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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做合格的共青团员”教育

  对团员进行“做合格的共青团员”教育,是团组织的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是团 课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1957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前后这 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增强做个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全团集中一段时间,搞 了一次“做合格的共青团员”的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957年3月8日召开的青年团黑龙江省一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了在全省开展“怎样 做一个共青团员”的教育问题。团省委在4月10日发出《开展“怎样做一个共青团员”教育的 指示》中指出,经党中央批准,团中央决定在全国第三次团代会前,对团员进行《新团章( 草案)》和“怎样做个共青团员”的教育。同时,团省委发出了《继承我国青年运动的光荣 传统,做一个光荣的共青团员》的宣传要点,指出:“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共产主义 青年团,……不仅是每个团员的无比光荣,也是更加加重了每个团员的重要责任。每个团员 都应该懂得怎样做一个共青团员”。为此,要求每个团员做到:(1)首先在思想上成为先进 者。(2)要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起模范作用。(3)应该自觉地、模范地遵守纪律和社会 公德。(4)要时刻关心青年群众,有事和群众商量,作青年的朋友和模范。
    同年4月13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向各级党委发出《关于在全省团员和青年中广泛深入地开 展“怎样做一个共青团员”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省委认为,在青年团第三 次代表大会召开和把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前后,向全省广大团员和青年 ,广泛深入地开展‘怎样做一个共青团员’的宣传教育活动极为重要。这不仅是青年们的热 烈要求,同时也是向人民群众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省委的通知精神, 各级党委加强了对开展“怎样做一个共青团员”教育活动的领导,中共哈尔滨市委和省直及 各地、市、县委,都发通知或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团组织紧密结合当时工作和青年思想实际,充分利用广播、快报 、板报、展览、幻灯、献礼台、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庆祝会、每一次共青团日等灵活 多样的形式,向团员青年进行生动、具体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培养青年的共产主义品德, “怎样做一个共青团员”的教育活动在全省城乡普遍开展起来。许多地方团的基层组织在教 育活动中,组织团员学习讨论了《中国青年报》的社论《准备着:做个共青团员》、《让每 个团员都懂得模范作用》、《模范作用——共青团的本色》和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的《把平 凡的劳动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结合起来》等文章。铁路系统的各级团组织开展了“共青团 员是什么样的人?”“共青团员怎样对待工作?”的大讨论。通过教育活动,广大团员表示 愿意做新中国的第一批光荣的共青团员,并在实际行动中起模范作用。全国团的“三大”闭 幕以后,全省各地结合传达贯彻大会精神,把这一活动推向了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