练对象是团区委书记。每期学习5个月。学习内容是政治常识
、经济建设常识、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团的基础知识和时事政策等。到1951年7月停办,共
办4期,培训近800名团干部。还有35个县举办团干部训练班。共训练团干部5057人。其中区
一级团的专职干部431人,基层团小组长以上干部4626人。学习内容主要是团的基本知识和时
事政策。时间一般为7至10天。
1951年,团松江省委举办了团干部培训班,培训区一级团的专职干部431人。团黑龙江省
委于八九月间在绥化、泰来、讷河3县分3片,利用一个半月左右时间将全省团区委干部1052
人轮训一遍。团县委每年也举办短训班,培训团支部书记和委员。1952年松江省共训练团的
专职干部3219人,基层兼职干部390人。1953年9月松江省团校开学,到1954年8月两省合并时
共办4期团干部训练班,训练团的专职干部947人。1954年9月以后专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基本
由省市团校承担。
大量的兼职基层团干部主要由县、乡两级团委负责培训。团省委主要负责检查指导,交
流经验等方面工作。为了督促县乡两级团委培训基层团干部,1955年11月1日团省委转发了团
宾县县委训练农村基层干部的报告。宾县从9月2日至14日训练农村基层干部436人。其中支部
书记223人,支委136人,小组长77人。1956年转发了绥化、勃利、龙江3县轮训基层干部报告
。1956年除团省委负责培训团县委副书记以上干部80人和区乡团的专职干部600人以外,由各
团地委训练的各团县委干部185人,区乡团干部589人,其它团干部70人,共844人。由各团市
委训练的工矿、森工、商业团干部共2168人。农村仅绥化、勃利、龙江3县就训练了基层兼职
团干部2393人。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省农村轮训团支部书记9313人。
进入60年代,干部培训工作基本形成了从团中央到县级团委分工负责的干部培训工作网
。中央团校培训团县委书记以上干部,省团校培训公社团委书记以上干部,市级团校培训县
社两级一般团干部,县团校或训练班主要培训团支部书记,乡(社)镇团委也办团小组长、
支部委员短训班。各级团组织都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抓培训阵地,抓师资队伍,
抓教材,以保证教学质量。
为了加强对基层兼职团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团省委于1962年上半年先后在《团的工作
》上介绍了肇东县五站公社团委举办团训练班的经验,宁安县顺桥大队办业余团校的经验和
团尚志县委采取多种方法培训团的基层干部的经验。
1963年团省委批转了团克东县委大抓干部训练工作的经验。1964年批转了团木兰县委关
于县、社两级团委分别训练团小组长以上干部的报告。1965年又批转了团安达县委关于训练
农村团小组长以上干部的报告。指出,全省基层团干部经过更新,新手多了,他们热情高,
干劲大,但都缺乏团的工作经验,苦于没有工作方法。目前正是农闲季节,各地团委应抓住
这个时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训练基层团干部。
1977年、1978年、1979年团省委分别转发了肇东县向阳公社举办团的基层干部训练班的
经验和讷河县集训基层团干部的做法以及佳木斯市轻工业局团委培训干部的经验等等,推动
了全省基层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1981年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干部培训工作开辟多渠道,出现新局面。一是
办大专班。1981年省团校与哈尔滨师范大学合办黑龙江省共青团干部中文专修科,到1985年
已毕业3期,共311人。二是推荐团干部到党校、团校、大专院校学习。到1985年底,已选送
团干部近千人去学习深造。三是求助各级干校举办团干部短训班代培。四是以会代训。
为了适应新形势,加强团干部的教育和训练,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
化、专业化,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和团中央的要求,1984年4月团省委决定成立全省团干部教
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省委副书记杨永茂任组长。任务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团干部教育工
作,包括研究和拟定全省团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统筹安排和制定全省团干部教
育规划和重大措施,协调各部门对团干部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团干部教育工作和组
织交流经验等。
到1985年,全省已有专兼职师资近千人,正规团校4所,业余团校、流动团校及各种类型
的培训班近百所。
三、团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1957年秋,中共中央发出“紧缩编制,减少脱产人员,动员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指示
,共青团中央也发出了相应的决定。团黑龙江省委积极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和决定。团的
专职干部属于中国共产党党群系统干部,培养、使用都由党委统一领导。下放劳动锻炼作为
当时的一项干部管理政策,也都由党委统一安排,只有团黑龙江省委机关和所属的事业单位
——省团校和青年报社的专职干部是由团省委自行安排的,并且在黑龙江省直属机关走在了
