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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员培训

  一、文化知识培训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于1981年开始对国家教委不承认学历的1968届至1978届初、高中毕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文化基础课补习。到1985年底,共举办补习班70期,有6000人参加了补习,通过补习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有2985人,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529人。从1983年起,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选拔已具有高中或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参加广播电视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大学、函授大专班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到1985年底共有1043人达到中专文化程度,446人达到大专文化程度。
    1985年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在职学员154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中等专业学校函授班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招收学员91人,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大专函授班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招收学员151人。
    二、业务培训
    1979年8月,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训练班,时间1个月,参加培训的共77人。1980年2月,举办了为期7天的全省市场管理干部短训班,参训84人;全省市场管理统计干部短训班,参训80人;全省企业登记管理干部短训班,参训90人;全省全同管理干部短训班,参训80人。同年,还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第二期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训练班,参训80人。 1981年,举办全省打击投机倒把专案工作人员短训班,时间14天,培训90人。1982年举办了《经济合同法》短训班,时间20天,参训80人。1983年5月,举办了《商标法》短训班,时间10天,培训60人。1984年7月,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时间2个月,培训县局正副局长和行署、市局正副科长共60人。1985年3月,举办全省经济合同仲裁员培训班,时间15天,培训80人。到1985年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举办脱产培训班54期,培训2100人次;岗前培训班23期,1100人次;以会代训800人次。与此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3400人参加了岗位练兵和业余自学。通过培训与岗位练兵,普遍提高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增强了依法管理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