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章 农 具

  按照与农业(农机)部门的分工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及农业机械化的需要,合 作(供销)社及联合社经营的农具包括:中小铁木农具、新式畜力农具及零件、车辆及挽具绳 套、耕畜、狩猎工具、园艺工具、非田间作业机具等7大类,1 500种以上。其主要品种,从 50年代起直至70年代后期,一直列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重点之一,贯彻执行“三就地”方 针,坚持调查研究,及时、对路、价格适中的供应,逐步形成一套调查走在季节前,安排走 在供应前,供应走在需要前(简称“三在前”,下同)的经营规律。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尤 其是社队企业的兴起,大多数农具实行产销直接见面,不再通过供销合作社经营,少部分农 具继续由县以上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组织进货,基层供销合作社负责供应。1982年以后,为了 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许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过去经营的品 种,并开拓一些新的经营品种。