前头。
团省委机关下放劳动锻炼的干部,共安排了3批。
1957年10月,团省委在机关内进行思想发动,展开了学习、讨论,号召干部提高认识,
积极地到生产第一线去参加劳动锻炼,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配合学习讨论,在机关干
部动员会上团省委书记吴亮璞指出:到劳动第一线去,一定要把参加劳动和改造思想自觉地
结合起来,在和群众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基础上,将在劳动中的感受对
照自己的思想,深化认识,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将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动员报告使干部
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全机关干部表示了决心,提出了申请。最后经过领导审核,批准13人为
第一批下放劳动的干部,他们是:李天伶(团省委副书记、领队)、戴振远、姜万余、于庆
和、刘恕、赵文裕、王富廷、曹夫兴、王平、高霓(女)、李凤泉、孙元经、张萍(女)。
11月29日,在哈尔滨亚细亚电影院召开欢送大会,有省直属单位和市直属单位1000多人
参加。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强晓初出席会议,并和团省委领导一起为下放干部佩戴了大红花
,会议结束时还走下主席台和下放干部一一握手,祝贺他们成为全省下放干部的第一批,鼓
励大家一定要克服困难,不怕吃苦,下决心百炼成钢。李天伶代表下放干部表示了决心,保
证做到艰苦奋斗,刻苦锻炼,坚持到底;放下干部架子,老老实实拜农民为师,要成为农民
的知心朋友;服从乡和农业社的党、团组织的领导,做一个好社员。
团省委第一批干部下放地点选在五常县志广乡五星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群力农业生产合作
社。12月4日,团省委下放干部来到志广乡,李天伶等9人分在五星农业社,于庆和等4人分在
群力社,分别吃住在贫下中农家里。20几天以后,姜万余、刘恕、王平、王富廷4人将家属由
哈尔滨市迁到五常县志广乡五星和群力两个农业社,真正成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1958
年3月,共青团黑龙江省团校下放劳动锻炼的11人中有10人也到了五常县志广乡,由团省委统
一领导。他们是:吴永贵(带队)、王雅军、韩义信、杨明山、陈景坤、刘浩仁、李锦(女
)、杨明森、高坤范(女)、崔禄。宗雅文(女)去了呼兰县大用乡大用农业社。
经过一个时期的劳动,下放干部以实际行动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李天伶当选为中
共五常县委委员、志广乡党委副书记,姜万余、于庆和、吴永贵分别担负起五星农业社、群
力农业社、新和农业社的党支部副书记,刘恕担任群力农业社的副主任,其他人有的担负起
生产队副队长,有的担任团支部副书记,有的还担任民校教师。这样,下放干部既是一个普
通农业社的新社员,坚持参加生产劳动,又是乡、社、队的领导成员之一,要参加生产队的
领导,要关心群众生活,开始步入了又劳动又工作的全面锻炼阶段。他们在这里经历了人民
公社化运动。
1958年国庆节后,省团校的下放干部由于要回哈尔滨市参加建新校舍的劳动,提前回到
省团校。团省委机关的下放干部在秋收结束之后,除两人留在五常县外,分两批回到了团省
委机关。
第二批团省委机关下放劳动锻炼的干部5人,他们是:李启华(团省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领队)、陶成林、潘述信、孙乃儒、高彩芹(女)。1959年2月,他们去五常县双兴人民公
社长兴大队,参加生产队的集体活动,和社员一样记工分,但不参加分配,收入归生产队集
体。参加备耕生产不久,他们全都参加了抢修红旗青年运河的水利工程,挖土方、挑土篮,
真正做到了和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娱乐、同休息,博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工程结
束时,他们5人都荣获了“抢修青年运河突击手”称号,受到中共五常县委的通令表扬。他们
还参加了农业生产的春播、夏锄、秋收的全部劳动。劳动中,有的学会了扶犁、赶车等硬活
,有的充当了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员。这些同志分别担任了公社、大队、小队的一定领导职务
,做到了既参加生产又领导生产。省团校安排劳动锻炼的干部是张恕,去哈尔滨市郊区王岗
人民公社靠山大队省团校农场。1960年1月,这批下放干部同时返回团省委机关和省团校。
1960年2月刚过春节,团省委第三批下放劳动锻炼的宋振明(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领队
)、程仲哲、何毅、胡克英到五常县八家子公社宏大大队;省团校的李兰田、朱志久则到哈
尔滨市王岗公社靠山大队省团校农场。到五常的4人,集中住在生产队办公室里,吃饭在生产
队食堂,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这一期正是经济困难时期,人均口粮降到每月皮粮20几斤,
农活比较多的时候吃的是“两稀一干”(即两餐稀的,主要是苞米面粥;一餐干的,主要是
窝窝头或一碗干饭),农活比较少的时候则两餐全是稀的,同时掺入了很多蔬菜或野菜,称
之为“瓜菜代”。下放劳动锻炼干部虽然有城镇粮食定量,但是为了能体现同社员群众同吃
、同住、同劳动,也不能单独多吃,只能同社员一样。经过1年的艰苦劳动锻炼,1961年春节
前他们分别回到了团省委机关和省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