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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组织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支援农业生产,是各级合作(供销)社的首要任务。
    50年代初,黑龙江、松江两省县以上联合社相继建立贸易(供应)机构,加强对农业生产 资料需求的调查研究,并以中小铁木农具供应、籽种(含麦种、豆种等)调剂为重点,组织指 导基层合作社及时、对路地供应农业生产资料。随着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农民购买力 的提高,合作(供销)社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任务日益繁重,各级联合社适时调整了供应机 构,增设供应批发站,按两条线抓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一是行政指导,主要是调查研究 农业生产资料的供求规律及其发展变化,贯彻落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方针、政策,协 调与地方国营、手工业之间的关系,通过合同衔接产、供、销,检查指导合作(供销)社对农 业生产资料的安排与供应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是组织业务经营,先后开展新式畜力 农具、耕畜、化学肥料(简称“化肥”,下同)、农药、农药械、农具材、杂肥、籽种等项业 务(包括组织业务的自营业务),并对化肥、农药的新式畜力农具的供用进行技术指导。
    进入60年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商业的供销合作社分工的决定》精神, 省、市、县供销合作社分别成立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部门,从省到市县直至基层供销合作社形 成三级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既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业务,又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化肥、 农药及动力机械的拆、卸、装等)售后的技术指导。1963年开始,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全省农 业工作会议确定的大力推行农业技术改革,优先发展粮食的任务,把肥(肥料)、畜(耕畜)、 具(农具)、种(籽种)作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重点,坚持调查研究,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提前下摆、保证了社以及农民对农业生产资料的基本需要。
    70年代,主要围绕“农业学大寨”,加强粮食商品基地建设的要求,突出肥、药(农药)、 膜(农用塑料薄膜)、具等4个主要品种,在提前下摆、适时供应的同时,积极开展售后技术指 导,千方百计提高肥效、药效,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农业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新变化、新需要,除继 续以肥、药、膜、具为重点,搞好供应外,恢复一些原有的经营品种,并打破过去的分工界 限,经营一些从来没有经营的品种。到1985年末,全省供销合作社先后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 有:化肥、农药、药械及零件、籽种、城粪和杂肥、新式农具及零件、中小铁木农具、耕畜、 车及车马挽具、绳套、狩猎工具、园艺工具、农用塑料制品、非田间作业机具、农用木材、 代销农机零件等16个品类、1 500多种,供应总额累计为78.37亿元,其中供应化肥2 060万标 准吨(化肥计量单位,以硫酸铵含氮16~20%为1标准吨,下同),农药35.3万吨,铧、锹、镐、 锄、镰、锨、叉、帚等主要中小铁木农具2.5亿件,对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粮食单产,增 加农业收入,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