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供销)社或各级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关。1952年8月以后,社员代表
大会即成为基层合作社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1953~1954年,在合作(供销)社或县以上
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步形成较为健全、完善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1958年和1959年初,县以上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厅、局(科)合并,基层供销合作社下放给人民
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随之废止。1961年8月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后,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又
随之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再次废止。1982年,改革供销合作社体
制,恢复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合作商业性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再次得以恢复,并日臻完
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